一、安康中心城区所有工程、建筑施工单位自5月25日起至6月29日夜间(晚20时—早6时)、中午(12时—14时)期间禁止施工作业;
二、禁止文化娱乐、服务业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禁止商场、超市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
四、禁止广场、公园群众娱乐健身活动噪声超标排放;
五、禁止在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机动车辆鸣笛;
六、禁止渣土运输车辆超限运输噪声扰民;
七、6月7日、8日、28日、29日考试日全天,各考点周围500米区域内建筑工地停止施工;200米范围内禁止室内装修及其它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八、各单位、各经营户和广大市民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公安、环保、城管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二、禁止文化娱乐、服务业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禁止商场、超市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
四、禁止广场、公园群众娱乐健身活动噪声超标排放;
五、禁止在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机动车辆鸣笛;
六、禁止渣土运输车辆超限运输噪声扰民;
七、6月7日、8日、28日、29日考试日全天,各考点周围500米区域内建筑工地停止施工;200米范围内禁止室内装修及其它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八、各单位、各经营户和广大市民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公安、环保、城管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