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g me
“嗤——”
金振宇划亮第一根火柴。
黑暗中南太铉问他:“振宇啊,喜欢我吗?”
他的笑容就像刀子扎进夜里一样锋利又危险,他也确实准备了一把刀——振宇买回来切面包的餐刀。
南太铉用那把还沾着面包屑的餐刀切开金振宇的手心,在上面刻了一个代表他自己的“S”。血从切口处流出,金振宇却感觉不到疼痛。
因为这已经是半个月前的事情了。
现在他一个人深深陷在躺椅里,手上的疤痕还在隐隐燃烧着划伤后被爱人亲吻的热度。
他划亮了第二根火柴。
南太铉是个流浪的艺术家,从十八岁起就一直干这种靠天赋吃饭的工作,没有顾忌,自然也没有退路,凭一张假护照和一个破旧的背包从南韩来到伦敦。
金振宇却是离家出走的小少爷,他一直被监护人关在孤堡里,做了二十年任人参观的笼中鸟后才有机会趁着女仆清扫的间隙出逃。
南太铉碰见金振宇的时候,这位落魄的小王子正坐在公园中心的长椅上发呆,肩膀上落着一只白鸽,眼神炯炯,仿佛一位忠心耿耿的骑士。
艺术家被那副茫然又无辜的神情吸引,坐在他对面给这位小少爷画了一副速写。
以那副画为契机,他们做了一个下午的朋友。
太阳落山后,南太铉问他,要不要和自己一起走。
要不要去看看大海,赤脚跑进去让卷起的海浪把你拍倒;要不要去看看森林,棕熊在深处捕杀一头眼神温柔的母鹿;要不要去钟声终日回响的大教堂,奶膘未退的孩子高唱赞美主的颂歌。
去见见所有没有见过的事物,去到达所有没有到达的地方。
金振宇没有一点犹豫地拉住了他的手。
他们在伦敦待了两个月,那是多么如梦如幻的两个月啊。
白天他们逛遍了伦敦的大街小巷,南太铉时不时跳上矮墙,白色的衬衫像翅膀一样在他身后“哗啦啦”地鼓动,他叫振宇也上去,振宇穿了南太铉的红色夹克——可能有一点大,松松地套在他身上——没有一点恐惧地跟着他走,阳光畏畏缩缩地照在两人身上。
“振宇啊,振宇啊!”艺术家张开双手,大声喊道:“能听到吗?吹笛子的声音。”
小王子也学着他把手张开,摇摇晃晃道:“能听见!是德国来的花衣人。”
艺术家还没反应过来,停住步子扭过头看他,又被他一本正经的表情逗得不行,大笑着蹲了下去。
晚上他们爬上屋顶接吻,沉甸甸的星空在他们头顶闪烁。南太铉说,“我第一眼看见你就觉得你是不一样的,单纯的人和别人是不一样的,我和别人也不一样。你是白纸,我是艺术家,你是玛利亚,我是耶稣,我们是天生要在一起的。”
黑暗里南太铉问他——如同一百多年前兰波在小酒馆问魏尔伦的那样——“振宇啊,你喜欢我吗?”
金振宇点头,他口拙,不善言语。好在南太铉不在意,他让小王子把手伸出来,掌心朝上。
面包刀在他手心里划动,切出一个红艳艳的“S”。随后南太铉亲吻他的手心,鲜血沾在他冰凉的嘴唇上,使他看上去像是从隔壁剧院里跑出来的吸血鬼。
“我也喜欢你。”美艳的吸血鬼这样回答道。
他自然也履行了他当初给振宇的承诺,他们去看了海,去了森林,去了钟声回响的大教堂。除了这些,他还带振宇去了拳击场,赌场和地下酒吧。
地下酒吧就开在他们租的房子附近,生意很好,热门套餐是“自杀者一号”。
大把安定配蒸馏伏特加。
金振宇不喝酒,他一边喝着吧台免费提供的苹果汁,一边用食用色素将南太铉的药片染成五颜六色的彩虹糖。
当然他最后多少会喝一点甜酒,或者喝一点南太铉嘴里的伏特加。酒精是火焰在他的口腔里燃烧,南太铉的嘴唇就是冰凉的海水。
回去的时候南太铉喝多了,整个人挂在金振宇身上,路上鬼吼鬼叫,对巡警比中指,韩文英文掺杂起来骂人。到家了却反而安分起来,一个劲撒娇喊冷。
“好冷啊,振宇抱抱我。”
振宇翻出一条厚厚的苏格兰毛毯,先把南太铉整个人包起来,然后他再连毛毯带太铉一起抱到怀里。
“还冷吗?”
“……”
“还冷吗?”
他们隔着毛毯分享一只made in Korea的老旧mp3,这是南太铉身上除了口音与饮食癖好外唯一与故乡有联系的实物。
主唱声音沙哑,像聚光灯下的溜冰场。
“Hey maria嘿 玛利亚/Is that the world killing you是世界把你逼疯的吗/If you have the lights如果你有灯的话
Hey maria嘿 玛利亚/If you are feeling so alone如果你觉得很孤单的/I will always on your side我会一直陪在你身旁”
人要到几岁才会明白自己并不是世界的中心,才华只是从神明指缝中漏下的一滴蜂蜜。他走了那么远的路,他见过很多人一辈子也没见过的东西。水下有东西在召唤他,他以为那是他的宿命——白鸽停在迷途王子的肩膀,他是艺术家,他是耶稣,那是他的白纸,他的玛利亚。
“Please come on me请你来到我身旁/Please make me see请让我看到
I will make you say all right我会让你说没关系/all right all right没关系 没关系”
温暖的毯子犹如母胎包裹着南太铉,他把头埋在振宇怀里哭了。
第三个月他们开始争吵,为所有鸡毛蒜皮可以争吵的小事。吵架吵到动手也是常有的事情。
每次吵完之后南太铉都会带振宇去酒吧,振宇给他的药片染色,他自己灌酒,等到振宇自己也喝醉,他们就接吻。
酒吧老板往唱片机里投两块钱,英国男人深情唱着“水下有什么在呼喊我,可我已经无法分辨,因为我已经与你再次坠入爱河”。
振宇把烂醉的太铉放在吧台上,自己去舞池里跳舞,闪烁的灯光照在他那张无欲无求的清纯脸蛋上,浮现出的并非是南太铉所熟悉的表情。
老板问他,你过得不开心,你为什么还不走?
因为……
南太铉习惯每天早上起床打开窗看看外面的天气,如果今天是个好天气,那就是适合开始新旅途的日子,如果天气不好,那就是适合结束旧旅途的日子。
可是无论多少次他收拾好东西,站在门口拧开门把手,哪怕已经走出去两个街区,只要他打开他的药盒,看到那些彩色的药片,他满脑子就只想着,算了,明天再走吧。
明天再走吧,反正就晚一天,对我而言是无关紧要的一天,可小少爷要怎么办呢?
最后南太铉还是厌烦了停留在伦敦的日子,他是流浪者,是没有脚的鸟,停下就是死亡。于是他们最后一次吵架的时候他砸掉了之前一起买的二手钢琴,他说我要走了,一个人走。
他走了之后振宇自己坐在壁炉前,他被关在孤堡的二十年里遇到过不少好心的女仆。其中有一个可怜他,给他讲过童话故事。
其中就有一个关于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说很久以前啊有一个可怜的小姑娘,家里很穷,父母重病,圣诞之夜还要在街上卖火柴,可惜一直没人愿意买。上帝可怜她,祈福使她每划一根火柴就可以实现一个愿望。
女仆说过,以后我们小少爷也是觉得寂寞了,可以试着点亮火柴。
——“你过得不开心,你为什么还不走?”
我是被囚禁的笼中鸟,遮住眼睛二十年,分不清白天和黑夜。一日逃脱,却不知道怎么适应外面的世界。这个时候他走过来,眉头耷拉,说给我画了一幅画。
我和他一起过的那两个月是从神明那偷来的两个月,太铉给我听过一首很有意思的歌——3:48之后是长达十分钟的静音,最后五分钟则是主唱无意义的嘶吼。
无论发生什么都是无关紧要的,那个晚上他哭了,他并不是耶稣,我也不是属于他的玛利亚。可是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
只要日后他想起我,想起伦敦,想起这个晚上,能感受到在那个瞬间,救赎的的确确降临了。
只要这样……
振宇划亮三根火柴,第一根他看到广场上坐在对面地上画画的南太铉,这个画家有对好笑的眉毛。第二根他看到在墙上大步前进的南太铉,白色衬衫像翅膀一样鼓起。第三根他看到低头用刀在他手心刻字的南太铉,两人掌心里的“S”与“J”是两朵属于情人的红玫瑰。
前两根火柴他没许愿,直到最后一根熄灭前他才叹息道,我想要太阳。
他把脸埋进毛毯里哭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