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黎平机场净空保护区 放飞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通告
2017-05-31 侗乡黎平机场
通告
为维护黎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飞行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黎平县公安局联合黔东南州公安局黎平机场分局发布如下通告:
一、黎平机场净空保护区为:黎平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 公里,跑道两端20公里的范围以内。主要含黎平县德凤街道、高屯街道、敖市镇、罗里乡、坝寨乡等乡镇、街道。
二、未经批准,严禁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黎平机场净空保护域内飞行。
三、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要求于2017年8月31日前进行实名注册登记(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网址:https://uas.caac.gov.cn),逾期未进行实名注册登记的,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联系)电话:
黎平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黎平机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855-6328110
黎平机场空管部门联系电话:0855-6328088
黎平县公安局
黎平机场公安分局
2017年5月27日
2017-05-31 侗乡黎平机场
通告
为维护黎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飞行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黎平县公安局联合黔东南州公安局黎平机场分局发布如下通告:
一、黎平机场净空保护区为:黎平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 公里,跑道两端20公里的范围以内。主要含黎平县德凤街道、高屯街道、敖市镇、罗里乡、坝寨乡等乡镇、街道。
二、未经批准,严禁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黎平机场净空保护域内飞行。
三、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要求于2017年8月31日前进行实名注册登记(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网址:https://uas.caac.gov.cn),逾期未进行实名注册登记的,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联系)电话:
黎平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黎平机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0855-6328110
黎平机场空管部门联系电话:0855-6328088
黎平县公安局
黎平机场公安分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