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民政局、李家疃镇民政办公室只是盖公章没有表述相关情况是否属实的证明信
尊敬的领导、新闻媒体:
我叫杨mou海,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辛义乡东阳寺村人。我怀着无比气愤的心情向你们反映成安县民政局未经调查违规给钟楼寺村郭mou平出具虚假贫困证明一事。
2016年2月,我女儿与成安县李家疃镇钟楼寺村村民郭mou闯(郭mmou平次子)结婚。因感情不和于当年7月份向成安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令人吃惊的是,在庭审过程中郭建闯竟然出具了一份盖有成安县民政局、李家疃镇民政办公室和钟楼寺村委会公章的三级贫困证明材料。以此要求我女儿返还结婚时的彩礼款。
真实情况是:首先郭mu平常年承包一些建筑工程很是赚钱。除在本村建造一套豪华住宅外,还在成安县城“鑫港花园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楼(6号楼1单元2楼东户)。同时于2014年2月就购买了一辆大众牌轿车(冀D.77W37),车主就是郭mou平。其次子郭mou闯也常年在外做图书销售业务收入颇丰。
第二、该证明材料上不但没有经办人签字,而且没有相关情况是否属实的表述,且没有显示加盖公章的具体时间。
第三、既然郭mou平具备三级证明的贫困状况,为什么一次也没有享受过贫困户的待遇呢(可以查档案)?
2016年9月14日下午,我曾拿着这份证明到成安县民政局询问为啥有车有楼高收入的人还属于贫困户?一位领导竟然说:“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清楚,因为李家疃镇民政办公室盖了公章,所以我们也就加盖了公章。我们也没时间挨家挨户去核实情况的真伪。”
尊敬的领导,民政局作为国家政府机构,难道可以不做任何调查就随意出具证明材料吗?请求上级领导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反映人:杨mou海
2017年6月10日
郭某平购于2014年2月的大众牌小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