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
1、称呼。自称:对上,可谦称己名、儿等;对下,可自称我、吾等,亲王及太子可自称寡人。
他称:称太子曰殿下,称皇嗣曰邑爵。
其他称谓:通称天子曰皇帝,敷奏曰陛下,近可曰父亲、阿爷;称皇后曰皇后,近可曰母亲、阿娘;称生母曰母亲、阿娘等。
2、生于皇家,言谈举止都应有皇室风范,不可做出有辱皇室名声之事,违者戏内后果自负(例如弹劾)
3、皇子出宫建府后,可自行选择是否参知政务。有意者可呈递奏章选择部门,晋升由皇帝直接负责,晋级时增加政戏考核标准,为晋级所需帖的30%。
4、王府置官属,有傅、谘议参军事、友一人、文学、东阁祭酒、西阁祭酒等职。王傅掌傅相训导,匡其过失。谘议掌訏谋左右,参议庶事。友掌陪侍游居,规讽道义。文学掌雠校典籍,侍从文章。祭酒掌接对贤良,导引宾客。公主府置官属,有令、丞、录事等职,司官各掌主家财货出入、田园徵封之事,其制度隶宗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