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蛋被综合执法大队用毒针打死了!其哀噬心,其痛入骨!虽然它是一只家狗,虽然他从来没咬过人,但可恶的现实就是这样,为了抓一只疯狗,一竿子打死所有狗,不论是坐于门口的,还是闲庭信步,亦或是撒欢儿跑的,只要被看见,哪管你什么狗牌还是狗铃铛,通通逃不过执法大队的魔爪,逃不过毒针的侵蚀。我只想说这样是否太过于不人性化了,所谓的冠冕堂皇的“打狗运动”,打死的不是表象的狗,是别人的心肝,我知道执法大队对于打死的所有狗是不以为意的。但我还是要说,“打狗运动”错误至极的是对于那只所谓的疯狗究竟长什么样子,大家都是语焉不详的。但即便是这样,你们就有正当理由随便打死狗了是吗?那我想说摄像头这项基础设施为什么不完善?还有,执法大队为什么就不能分队进行搜寻那只疯狗,而是随便打死那些微如草芥的狗,你们以为你们的工作就算是完满了?笑话,疯狗继续疯,而你们——执法大队就这样继续损德吧。胖蛋,我对不起你,要是可以,我真想现在去往极乐世界陪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