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老房子及宅基地附属物使用权属于周定玉老奶奶和庞士焕老爷爷所有,庞士焕老爷爷去世后,属于庞士焕老爷爷那一部分(1/2)由周定玉老奶奶及5个子女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周定玉老奶奶还健在,属于她的老房子及宅基地附属物使用权(1/2)和继承丈夫庞士焕老爷爷的份额。
老房子由于物价上涨、土地升值、拆迁改造所产生的增殖及分配房屋,周定玉老奶奶至少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所有权。
五个子女继承庞士焕老爷爷遗产份额(5个人分配少于二分之一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