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陕西宁强县毛坝河镇村民郑某芳为达到将其不符合条件的女儿纳入贫困户享受国家扶贫优惠政策的目的(注:郑某芳属个体工商户,其女儿女婿均20余岁,在外打工),虚构事实,炮制材料并请同村在外工作的张某锐在网上发布以造成影响。郑某芳和张某锐在网上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干扰扶贫工作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宁强县公安局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于2017年7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郑某芳、张某锐分别做出拘留7日和5日的行政处罚。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已越来越成为社会的共识,个人要对自己在网络空间里的言行负法律责任。警方将严厉查处打击网上造谣、网上传谣等各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以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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