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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语充斥“唯一”“必罄” 金隅和府会被罚款百万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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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语充斥“唯一”“必罄” 金隅和府会被罚款百万吗?(转载)
长期以来,房地产广告夸大其词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杜绝房地产广告中漫天“画饼”、许空头支票等问题。2015年9月1日,号称史上“最”严格新《广告法》实施,并对违法者实行最高可以处以200万的罚款。相关部门试图通过严刑厉法,一方面,规范净化房地产广告市场,另一方面,大大减少房地产销售中由此产生的纠纷。
可是,近期,青岛地区的不少群众发现,法律风头刚过,以金隅和府为代表的开发商,又开始“鼓吹”起来,号称“青岛之最,之冠。”如此大张旗鼓,招摇的宣传,竟然没有人管,没人问。
群众们发问,如此之大的青岛,谁给他评定的“之最”,难道它真的是青岛之“最”?否则的话,那他就是公然的欺诈消费者,公然违法,青岛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是否应该查处一下,给青岛老百姓一个说法。
近期,青岛市民王先生发现,在市北老城区镇江路拥挤的老小区中间,一家新的楼盘在开售,因为周边都是老小区,突然有了新房子上市,住在附近的王先生,心想就近买套房,方便生活的同时,改善下居住条件。所以进了售楼处查看项目。
结果,公账号里面的内容,让王先生大吃一惊。“看了里面的内容,感觉是两家不同的项目。”在个公众号里,金隅和府号称“国之大成”“国匠手笔”“国匠钜制”“冠领青岛”“绝版地段”“独一无二”“最美样板间”“一铺值千金”“赢定未来”“逢开必磬”“一府尽从容”。
王先生称,公众号号不仅充满了高大上到极端的广告语,还搭配各种高大上的图片,让人感觉“金隅和府”就是青岛最好的房子,最高大上的豪宅,胜过主城区其他任何一个房子,买了就一定赚。“难道青岛最好的房子就这样子,市南区海边的那些豪宅没意见?”
王先生感觉,公众号里面的宣传内容,与他在项目现场实地看到的景象,搭不上边?“开发商是不是在欺诈宣传?据我所知,最新的广告法严令禁止了这样的宣传方式,为啥“金隅和府”还能大肆招摇的网络推广,是真青岛之“最”,还是真“违法”?工商局是不是应该调查一下?”
据了解,像王先生这样发出疑问、质疑的大有人在,为什么他们的质疑声最终石沉大海?值得深思。“没人管,没人问,开发商有钱任性。”不少人叹息称。
1.金隅和府样板间青岛“最”美?
例如,在《“隅”见·最美样板房》的微信公众号文章中,金隅和府广告语号称,自己的项目拥有“完美品质”,并结论称“青岛主城无出其右”,为“最美样板房”。
事实是否如此?不光是普通的老百姓,业内其他同行肯定表示有异议,难道一平米14万元的“莱阳路8号”,建设得样板间,还不如老城区一个住宅项目高端?那“金隅和府”为什么价格连莱阳路8号一个零头都不如?是事实还是欺诈?动脑子想想就很明白。
2.金隅和府样采光“冠领”全青岛?
在《匠心新品·卓然面世》的微信公众号文章里,金隅和府广告语号称“绝佳采光”,并且“冠领青岛”,还号称自己是“绝版地段”,“尽揽”市南市北繁华。
不知道,“坐拥270度瞰海落地窗”的万丽海景楼盘,海航万邦楼盘,海逸天成楼盘等等一众海景房。此刻,看到此广告语后,会作何感觉。他们会不会在暗暗的骂娘,“老子都没敢说,冠领青岛,绝佳采光,青岛绝版,北京来的爷就是不一样啊。”
3.金隅和府商街“永无淡季”“赢定未来”?
在《和气生财悦近远来》的微信公众号文章里,金隅和府广告语号称自家周边的商业街“365天消费 永无淡季”,经商的都知道,做买卖风险最大,因为市场很不稳定,供需很不好控制,所以挣钱很难,如果世界上真有永无淡季的买卖,那青岛此不是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商业市场?鬼才相信。在《镇江路12号又现投资黑马》的微信公众号文章里,金隅和府广告语号称“一铺值千金”“投资正当时”“价值洼地”“赢定未来。”都能稳赚不赔了,哪还是黑马,简直是摇钱树了,财神爷了。
4.金隅和府“逢开必罄”“胜却无数”?在金隅和府另一篇文章里,金隅和府广告语号称自家“逢开必磬”“一府胜却无数”,“品质唯此和府”,对于这样的实力,只有相关部门查一下,老百姓才能知道是否是“逢开必罄”了。
5.给国家产权的工程干过活就称为“国匠”?
在金隅和府的多篇公众号号文章里,到处充斥着这样的广告字眼“国匠手笔”“国之大成”“国匠钜制”,就是因为金隅之前曾建承建过,国家标志的建筑工程。如果照这个逻辑,就可以称谓之“国匠”,那么,那些高速公路“国道”,国家产权的隧道,桥梁,参加过的施工队伍和工人,都可以称谓之“国匠”吗?
擦边球打的,想想都觉着可笑了。
6.金隅和府公众号为什么敢如此大张旗鼓?
打开金隅和府的公众号会发现,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各种宣传标语,宣传字眼就开始大张旗鼓的铺展开来了,其中不少广告字眼用“最”“尽”“唯一”等绝对词语。文章中充斥着“城市家庭生活中心”“独一无二”“一府尽从容”“首个”很多这样,普通消费者难以衡量和判断,开发商自己加封的宣传字眼。
从2015年至2017年,整整三年的时间,虽然不少人,对金隅和府的广告宣传语质疑声不断,但竟然一直大摇大摆的在网络上宣传推广,为啥金隅和府有这样大的能量,躲过执法部门的监督和处罚,不得不令人思考?
7.如果违规,金隅和府会被处罚百万吗?
根据最新的广告法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词”。极限用语不得出现在商品列表页、商品标题、副标题、主图、详情页,以及商品包装等位置。诸如“全球唯一”、“全球第一”等极限用语,一方面会误导消费者。纵贯金隅和府的公众会发现,这样的问题不在少数,而且连续多年违规。
新法加大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发布虚假广告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最高可以处以200万的罚款;法广告企业还可能会被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等一系列处罚。此外,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对虚假广告发布均负有担连带责任。
同时,新广告发还特意指出“新法规定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一样要受广告法的调整规范,比如微博微信朋友圈。”
8.全国多家开发商虚假宣传被重罚
查询媒体可以发现,新广告法实施后,工商行政部门立即加大了,监督查处力度,全国多家大型房企,广告语违规宣传,被处以数十万的罚金。
例如,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开发新都某楼盘时,在对外宣传的展板、墙体喷绘、DM单上使用“装下所有美好的家,当然得在最中心”“城市繁华配套,要选最贴心的…新都首个巨幕影院和首个国际双语幼儿园亮相本楼盘…”“新都城央唯一购物中心旁的黄金旺铺……买铺只等坐收钱”“首创城央叠墅,创新生活最早享受”等内容的绝对化广告用语。经新都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并认定:违反了新《广告法》第九条关于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对当事人罚款20万元。
深圳市中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4日在售楼现场及互联网发布某房地产广告,广告中含有“中国空前深圳绝版”宣传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属使用无法验证的调查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南山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重罚60万元。
菏泽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中南世纪锦城”项目的广告发布过程中,无依据地宣称该楼盘为某小学学区房,广告对规划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菏泽市工商局于2016年8月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相关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9.5万元。
那么,号称青岛之“最”的金隅和府,连读多年大张旗鼓的宣传,工商行政部门会对此作何处罚?青岛市民将拭目以待。
(本文转自腾讯新闻)


1楼2017-08-10 13:5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