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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子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7-08-13 02:43回复
    俏和我在英国上学的时候曾住在一起,我们会以买沙发为目的兴冲冲跑去家具城,最后买回一个50公斤的秋千并自己组装好。会为了一个中文字的发音争执不休,互翻白眼儿摔门并哭泣。也会把一件小事的分歧,上升到如何客观的通过取样和调查得到正确答案。她会不远千里的跟着我坐火车去拍一场穆斯林的包办婚礼,因为她想得到一个直观的社会观察机会。也会一大早跑到我的房间里钻进我的被窝,并毫不忌讳的把一条胳膊或一条腿搭在我身上。而我,只能身体僵直望向天花板,并不忍心告诉她我内心抵触同性身体接触的真相。
    程俏俏是我认识的同性中知识储备量最大的一个,也是胸最大最漂亮性感的一个,同时还是位我敬佩的人类学学者(这三样不分先后)。她是那种可以翘着脚涂着指甲油儿、头发上着卷儿、穿着性感内衣跟你讨论灰人世界规则或者是远古外星人的女孩。也可以上一秒穿着跨栏背心儿蹲在餐桌椅上对着一个十五寸电脑大声嘶吼流行歌曲,下一秒穿戴完毕一人儿去听一歌剧,然后走进Selfridges把Prada新款全部买光,隔几天再请求我抽她嘴巴子帮她深刻反省金钱观念。此人房间里的书和各种名牌一起堆在地上,她业余生活的主要内容是读书、写论文和看韩剧。如果我路过她房门时常听到她嘤嘤的哭泣,八成是为了某位欧巴,我连理都不理。
    总之,她的人格极为复杂,是我见过身体中layer最丰富的一位女性。她是性感娇娃、富二代、知识分子、购物狂、民族音乐学家、纪录片制作人、冒险家、恋爱成瘾症患者。同时我不认为任何男人可以欣赏并接受她这种生物,因为所有优点背后都有连带性缺点。她如同一个塞着上等日本牛肉、南美酸黄瓜、东北大葱、越南毒蘑菇,以及武汉臭豆腐的汉堡,很多男人都会欣赏完成分后走入麦当劳。如果说这世界上的男人都喜欢美丽单纯的笨女人,那程俏俏就完蛋了,注定一辈子光棍儿(虽然现在并没有好到哪儿去)。

    我觉得一个美好的有点离奇的梦一定没有金钱的味道,而一个在现实中为生计奔波的人也很难做出与现实生活完全不相关的梦了。而和梦的再见,残酷的部分是,一别就很难再找回。
    毕业后的几年她回了中国我留在英国,她走的那天我还记得她逼着我去机场送她,我望着车窗外伦敦的景致,想着以后这里的一切,一草一木、一栋楼、一片天空下的心情,都无法与她分享了,想着这个城市的美好因为她的离去对我而言削减了好几分,不禁伤感。到了机场,我看看表,时间有点紧。我问:“程俏俏你飞机几点的,赶紧跑进去吧。”她答:“嗯,是有点紧,但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跑的。”我盯着她,“为什么?”她慢悠悠的说:“因为我是一个公主。”我扭头儿立刻拦了辆车弃她而去。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可爱、可气!不给人半点心疼她的空间。
    她离开伦敦后的三年我极为懒惰的活着,没有人带我去奇怪的非洲餐厅;没有人给我套上奇装异服然后坐地铁到市中心喝酒;没有人跟我讲外星人的故事探索地球和宇宙奥秘的故事;没有人扮成一只鸟跑去一艘船上参加派对;没有人穿着亮片disco装只是下楼吃碗面。我甚至不屑用“天马行空”或是“无厘头”来形容我们做过的种种,因为那是外人的看法,我们在默契的友情空间里自在的很。
    还记得我们说好了交换彼此的记梦本,醒来后我们会睡眼惺忪的赶快记下刚才做的梦。我的是“今天我的妈妈变成了蓝色的作业本也变成了蓝色的所有的笔写出的字都是蓝色的,蓝色的妈妈和我散步到蓝色的湖边与我一起变成了一道蓝色的光消失在天际”。她的是“我去了一个奇异空间那里有一座用水晶搭建的皇宫里面住着一些印度佛,孙悟空让我去阻止一些妖孽进攻地球,密语是尼泊尔沙博拉瓜岛上一块红色岩石下藏的经文。”可是她走之后,这个本空了。我似乎也没再做过什么梦。或者说,我再也记不起什么梦。
    我猜想程俏俏是一直有梦的,我甚至羞愧于告诉她我失去了继续记梦本的资格。有一天晚上我结束工作开了四小时车回到伦敦,经过我们曾经住过的那个区,鬼使神差的开了进去,并把车停到曾住过的那栋楼正前方,摇下窗户发呆了很久。我看着那几扇窗户,似乎能看见三年前几个中国少女的身影。那一刻我觉得一个美好的有点离奇的梦一定没有金钱的味道,而一个在现实中为生计奔波的人也很难做出与现实生活完全不相关的梦了。而和梦的再见,残酷的部分是,一别就很难再找回。

    我意识到我所从事的、希望着的、被倡导的所谓文化平等的世界崩塌的四分五裂,可这不会打倒我的顽强。
    大学毕业后的三年好似一个“领土界限”,大批人会划清所属领土并朝着远方开始前进。感觉前一秒刚穿着袍子领完毕业证书,下一秒我们就被扒光了套上运动小裤衩儿来到了操场。管他反应没反应过来,裁判已经吹哨。因为不想被落下,只能开始跑。据说终点是财富和名誉,据说跑慢了就会被淘汰被超越,据说这一路上需要结个婚、生个孩子,穿戴好一切社会规则,才能通过终点的大门。还据说,大半儿人一辈子都没琢磨过来自己怎么就到这步了,可是为什么而跑,这种思考好像并不重要。
    程俏俏没有,丫"溜"了。或者说从开始她就没有选择一条大众的道路,只是当时我们年龄太小,没有意识到。她像一块冰糖,方方正正、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有棱有角,并带着一丝丝甜味儿。看似体积很小、低调,却尽可能的融化一点点苦,分享一丝丝甜。
    大学的时候她一个人去往震后的玉树做田野调查,随后深入尼泊尔把琼英卓玛请来了中国演出,让中国人听到了不带一丝尘世间浮躁和喧闹的美妙声音。毕业后她用了三年,在内蒙新疆做北方游牧民族的纪录片。前往潮林道的发源地内蒙古西临郭勒盟阿巴嘎进行田野调查,记录蒙古以前的“宫廷音乐”。
    我已经习惯了这个人动不动就消失不见。这个春节我问她去干嘛,她说她要去东莞沙田镇大泥村看她的侗族姐妹。她告诉我她在一个15平方米充满裂痕黑屋子里吃着女孩做的啤酒鸭火锅,明白了为什么她一遍遍说你们来了千万不要嫌弃我们,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不平等。俏和她一起回家,回家听最熟悉的歌谣,歌谣听得她流泪。程俏俏说,“看到这些,我意识到我所从事的、希望着的、被倡导的所谓文化平等的世界崩塌的四分五裂,可这不会打倒我的顽强。”
    一个城市白富美,总是跑到全中国最偏、最贫困、最不为人知的地方,默默的收集着早已经被主流社会忘记的声音。她走在稻田间的姿态就和当地人一样,吃的是大锅饭,睡的地方总有老鼠蟑螂。她飞去世界各地的民族音乐学术讨论会,成为中国欧洲音乐基金会最年轻的成员,代表中国镇定的说,“传统是一种精神,在中国,也有年轻人去保护它。”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7-08-13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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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十月她来伦敦的时候正值我们毕业近三年,她也离开了伦敦三年。当我们坐在好朋友开的餐馆里讨论着彼此的生活,我还是会情不自禁的跳脱出来回到二十岁的身体里看着眼前的这一切,觉得我们在玩儿过家家,在开玩笑。
      时常觉得,在操场上,跑的越久,便越难感到快乐。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健身,并享受一种精疲力尽的感觉。因为大脑在运动后会产生一种名为内啡肽的物质,内啡肽的增多,会使人身心愉悦。这是最简单粗暴的得到快乐方法,一种成年人的方法。也开始明白,为什么扎克费尼会匿名捐掉80亿美元的财产,自己过着简朴的生活。唯有在看到受他捐赠做了兔唇手术的女孩脸上绽放出的笑容后,得到由衷的快乐。
      北京西直门有个旧的天文馆,现在已经拆了。那曾经是一个相当奇幻的建筑,如同一个寿星的额头,在一群草木中树立着。小朋友们可以躺在一排排椅子上,睁开眼睛,就是整片宇宙外太空。设施极为简陋,幻灯片结束后,宇宙立刻变为天花板,可是那里储存了许多小朋友和宇宙间共享的秘密和梦。
      天文馆一直在心里存在着。当我长大后开始在操场上不知所以的跑圈时,抬头看看天空,想象自己穿越云霄进入宇宙。操场、人、社会规则,什么的都不见了。只能看到美丽的地球,感觉到微弱的心跳。如果有可能,我也想静静的帮助我们的地球在庞大的银河和渺小的时间里,留下一点点我们存在过的意义。这是我每次想到都能感到快乐的一件事。程俏俏是我的榜样。
      (完)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7-08-13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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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同她的名字,Summer是一个异常阳光灿烂的人。
        作为一个女的,她经常仰起头来放声大笑,认识她这么多年,我数尽了她的槽牙。她完全不会化妆,我时常近乎严肃的阻止她涂鲜红色的口红,因为像她这种女的,不出半天就会把口红蹭的满脸都是,惨不忍睹。她非常能吃,可是杆儿瘦。有时走在她后面,我会情不自禁的盯着她纤细的脚踝摇头,感叹幸亏Summer还有这双好腿,不然终生大事儿估计是要耽误了。
        此人顽皮。24岁那年她以优异的成绩顺利从英国高等学府UCL法学院毕业,随后就把所有书都扔了,置换了一套摄影器材。全然不顾家中老父老母的殷切期盼,放弃在伦敦当律师的高薪offer,假模假式的当起了婚礼摄影师。我们在一个朋友的美术展上相遇,听说彼此是同行,我扭脸就走。很简单,如果她拍得比我们公司好,那我肯定嫉妒她。如果她拍的不好,那我也瞧不上她。反正怎么着都不行。可是这人总是嘎嘎大笑着靠近我,还飘出一口浓浓的京腔,看上去没心没肺的样子,使我勉为其难和她成为朋友。她约我出来,我假装不经意间带她去中国城,然后给她买了仨大包子,看她能不能一口全塞下。
        接触一段时间后,我发现这女孩挺有意思。第一,她胆大包天。此人可以在心情欠佳的时候,自己买一张火车票直奔英国最南角儿。半夜给她打电话问她在哪儿,只听见电话筒里忽悠忽悠的风声和波浪拍打岩石的声音,结果发现她在漆黑的夜里一人儿顺着悬崖在海边溜达了一晚上。第二,她对这个世界没有戒备心。此人眼中没有坏人,她几乎从未在我面前说过任何人一句坏话。后来我发现她压根儿没学过如何以恶意揣度别人,自然而然,这个世界也对她放下了戒备。以至于,只要跟她在一起,我总能感受一份由她带来的傻气的幸运。第三,令我咬牙切齿的是,她略有才华。这世界上精通摄影技术的摄影师比比皆是,可是把心和眼睛融汇在一起,并悄悄放进镜头里的摄影师并不多。我可以从她的作品里看到一种真实,不是旁人眼中解读过的真实,而是被拍摄者当时真实的心情,这点最难能可贵。

        我相信我可以选择做自己故乡的异乡人,也可以做异国他乡的故乡人。我希望每一个我想去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我存在过的一部分,在我的性格里留下印记,让我变成一个更有意思的人。
        慢慢的,我决定一定要将她收入麾下。可每当我口若悬河的对她说着我种种商业计划,她都假装天真的一晃而过,甚至还用一些荒唐的借口搪塞我。说什么她是一个对于金钱没有野心,一个安于现状的人。她说她不想耽误我,她想过一种随性的生活,不想被任何固定的、长期的、沉重的事情所捆绑。如果有可能,她很希望自己可以活着的意义,找寻生命的精神价值。我望着她一张一合的大嘴,心里拿着把小铲子想,好!扯!真会扯!你这个臭Summer,给我干是吧,看我不埋了你!
        令人失望的是,几年下来,我们都在自己的地盘相安无事,并在工作之外,发展出了越来越深刻的友谊。Summer热爱生活,她有一个令人羡慕的厨房,动不动就整出一大堆菜,既好看又好吃。她会约好几部独立电影找我看,落日下的Waterloo,我们看完电影悠闲的喝着红酒晃着腿,看河边的飞鸟。她清楚我喜欢的乐队,冷不丁的帮我买好演出票,带着我挤到第一排,声嘶力竭的看一场演出。
        身边的朋友来来走走,我以为臭Summer会一直住在伦敦,能随时叫出来喝酒。可是有一天她吃着汉堡若无其事的跟我说,伦敦留不下她了,她订好了机票,她要走了。去哪儿啊你!我眼睛鼻子眉毛嘴巴全竖了起来。去西藏!去尼泊尔!去一直想去却没去过的地方。我眼巴巴的看着她,你疯了吧!你真的舍得这里?她点头,说,不舍得,可是在一个地方住久了,你不想出去看看么?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7-08-13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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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几句话,她清点身家,安排好工作,就上路了。自此以后我很少和她联系,她也很少主动的出现在任何社交媒体上。我只能偶尔在Instagram上看到更新频率极低的一些照片,多是景物,然后她在下面只言片语的描述着一些奇遇。也会在脸书上看到鬼佬们圈她的照片,看到她也黑了点儿,还是不爱化妆,在一群人里露着大白牙笑着,看上去挺开心。
          我冷眼旁观,好奇她能闹出什么幺蛾子。打开社交网络,满屏的人都在旅游,那么多人在环游世界,我纳闷为什么这么多人向往旅游,我好奇除了体验不同的生活方式外,旅游到底吸引人们什么,我想知道人会不会“玩儿疯了”就不想回到现实,我还想知道它到底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价值观么。人们为什么都吵着要去看世界?这世界该怎样去看?
          于是我带着一种叛逆的心情等待着她为数不多的更新,想看看这位当初拒绝与我共赴“杨康大道”的人如今怎么“嬉皮”。我看到一张在雪山顶的冰原上的照片,她写道:“独自见识了雪山顶的冰原,在冰湖上行走过,看到过群狼留下的脚印,被带着漂亮红色头巾的藏民骑马救过,感受过没有氧气的呼吸,身体的极限,躲在冬天游牧民族抛弃的帐篷里烤牛粪,短短四天,像走过了半个鬼门关。”
          我看到一张清晨雾蒙蒙的小路的照片,她写道:“我跑到了佛祖诞生地,死缠烂打的进了一个已经拒绝我的寺庙,练习Vipassana。Vipassana是灵修中最严格的一种,一天16个小时都在练习,过中午12点之后就不允许进食了。除了基本的打坐修行外,每一个动作,从睁眼到躺下,都是灵修的一部分,都需要慢动作,从而达到感官的最大值。慢慢的,我学会从呼吸中看到世间的智慧,看到过不属于我这次生命的影像,与我恐惧的蜘蛛友好相处,轻轻放走爬到我身上的蚂蚁,可以轻松的观察并脱离开自己的各种情绪和感官,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内心的极度平静。”
          我看到别人圈她的照片,照片里她还是穿着那双马丁靴,站在一片废墟上认真的凿地。原来她跑去尼泊尔一个震后毁坏严重的小村庄里当志愿者,我发现她住在五十个人一个营地的硬床板上,跟民工一样重复着搬大石头,用大铁锤把石头砸碎挖坑打地基。我看到她在脸书上写: “已经在这里呆了一个月了,每天的工作是帮这里的孩子修建小学。我身上每一块肌肉都是酸痛的,天知道我哪里来的力量可以坚持下去。答案也许很简单,每一天工作结束的时候,村里的小孩都会追着我们的车出去很远很远,他们给了我一种从未见过的笑容,让我感到特别的幸福特别的快乐。那个瞬间我发现自己曾经拥有的幸福和快乐都是一种极为飘渺的存在,并且很快会被其他情绪取代。而我能为别人带来的快乐,是一种更稳定的存在,我永远都会为那些我曾经帮助过的人感到快乐。”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7-08-13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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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我意识到我还是低估Summer了,我突然意识到,她这不是在做一般的旅行,我知道她在干什么,她在寻找活着的意义,就像她最初认识我跟我说的一样!
            很多时候,人们会因为自己不够崇高,就不相信别人可以那么崇高。很多时候,人们会因为自己看不到那个高度,就不相信那个高度的存在。而我相信,这世界上有一类人,他们尊崇自己内心的声音,他们不玩儿任何一套社会规则。这些人最后要不极可爱,要不极可恨。而这些凑巧即可爱的人,在搭建这世界的精神高度。
            我开始忍不住和Summer通信,我想知道她每天的经历和感受!我跟她说我越来越不容易感到快乐,她会跟我说:“搬到尼泊尔之后我憎恨那时生活在伦敦的自己,我怎么允许自己变成了一个我讨厌的城里人,一个伦敦人。每天早上都会打一杯有机鲜榨果汁,想着去哪个展览,去哪个话剧,然后喝一杯精心冲制的需要精巧杯具的下午茶,选一张黑胶唱片,靠物质欲**自己的其他知觉。我没有想到自己的旅行到后来会是这个样子,而现在当我放下一切物质欲的时候,我发现反而我是那么的自在,我的生命力是那么的顽强,而我希望得到快乐的方式是那么的单纯,仅仅是去帮助别人而已。”
            我问她,尼泊尔的生存环境到底是怎样的。她告诉我,“尼泊尔经历的不仅仅是地震,而是你没有亲身经历过就难以想象的从未停止的恐怖余震。去年四月,每一次地震都有两个小时之久,地面从没有停止过震动,你永远都无法安全的停在地表。幸运的是,地震已经摧毁了一切,再也没有房子可以倒塌了,山村里90%以上的居民仍旧住在帐篷和临时搭的铁皮屋里,而这都仅仅是‘余震’的一部分。这个国家被邻国印度切段了煤气、天然气、石油供应,他们只能靠烧火取暖做饭。我在尼泊尔从未洗过一个热水澡,不过我现在可以5分钟之内在野外生火并找到原材料做饭。
            政党忙着打架,没有人理睬这些问题。政府一天只供应8小时电力,白天那是世界上最美的国家之一,但一到晚上,这个国家一片漆黑,没有一丝灯光。可就在这样的黑暗里,尼泊尔人依旧可以在街上走着走着就开心的跳个舞,然后跟我说,这就是生活。”
            我想知道,她上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她说:“我一直以为,只要努力,每个人都有平等的可能性,但是我错了,我在旅行中看到了太多自己无法抉择的无奈人生。我看到在这个震后被毁的一塌糊涂的村庄里,一个女孩半夜在街边卖茶叶,没有一个人光顾,她在风中蜷成一团,因为没有电,整个城市一片漆黑,她只能点着一根蜡烛在那里看书。我被那个黑暗中寻找光明的瞬间感动了,而那个瞬间她吹灭了蜡烛。我好奇过去找她买茶聊天,她告诉我蜡烛快要用光了,要留着点明天继续用。我几乎是含着泪跑去给她买了一盒蜡烛,我不想看到她最后那点光明和希望被吹灭。那瞬间我是近乎崩溃的,我意识到这世界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根本没有可以改变人生的机会,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的幸福很无耻。”
            城市生活越繁忙,我就越想念Summer. 当我每天下班后,瘫坐在沙发里看电视,手机里跳出的那个自在的Summer总让我发呆很久。我会用小指按住屏幕里她那个小小的头,想着这个**现在一定离我很远很远,也许睡在一片星河面前,也许在一片沙漠上,也许跪在一群孩子里面。Summer突然令我意识到旅行的最大意义并不止是体验另一种生活方式,而是站在另外一些星星上看地球。有幸站在一个陌生的土地上,跳脱出长期生活在同一种模式中产生的思维局限,重新思考人生的不同选择。而对她来说,快乐和烦恼也许只是一种选择,因为她在下一个瞬间完全可以选择另外一种不同的生活。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人活着确实没什么意义,一大堆细胞在运作,从新生到死亡,勤勤恳恳,乐此不疲。其他动物也对活着这事儿没有异议。唯独人类,孜孜不倦的在探讨和摸索这个问题的答案。幸运的是,大多数人都会生活在一种“无知”的幸福里,没啥想法,没啥精神追求,摇曳在主流观点中,每天也过得乐呵呵。可是偏偏有少数人,脑沟壑可能比一般人深一些,或者有过什么不同的经历,总之他们不满足于世俗的快乐和幸福,会花上很长时间,甚至是一生的世间,问自己:我问什么活着?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少数中的他们,会找到最终答案。
            Summer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在一个绝大多数人都以物质财富的多少来衡量你是否具有价值的社会里,做一个这样的年轻人绝没有想象中容易,但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我自认不是一个崇高的人,但我内心信服那些心无旁骛追求信仰的人们。至少,让旅行在吃喝之外,成为点别的。
            (完)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7-08-13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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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敦有个Canary Wharf, 当地华人给它起了个可爱的中文名:金丝雀码头。刚到伦敦的第一年,我偶然闯进金丝雀码头,发现全伦敦都是矮的,只有那里高楼林立,感觉像是进入了一个高级的资本主义成人世界。每个人都西装笔挺、皮鞋锃亮、英气逼人。每一座大厦上都写着一家顶级金融机构的名字,找个露天咖啡厅坐会儿望望天,仿佛能看到整个欧洲的钱在这个地方飞来飞去。
              据说这里聚集了几十万工作在伦敦的金融行业从业者,在这里工作的人平均工资为10万英镑/年。据说这里是全欧洲的金融中心,为了方便来自世界各地的金融业从业者,金丝雀码头盖了自己的机场:伦敦城市机场。据说这里的灯24小时都亮着,每天凌晨,伦敦的黑色出租车都会在金丝雀码头排起长队,静静的等待着加班的人走出来。而没过多久,地铁里又会钻出早早来上班的人们。许多在欧洲学金融的年轻人都向往有一天可以走进这里的一栋大楼工作。记得我刚来英国不久的时候在曼城认识这样一个希腊人,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信誓旦旦的跟我说他一定要去伦敦,要去金丝雀码头工作。我问为什么。他转转酒杯说,那里是世界级金融玩家的聚乐部,只有去了那里,才能学到最高级的玩法。
              我喜欢吊儿郎当的去那儿买菜,不知道为什么菜到了Canary Wharf都变得亮晶晶的,显得特别好吃。当我拎着菜篮子在高楼林立的大厦间穿梭,总觉得自己闯入一场西装革履的舞台剧,我丝毫不认为自己会认识任何一个在这里工作的人,直到Cindy的出现。
              那是挺多年前的一个冬天,我的一对同志好友决定在伦敦喜结连理,我叼着烟背着相机去帮他们拍个爱情小短片,在他们家发现了一个陌生人。她一头黄毛儿,蜷在沙发上吃零食,声音脆生生的,爱笑,一笑起来下巴尖尖,脸上很多小褶子聚在一起,还挺可爱。我一屁股坐她旁边,问:“你干嘛的啊!”她答:“HSBC汇丰银行的”。我想了一下,这不是我买菜那地儿的人么!我上下打量她,“你是前台数钱的吧!”她哈哈大笑。我的同志好友凑过来,“Cindy原来学电影的,今天过来帮忙。”
              英国是一个对移民十分吝啬的国家,每一年都有大量中国人来到英国留学,而随着移民政策的紧缩,毕业生们越来越难在在很短的时间里,找到一份可以为你发工签的工作,更何况是汇丰银行总行,这名字会令许多学金融的人向往。我实在无法想象,Cindy那个学电影的黄毛丫头是怎么踩着几千人的脑袋进来这里的。但我猜想,此女必有过人之处。
              我一向不碰成功学类的书籍,观察人更有趣一些,何况是这种看上去反差很大的人,于是我开始观察Cindy. 慢慢的,我发现她学习欲望很强,她英语说的极好,一张嘴一口标准的伦敦腔。一次聚会上一朋友试图教会我们玩一种多角色的复杂桌游,规则一出所有人都失去了兴趣,只有Cindy兴致盎然的学习着,最后教会了我们所有人,大家玩的不亦乐乎。
              她善于交际,作为一个中国人,她能非常自然的打入英国社会。汇丰大楼上上下下各个部门都有她的朋友,无论大事小事,她几个电话就能疏通。她的Email里有一张人脉图,给她一个晚上,天南海北的一屋子陌生人都能在谈笑风生间进入她的Email系统。她善于察言观色,会照顾谈话场域中的每一个人,也会通过别人的表情和肢体动作调整谈话节奏和内容。她做事有理有面,登门做客绝不会空手,每次都带着好肉好酒,厨房需要帮忙她立刻变成帮厨小能手。
              她非常有毅力,一人儿偷摸儿跑完了半程马拉松,成绩两小时,相当不错。一个不注意她又跑去了秘鲁,为癌症研究协会募捐,以四天时间爬完以艰苦著称的印加古道,脚趾头都被高强度的运动和雨水泡烂了。她爱冒险,登山跳伞,学开飞机,无一不能。我唯一见这个人示弱就是在她男友面前,她男友是一个高大英俊的英国银行家,这对鸳鸯有钱有颜并灵魂相通,实在让人恨的牙痒痒。目前这两位最大的爱好是满欧洲的打高尔夫球,全世界各地的参加巡回赛。
              终于,我问Cindy, 电影背景的她为什么会进入金融圈,她轻描淡写的说:“我有一天会回去的,但不是现在,现在我只想积累经验和资本。其实行业间有通性,通性在于一个契而不舍的态度。如果我有态度在一年内自学完另外一个学科三年教的东西,我就有实力把任何工作做好。
              HSBC面试我的时候问我遇到过什么困难?我是怎么解决的。我给他们这个一个故事:本科时我最后一年的论文导师轻视中国人,上课只要我发言他必打断我,说自己停车票要到时间了,他要去挪车。只要是我给出的论文题目,他一概否定,而任何一个欧洲学生随便放个屁他都觉得香。忍了几次之后我义正严辞的向他表达了我的不满,并不出意外的得到了忽视。但我没有放弃,每天早上一起来我就跑他办公室里坐着,软磨硬泡的的跟他探讨我的选题,最后他扔给我一道他正在研究的资料极少的课题。我没抱怨,甚至觉得很有意思,每天除了图书馆就是做调研,最后你猜怎么着,他看完我的论文惊了,然后给了我全班最高分。
              现在我甚至在想,这件在大学发生的事其实都是我在进入社会后的预兆。没有西方人会去大方承认,但事实是,中国人想进入白人的管理层是很难的,所谓玻璃天花板,glass ceiling. 我在汇丰每爬一步,都会比欧洲人艰难。我遭受过语言上的质疑,文化上的质疑,我曾经的法国老板揪出我的email说我的英语不好,可是我的英国同事看完之后觉得没有任何问题。可是你记住,Canary wharf不相信眼泪,你得把每一滴眼泪都深深的吞到肚子里,加倍的努力,用事实说话,用实力站住脚。”


              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7-08-13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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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认为,热爱跑步的人是一群有意思的家伙。跑步本身并无太多乐趣,若非专业运动员,与其它体育项目相比,跑步不算是一样竞技运动,只是一场自己与自己的较量。而在这场较量中,随着时间的延长,跑者会不断感到各种身体不适:气喘、呼吸急促、双脚麻木、肚子疼,甚至想呕吐。在长跑的过程中,尽管有一些令跑者感到舒适和惬意的时刻,可不得不承认的是,大多数时候,跑者们都在心照不宣的体验被放大和拉长的身体上的痛苦。要停下脚步很容易,可为什么有这样一群人,偏偏喜欢孜孜不倦的追求这种痛苦呢?
                《当我谈跑步时我在谈什么》是作家村上春树写的一本关于跑步的书,书中他讲到:“正因为痛苦,正因为刻意经历这痛苦,我才从这个过程中发现自己活着的感觉,至少是发现一部分。”
                这本书曾经在中国卖的很火爆,也许这是少有的村上带有传记色彩的书。此书有两极化的评论,对没有跑步习惯的人来说,这书不过是一个名作家写的“跑步见闻”。语言平实,内容甚至有些枯燥无味。而对于跑者来说,它是一本用文字将“跑步哲学”具象化的心灵读物,如他所说,有些事情只有同为跑者才能体会。跑步者之间存在一种默契,如村上所说:“(奔跑的)老手在相遇时能互相认出对方来,就好像一个作家认出另一个作家的语言和风格一样。”
                唐瑭是网上流传的“马拉松女神”,刚好也是我的客户。我第一次见她是在照片里。当时同事正在编辑她的婚纱照,我指着屏幕里那个笑起来明媚的好似“千尺阳光奔流直下”的女孩儿说,她是谁?怎么这么好看!
                都说,笑起来好看的女孩儿才是真美女,唐瑭绝对会笑。她真像一块儿糖,隔着老远就能嗅到甜丝丝的味道。她额头光洁、五官立体、身材紧致,看上去像个吸饱了加州阳光的亚洲娃娃。走起路来像个自信大方的小女孩,一回眸又像个妩媚成熟的漂亮女人。怪不得她的闺蜜在婚礼上说,唐瑭华威大学经济金融专业毕业后搬到伦敦,样貌气质学历样样出众,整个伦敦的华人男孩儿都快为她倾倒了,几乎是所向披靡的节奏,见一个倒一个。
                可是她谁也没选,凭着出色的头脑和学历背景拿到了伦敦金融城的工作,开始了一个人的白领生活。她说,刚搬到伦敦的时候因为工作忙、饮食不规律,她胖了点儿。当时她没什么朋友,在大段的独处时光里,唐瑭开始跑步。“那时我刚跑步没多久,有一天伦敦马拉松从我家楼下经过,我在家加班,需要在两小时内做完一份重要文件。可好奇心驱使,我实在忍不住扔下电脑跑到楼下,加入热闹的人群,跟着大家给每一个选手鼓气加油。那一天太阳特别好,清澈的光束撒在每一位跑者的身上,无论男女老少,他们迈开步子时腿部肌肉伸展开的形态,像慢动作一般在我脑中播放,真的美极了。霎那间,我感到身上的荷尔蒙开始往脑门儿窜,心情跟着每一位跑者的呼吸变得分外激动。跑步是一样很孤独的运动,而这些参赛者,经过无数天孤独的训练,最后聚在一起,好像战士找到了战友然后一起奔赴战场。我捂住胸口,听到心脏怦怦跳着,我知道我对马拉松心动了。”
                她笑言,后来认识她先生,一下子打动她的,是他提及要去参加巴黎马拉松。唐瑭的先生是毕业于剑桥大学的高材生,爱好运动的他,在学校时是剑桥赛艇队队员,同时也是一位马拉松爱好者。在他的鼓励下,唐瑭报名了人生第一场马拉松:位于挪威的午夜北极马拉松。相爱初期,两人谈的是异地恋,一个在伦敦,一个在上海。维系二人热情的跨洋电话中,他们谈论的都是马拉松训练计划,和各自的练习状况。
                “那是一场对我来讲非常重要的马拉松,它不仅是我人生第一场马拉松,也是我和我先生定情的马拉松。半年的时间里,我们都只能靠电话联系对方。每次电话里,因为跑步,我们总有讲不完的话。他经验比我丰富很多,于是从头到尾为我制定了一套新手马拉松训练计划,其中包括了每天、每周、每个月的训练内容。我们俩都是计划性很强的人,同时特别享受于制定计划和履行计划的成就感。慢慢的,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发生变化,我的身体素质越来越强,可以坚持下来的公里数越来越多。
                有一次我独自在伦敦跑了两个小时,刚开始跑的时候艳阳高照,不过一会儿突然狂风暴雨,再一会儿居然下起了冰雹。暴风雨后,天又放晴。两个小时里,我的衣服湿了干,干了湿,可我从没想过停下脚步。我第一次产生那样的感觉,好像这身体不是自己的,感觉除了心脏和大脑,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台永动机。就那样的跑,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不能阻止我,那样不停的跑。跑完之后,天晴了,我的心里也快乐的不行,想的是立刻跑回家拨通电话跟他分享。不知道是不是内啡肽在大脑中作用,走在路上,眼前的一切风景都变的分外好看。”


                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7-08-13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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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赛那天是6月22日夏至,那时我们分别在自己的城市训练了半年,已经培养出了一种革命战友般的特殊感情。我们各自从伦敦和上海飞到了北极圈里最大的城市,位于挪威的特罗姆瑟。一下飞机我又紧张又兴奋,迫不及待的想见到他,一起在北极圈里验证我们的成果。特罗姆瑟也许是目前为止世界上最北的马拉松赛事,从1989年开始每年都会举办一届午夜马拉松,跑者可以在这里感受在极昼中奔跑的感觉。挪威靠北,虽然有太阳的时候还是比较热,可是整体来讲,特罗姆瑟马拉松的气候条件还是有些恶劣的,尤其到了晚上,气温变得很低。我们需要在低温中穿越冰川和跨海大桥,马拉松路线中有很多坡度。与其它马拉松早间开赛的习惯不同,这里24小时都是亮的,让人模糊了时间的概念。我们在锃亮的午夜开跑,那感觉甚是新奇。
                  现在想想这真是一件又疯又好笑的事情,哪儿有人刚开始谈恋爱,就约好去北极跑马拉松啊!真的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遗憾的是,因为环境的原因,我的成绩不如训练中理想,不过肯定是跑完了全程。北极马拉松之后,我确定了两件事是,第一,我以后还要继续跑。第二,我想和这个把我正式带入马拉松世界的男人一直好下去。”
                  我认识唐瑭的时候,她和先生已经参加过世界各地十多个马拉松比赛了。以她的话说,从她爱上跑步的那天起,跑步不仅是她喜欢的一种运动,也是她庆祝生活的方式,她看世界的方式。她会以跑步的形式度过人生的重要时刻,于是她跑着跨年,跑着过生日,跑着旅行,她希望以马拉松的形式跑遍世界。
                  “我的生日在一月,刚好是厦门马拉松的日期,所以我特别喜欢用跑步庆祝自己的生日。全程马拉松42.195公里,更直观的形容,这距离放在北京,是从天安门出发,在三环外绕一大圈,最后跑到鸟巢。今年过生日我依旧选择了较为温暖的厦门马拉松,这次我脚趾头都跑出了血。我认为马拉松最难受的是30公里以后,那时你的意识逐渐模糊,身体开始抽筋,有一霎那感觉自己不能再移动一步,甚至担心自己会死掉。这时候你必须信任自己,并且把自己的意志力开到最大,逼迫自己冷静下来去感受身体每一丝细微的变化,然后冷静的调整呼吸。说来也巧,我和先生都是摩羯座,村上春树也是摩羯座。不知道我们这个星座的人是不是天生喜欢折磨自己,喜欢把自己逼入绝境,然后通过反抗得到成功的过程。而这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感觉,也许是马拉松带给我最大的快乐。”
                  到底跑马松能给人带来什么?村上春树在他的书中有句很经典的话:pain is inevitable. Suffering is optional. 翻译成最简单的中文是:“痛楚难以避免,而磨难可以选择。”香港文化人梁文道形容村上春树的跑步为“修行”,只是这里的“修行”肯定不是传统东方文化中静态的“灵修”。这里的"修行”是发挥主观能动性为自己选择磨难,历经痛苦最终战胜磨难。但也许二者相似的是,它们都需要专注,都需要耐心,都需要忍耐,都需要心无杂念,最终修炼出更强大的内心。
                  事实上,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物质上的丰富,我们可以很容易的选择去过相对舒适的生活,几乎不需要在极端痛苦的环境中求生存。可我们往往发现,在现实生活中事业上越有成就的人,越热爱耐力运动,越喜欢把舒适的自己放入不舒适的环境中,主动的向自己发出挑战。也许事业上有成就的人天生喜欢有挑战的事情。马拉松42.195公里,非一日可练成。它需要长期的训练,把长远的目标划分成阶段性的任务去实现,这刚好符合了挑战者的心思。
                  除此之外,现在心理学发现,热爱跑步的人,通常更热爱深层次的意义,而非浅层次的快乐。有人形容,在奔跑的过程中,人们可以遇见灵魂深处的自己,遇见虚拟的自我。只有在跑的过程中,我们才能忘掉一切烦人的、糟心的、不愉快的、令人沮丧的、令人抑郁的、令人痛苦的事情。世界变得很单纯,你可以安静的聆听自己的呼吸声,血液的轰隆声,和自己的内心对话,和自己这副身体对抗。身体越痛苦,这个自己越脆弱。我们望着他,推动着他,每迈出每一个步子的时候,都是捶打自己意志的时候,都是看到内心那个自己变得越来越强的时候,而这个过程本身,就在追逐生命更深层的意义。
                  去年十月,唐瑭和先生在马尔代夫的一座安静的小岛上完婚,出席的只有最亲的朋友和家人。婚礼日早上起来化妆前,唐瑭一定要做完一套晨间运动,然后洗澡再开始化妆,这样她才会有安全感。“其实他跟我求婚是我俩周末早上一起去公园晨跑,他趁四下没人就突然停了下来,单膝下跪掏出了戒指。因为跑步相识,求婚也离不开跑步,结婚日也想跑个步再化妆,看来跑步还真是跟我们挺有缘分。”现在,唐瑭已经回到了上海,辞去金融工作,开了一家叫做Plus+的跑步工作室。“就这么辞了?”我问,”不觉得自己那么好的学历和工作背景浪费了么?”
                  唐瑭笑笑说:“我真心热爱跑步这样运动,它也为我的人生带来很大变化。回到上海后我做金融也做了一年多,但慢慢的从金融工作中得到的满足感越来越少。我为跑步哭过几次,不是跑的时候哭,而是因为受伤而不能参赛而哭,最严重的一次髋关节受伤,令我半年都不能再运动。回国后我发现国人都觉得跑步很简单,不需要学习。事实上跑步的学问很多,瞎跑很容易让身体受伤。跑步的人很需要力量训练,也需要懂得损伤康复知识。我吃过很多苦头,现在希望可以帮助更多人。
                  再者,健康和美不仅只是马甲线、腹肌和翘臀而已。健身在中国热了几年了,可我还是觉得中国人的健身观念停留于外表,大家总是认为,把外表做的好看就行了。事实上,如果你观察喜欢跑步的人,或是专业马拉松运动员,会发现他们十分低调,没有健美运动员那么明显的肌肉,好像不那么养眼,不那么有话题。事实上跑步这样运动不是流于表面的运动,它从内而外使你变的更有力量。”忘了提一句,与唐瑭轨迹相似的是,她的先生剑桥大学毕业后在伦敦金融城工作了几年,然后回国成立了自己的公司,目前已经成为国内金融行业的领军人物。这对夫妻高学历、高智商、高情商,并有着魔鬼般的意志力和执行力,实在不得不令人感叹,有趣聪明勇敢的人相爱并奔跑着创造世界,这事儿简直太酷了好么!请继续闪下去。
                  (完)


                  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7-08-13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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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接下来要讲的这个人,是我见过最有魅力的人。她在我看来是个传奇。我预测,多年后她的名字依然会被人记住,她的故事会被写成书,没准会被拍成电影。
                    第一次见到她,大概是7年前的春天。初春的北京还没来得及飘柳絮,我刚学会了穿皮衣和紧身牛仔裤,而我单恋的全北京市最酷的摇滚男孩儿在他生日那天失踪了。当我再看见他的时候,他出现在豆瓣上一个陌生人的照片里。我滑动鼠标,看着他在一个洁白的屋子里同一群人弹着吉他唱着歌,日期显示那天刚好是他的生日。那群人里,我一眼看到一个长发圆脸的女孩儿,她穿着素净的连衣裙,大眼睛赤裸直接的看着镜头,神态像只猫。我盯着那个女孩儿看,她身上散发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独特气质,在人群里异常显眼。我从未见过她那样的美貌,油画感极重,每个五官都长得富含深意又充满神秘。腰肩比例恰如其分,四肢修长纤细的像假的一样。那一刻我假想自己是我喜欢的男孩,然后立刻捂住胸口,完了,他一定会喜欢她的。
                    后来我知道,那个圆脸女孩的名字叫雷宛萤,昵称晚晚。她出生在香港,成长在北京,家境优渥,精通多门语言,热爱艺术。7年前的那个时候,她还是个中央美院艺术史系的学生,刚申请上了美国常春藤盟校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所,准备去纽约。
                    很多年后,我早已经不喜欢那个男孩儿,而那个当初被我视为假想情敌的晚晚,机缘巧合,竟走出照片,在现实世界和我成为了朋友。就那么自然而然的,大大方方走在我面前,歪头一乐,嘿了一声,笑着跟我说起那个摇滚男孩儿的事儿。我们云淡风轻的聊着,就好像我们曾共同目睹过一场极为小众而美丽的演出,然后伸手去摸对方的心脏。“这儿么?那人是不是击中了这里?好像感觉有什么东西飞进心脏,在一个秘密的狭小的空间里住下,建立了一个不被常人理解的小世界?”她手放在我心脏上的瞬间,我害羞的像个番茄,那一刻我超想和她当朋友的。不因为我们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而因为我们共同进入过一个秘密世界。
                    事实上,我时常认为,这个世界可能都不真实,一切都是你大脑里的东西。我们通过感觉认识这个世界,有一千个人就会有一千个不同的世界。可是让人郁闷的是,感觉这个东西很难形容,没有一个人能确切的告诉你真实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也没有人能告诉你他的世界和你的世界有什么不同。从这一点上,我们永远都活在属于自己一个人创造的世界里,很孤单。可是朋友和爱人存在的意义,就是你无意中发觉自己的世界和别人世界有一样的部分,你们的感受是相似的,所以建立起来的世界也是相似的。这种动人的发现,需要通过感受性来得到证明,而人和人之间的感受性千差万别。
                    比如说去公园里看春天,有人拿着相机拍了一堆樱花和游人,赏春结束高高兴兴的回家。有人眼睛里的春天不是单纯的春色,所有的景致连同吵闹的游人都变成了色块或色斑,这人也高高兴兴的回家,准备好画笔和纸,画了幅印象派的画儿。有人善于感受抽象化之后的美,看到这幅画儿,读懂了其中的春色,喜欢的不得了,仿佛望着那幅画,他不仅看到了春天,还看到了接近永恒的美。而这三种人,第一种是普通人,第二种是艺术家,第三种是懂得欣赏艺术和适合管理艺术的人。晚晚是第三种。
                    晚晚是个感受性很强的人,她敏感而透明,也许是个带香味的透明的小刺猬,或者是本奇怪的书。总之她是有距离感的,带刺儿的,有点神秘,并带有很强的幻觉成分,粘贴着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封面儿和内容有很大差别,封面特别的干净、优雅、极简设计,感觉是讲艺术的,或者肯定有点儿哲学的内容。可翻着翻着,这书突然大叫,仔细一听她在说单口相声,俏皮话一套套的。总之我每每翻看都能发现新内容,而事实上,我从未真正看完过这本书。配合这本书最合适的音乐是马勒D大调第一交响曲第三乐章的谐谑曲,绝对的浪漫,并充满若无其事的荒诞和对一切形式的满不在乎。
                    说她是本书,也因为我认为晚晚是个知识分子,而这个身份经常因为她长得好看而被人忽略。她是睿智和直接的,她是有观点的,她喜欢表演性的讲故事,可如果不表演,她喜欢总结多过陈述。她的脑袋瓜子是会亮光的,眼珠子却不动。仔细观察,好像她的脑子里装了好多小珠灯,一亮一亮的,随着谈话的内容,她不同的脑区块会闪亮,日复一日,完整的建立了一个有框架的逻辑地图。事实上,大凡聪明人,脑子里都有一个框架或一张网,这张网泾渭分明,节点之间的联系也非常清楚。对他们来说,学习新知识就是往网里加一个节点。
                    她用形象思维感知艺术,她天生对“美”的感知异常灵敏,“美”是她获得生命灵感的来源。她说小的时候她外婆送了她一本书,叫做《听温迪嬷嬷讲述绘画的故事》。一打开她就被吸引住了,书里的字儿也不都看的懂,就觉得画儿真美。于是最高兴的事儿就是趴在那本书上发白日梦,临摹书里面的画儿。
                    讲到后来从事的艺术行业,她说:“十五岁之前我的理想是当兽医,因为喜欢动物(昆虫除外)。除了喜欢动物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我喜欢单纯的事物。和小动物打交道很直接,你只要有一颗热诚明了的心就行了。但是14、5岁的时候我在兽医院观摩学习,亲眼目击了一只猫安乐死的过程。那天一对神情哀伤而绝望的老夫妇带来一只猫,那只猫很老了,15岁左右,得了癌症,异常痛苦,奄奄一息。医生说,它太痛苦了,安乐死吧。夫妻俩没有说一句话像是默许了。妻子坐在外面哭,丈夫抱着猫,猫一直在哀号,我呆若木鸡的看着。一针下去,猫的瞳孔放大,生命黯淡下去,膀胱渗出尿液,它死了。那一刻我觉得我没有当兽医的本事,我被打败了。不是被安乐死这件事打败,我也许永远无法做到护士和医生那样平静和漠然的把针推下去。我现在做艺术管理,我很爱我的职业。其实我想说,我现在的专业并没有偏离我的理想太多,这两个行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使我们打交道的对象很单纯。好的艺术家必然都具备真挚和纯粹的特性,千万别跟他们耍心眼儿,他们很聪明,一旦觉得自己被算计了就会走掉。正好,我也懒得耍心眼儿。但是和当兽医不同的是,艺术家们得绝症的时候不需要我把他们安乐死。”
                    可以和晚晚成为挚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她身上众多女性标签很容易让人产生“嫉妒”情绪,可以真正欣赏她,并和她成为朋友的女性,都有宽容的内心。画家杨伯都是晚晚的挚友,两人有许多相似之处,也有许多不同。从形象上看,这两个女孩儿很像,同是两根纤细的小棍儿。从性格上看,一个直接高调,一个含蓄低调。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问杨伯都在你心中她是什么样的人,她这样说:“雷宛萤是一个可以给人带来快乐的人,是真的快乐哦,我平时表情不多的。她学起某个比较滑稽的人或口音时经常惟妙惟肖。我记得有个剧叫布莱克书店,她很喜欢,但我没看过,她就把这个剧从头到尾给我讲演了一遍,我几乎笑死。于是我去把原剧找来看,是索然无味的,比她给我演的逊色很多,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很想她了。
                    一个无聊展览能让她像霜打的茄子,你想探头看看究竟有多无聊她会厉声呵斥把你强行带走。如果是一个好展览呢,那她一定要让天下人都知道!你要是不去看她就唉声叹气,你终于去看了,她会十分兴奋陪着你再看一遍,在看到展厅里最好的那张画之前她会挡着先不让你看,问,你做好准备了吗!准备好了吗,前面,唉,你看吧。然后,绝望的一让。你看的时候她会攥着你的手微微发抖,眼睛里充满了自豪。看完这高潮的一张,她马上就颓了,眼睛里再也看不进其他的东西,散瞳了。还有一次,翻一本画册,里面的画非常恶俗,看着看着,她说,看的我想吐。然后她就真的去卫生间吐了。一切感官的体验如果能有她在会变得更加丰富细腻,她有类似感官扩大器的作用。如果一样物体是有灵魂的话,晚的耳朵马上会竖起来,她就是个能把灵魂的味道迅速嗅到捉到然后细细品味的成精的动物。如果她哪天掏出一个小罐儿,说快尝尝,这是唐僧肉,我应该不会太奇怪。
                    也有的时候,中午阳光很好,湖面上波光粼粼,吃了一个冷冷的鸡胸三明治,她也会很安静。她背对着美景坐,说:‘现在是美好的时光。’那一会儿确实是美好的时光,她是知道的,不是浑噩的。伴随着她的敏感,她不会允许自己的人性里出现‘不好闻的味道’,她是善良、直接、懂得诗意的,不积攒负面情绪的。在追求好东西上,她几乎不加节制,但她知道节制的好处,懂得利用节制带来更完美的享受。”
                    这种视觉上的要求,也会延续到她的日常审美中。她很会扮靓,就如同她对一切美的事物无比敏感,这是她的天赋。她有自己的香味儿,那个味道不是任何一款有名的香水,也不知道她从哪儿淘的,感觉她背地里和精灵们商量出来的味道,绝无仅有。她从不化浓妆,不化眼线、不化睫毛膏、不化粉底液,但她极会描绘自己的轮廓,小刷子随便刷两下就妩媚的不行。她是第一个告诉我眉毛的重要性的人,我们站在镜子面前,她神秘的说,你看,眉毛是不是脸上最重要的线条,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眉毛才是会化妆的第一步。她善于收集一切温柔的颜色并把它们恰如其分的穿在身上,奶黄、藕色、粉蓝、裸色、大地色,她的穿着总能在网络上引领风尚,她的审美改变了许多年轻女孩的概念。网上搜晚晚同款能出来几万条,好多人靠着她独特的穿衣风格发家致富。“你说我是不是该收他们一笔?”她托着下巴懒洋洋的说。
                    晚晚对朋友很好,每当我跟她出去的时候,都感觉自己傍了大款。我去纽约找她,她会用世界上最精致好看的茶杯给我煮一壶香香的茶,然后拿起一本讲黄历的书给我念今年的运程。无论我有多糟糕的造型,她都说我好看极了。晚晚在吃上不能凑活,并且她也不会让你凑活。她会颐指气使的站在大街上拦一辆出租车,自信的跟我说,我带你去吃一家特别好吃的日本餐厅。进了餐厅,她会给我看五秒钟菜单,然后说我给你点吧,接着点一大堆吃的。她很会点菜,并且对菜品要求很高。她会用小勺轻挖一口海胆,然后十分有礼貌的把日本服务生叫来,跟他说这个海胆不够新鲜,请换新的上来,要刚从壳里挖出来的。我偷偷咽下刚吞进肚子没吃出好坏的海胆,喝酒脸涨的通红,她就捧着她那张漂亮的小圆脸温柔的看着我,好吃么,吃饱了么。最后大方的把单买了,打车送我回家。
                    她喜欢给朋友们过生日,我过生日的时候,她会瞪圆了眼睛望着我说,说,快说,你想要什么。然后把我拉进他们美术馆的商店里,男友力十足的说,你随便看吧,挑上哪样我立刻打包送你。和她走在一起,她会挽着我,见到陌生人挨个介绍我,把我吹上天。我害羞的恨不得只能发出母猪的哼哼声。我想,即使她拉着我的手站在高高的悬崖边,感叹说这片海太美了,竹子咱们跳下去吧,纵使我恐高又恐海,都觉得不行呀,一定得跟她跳下去。
                    (待续)


                    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7-08-13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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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断一个女孩儿是否有趣容易么?容易,一个有趣的女孩如同空气中一颗铿锵有力的隐形小子弹,可以直线飞行狠狠扎入你的大脑。砰的一下,你就被彻底打晕了。相信我阻挡她打晕你这件事儿根本不是你能控制的,因为真正有趣的灵魂充满魔法,几乎是天生的,嫉妒也没用,这世界上极少数人才拥有。她们说话有趣,做事有趣,观点有趣,她们不需要扮演与众不同,因为生来不同。一旦发现这种精灵,我一向不急着跟她们做朋友,甚至喜欢保持一点女孩之间神秘的距离,一个刚好的距离让我既可以与之亲近,又可以保持足够的欣赏空间。
                      六年前我认识了萧涵秋,萧涵秋是个画家。如果她想,她也是个很棒的诗人、作家、摄影师、卖漂亮皮鞋的销售员。六年中,我们之间的时间和空间一直发生变化,以至于我们根本没法成为一组稳定的朋友。而我却分外享受这种总是不小心与她擦肩而过的感觉,我甚至刻意不愿离她太近。她是我见过人格传染性最强的女孩儿,凡是跟她交往甚密的姑娘一段时间后都会不知不觉的产生萧涵秋基因,萧涵秋的说话方式,甚至是萧涵秋气质。
                      在伦敦的时候她来我们家蹭住过两个月,那时候她是个染着粉色头发的喜欢穿海军服的女孩儿,她穿翻着花边的袜子配皮鞋。萧涵秋永远是个女孩儿样,连短发都干干净净的别在耳后,短短的手指甲上总有掉了一半的指甲油。有一次她借我穿她的一件格子西装,实在太好看了我连续穿了一星期,恨不得睡觉都不想脱下来。特别神奇的是她的衣服上洗衣粉味儿能坚持好久,我偷偷记住她用的洗衣球儿品牌,直到现在我都在用,可是从来不觉得洗出来的衣服有她的香!那时候我们的公寓迎来了一批从泰晤士河跑来的小老鼠,闹的最凶的就是秋秋的房间,捕鼠队的壮汉赶来我家,温柔的安慰着我们的情绪,告诉我们不要害怕。萧涵秋一歪脑袋,说,我不怕,小老鼠是我最好的朋友。从那句话开始我对她刮目相看了,不怕老鼠的女孩肯定是狠角色!
                      萧涵秋是热爱生活的人,不管她兜里有多少钱。周末她会带着我去逛花市,逛着逛着她头上就插满了鲜花,买完花之后她会轻车熟路的带我去路边吃生蚝。然后她会自己呆一会儿,她喜欢把鲜花垂钓起来,变成漂亮的干花。她也知道哪款口红最好用,即使是英国老牌商店Liberty里面那种我永远视若无睹走过去的小品牌,都能被她发现,而且是绝对罕见又美丽的颜色。她总能帮你体会到一些经常被遗忘的美的东西,比如说有时候她会带一个小风车回家,挂在窗户上,我很久没有观察过风了,而有了那个小风车,就似乎拥有了顺着风时光倒流的能力。
                      那时候,白天她在市中心一家漂亮的皮鞋店打工,她是那儿最会卖鞋的女孩,而那些鞋因为她的存在而充满了神话意味,似乎穿上就能骑上扫把飞一会儿的感觉。一有时间她就去南伦敦一家废弃的饼干工厂里画画,我去找过她,整个工厂像演生化危机的片场,半夜想上厕所我会被吓出神经病。萧涵秋喜欢在这结束画画的半夜在河边溜达,她会一个人坐在凳子上,默默喝灌在矿泉水瓶里的白葡萄酒,回家之后她告诉我后来她把酒分给了一个流浪汉一些,俩人坐在那儿聊了一个多小时。萧涵秋是慷慨的,主要体现在买酒上,她总是知道哪种酒最好喝,她会大方的买给朋友,一些十分女孩儿的酒,但却能把你灌醉。
                      萧涵秋不太会做饭,她很小就来英国了,最拿手的是烫蔬菜沾酱油,再下点儿乌冬面,可她总吃的津津有味。她涮蔬菜的时候会分给我一些,然后在厨房给我讲一些故事。比如说,当时她有一个住在废弃游泳馆里的男朋友,那个男的非常奇怪,他喜欢在游泳馆里种蘑菇。有一天萧涵秋去找他,睡在了那里,第二天早上有小蘑菇长出来了,晨光下他特别感动,于是捧着小蘑菇跟萧涵秋说了我爱你。后来他们又吵架了,半夜她气的跑了出来,就一个人这么从西伦敦走到东伦敦,走到太阳都出来了。还有比如说她一直深爱的一个男孩,他也爱她。因为两人过于相似而无法在一起,那男孩也非常奇怪,他骂人的时候一定要有架势,一定是单手叉腰,另一只手指着天空然后再开始骂。我说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她说因为他们都是艺术家,都过于自我,同时不愿意牺牲。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7-08-13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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