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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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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
张晓风
记得是小学三年级,偶然生病,不能去上学,于是抱膝坐在床上,心里竟有一份巨大幽沉至今犹不能忘的隐痛。为什么痛呢? 因为你知道,你的好朋友都在那里,而你偏不在,于是你痴痴地想,他们此刻在操场上追追打打吗?他们在教室里挨骂吗?他们到底在干什么啊?不管是好是歹,我想跟他们在一起啊!
于是,开始喜欢点名,大清早,大家都坐得好好的,老师叫:“XXX!”“在!”正经而清脆,仿佛不是回答老师,而是回答宇宙乾坤,告诉天地,告诉历史,说,有一个孩子“在”这里。
回答“在”字,对我而言总是一种饱满的幸福。
人们心目中的神明,所以神明,也无非由于其“昔在、今在、恒在”,以及“无所不在”的特质。而身为一个人,我对自己“只能出现于这个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感到另一种可贵,仿佛我是拼图板上扭曲奇特的一块小形状,单独看,毫无意义,及至恰恰嵌在适当的时空,却也是不可缺少的一块。
其实人与人之间,或为亲情或为友情或为爱情,哪一种亲密的情谊不是基于我在这里、刚好你也在这里的前提?一切的爱,不就是“同在”的缘分吗?
有一年,和丈夫带着一团的年轻人到美国和欧洲去表演,我坚持选崔颢的《长干曲》作为开幕曲,在一站复一站的陌生城市里,舞台上碧色绸子抖出来粼粼水波,唐人乐府悠然导出:“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渺渺烟波里,只因错肩而过,只因你在清风我在明月,只因彼此皆在这地球而地球对于个体生命来说又实在太大,所以不免停舟问一句话,问一问彼此隶属的籍贯,问一问昔日所生、他年所葬的故里,那年夏天,我们也是这样一路去问海外中国人的隶属所在的啊!
我喜欢让自己是一个“紧急待命”的人,随时能说:“我在,我在这里!”
那是端午节的晚上,在澎湖的小离岛。为了纪念屈原,渔人那一天不出海,小学校长陪着我们和家长会的渔民朋友吃饭,那些面对台北人和读书人自觉有一份卑抑的渔人,一喝了酒,竟人人急着说起话来,说他们没有淡水的日子怎么苦,说淡水管如何修好了又坏了,说他们宁可倾家荡产,也不要天天开船到别的岛上去搬运淡水……而他们嘴里所说的淡水,在台北人看来,也不过是咸涩难咽的怪味水罢了——只是于他们却是遥不可及的美梦。
我们原来只是想去捐书,只是想为孩子们设置阅览室,没有料到他们红着脸粗着脖子叫嚷的却是水! 我能为他们做什么?在同盏共饮的黄昏,也许什么都不能,但至少我在这里,在倾听,在思索我能做的事……
《旧约·创世纪》里,堕落后的亚当①在凉风乍至的伊甸园把自己藏匿起来。上帝说:“亚当,你在哪里?”他噤而不答。如果是我,我会走出,说:“上帝,我在,我在这里,请你看着我,我在这里。不比一个凡人好,也不比一个凡人坏,我有我的逊顺祥和,也有我的叛逆凶戾,我在我无限的求真求美的梦里,也在我脆弱不堪一击的人性里。上帝啊,俯察我,我在这里。”
“我在”,意思是说我出席了,在生命的大教室里。
几年前,我在山里说过的一句话容许我再说一遍,作为终响: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8-20 18:46回复
    猫头鹰人
    《林清玄散文》
      在信义路上,有一个卖猫头鹰的人,平常他的摊子上总有七八只猫头鹰,最多的时候摆十几只,一笼笼叠高起来,形成一个很奇异的画面。
    他的生意顶不错,从每次路过时看到笼子里的猫头鹰全部换了颜色可以知道。他的猫头鹰种类既多,大小也齐全,有的鹰很小,小到像还没有出过巢,有的很老,老到仿佛已经不能飞动。
    我注意到卖鹰人是很偶然的,一年前我带孩子散步经过,孩子拼命吵闹,想要买下一只关在笼子里的小猫头鹰。那时,卖鹰的人还在卖兔子,摊子上只摆了一只猫头鹰,卖鹰者努力向我推销说:“这只鹰仔是前天才捉到的,也是我第一次来卖猫头鹰,先生,给孩子买下来吧!你看他那么喜欢。”我这才注意到眼前卖鹰的中年人,看起来非常质朴,是刚从乡下到城市谋生活的样子。
    我没有给孩子买鹰,那是因为我一向反对把任何动物关在笼子里,而且我对孩子说:“如果都没有人买猫头鹰,卖鹰的人对后就不会到山上去捉猫头鹰了,你看,这只鹰这么小,它的爸爸妈妈一定为找不到它在着急呢!”孩子买不成猫头鹰,央求站在前面看一会,正看的时候,有人以五百元买下了那只鹰,孩子哇啦一声,不舍地哭了出来。
    此后我常常看见卖鹰的人,他的规模一天比一天大,到后来干脆不卖兔子,只卖猫头鹰,订价从五百五十元到一千元左右,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卖掉几十只。我想不通他从何处捕到那么多的猫头鹰,有一次闲谈起来,才知道台湾深山里还有许多猫头鹰,他光是在坪林一带的山里一天就能捕到只几。
    他说:“猫头鹰很受欢迎咧!因为它不吵,又容易驯服,生意太好了,我现在连兔子也不卖,专卖鹰。一有空我就到山上去捉,大部分捉到还在巢中的小鹰,运气好的时候,也能捉到它们的父母…。”
    我劝他说:“你别捉鹰了,捉鹰的时间做别的也一样赚那么多钱。”
    他说:“那不同咧!捉鹰是免本钱稳赚不赔的。”
    对这样的人,我也不能说什么了。
    后来我改变散步的路线,有一年多没见过卖猫头鹰的人,前不久我又路过那一带,再度看到卖鹰者,他还在同一个街角卖鹰,猫头鹰笼子仍然一个叠着一个。
    当我看见他时,大大吃了一惊,那卖鹰者的长相与一年前我见到时完全不同了。他的长相几乎变得和他卖的猫头鹰一样,耳朵上举、头发扬散、鹰勾鼻、眼睛大而瞳仁细小、嘴唇紧抿,身上还穿着灰色掺杂褐色的大毛衣,坐在那里就像是一只大的猫头鹰,只是有着人形罢了。
    短短的一年多的时间,为什么使一个人的长相完全不同了呢?这巨大变化是从何而来呢?我努力思索卖鹰者改变面貌的原因。我想到,做了很久屠夫的人,脸上的每道横肉,都长得和他杀的动物一样。而鱼市场的鱼贩子,不管怎么洗澡,毛孔里都会流出鱼的腥味。我又想到,在银行柜台数钞票很久的人,脸上的表情就像一张钞票,冷漠而势利。在小机关当主管作威作福的人,日子久了,脸变得像一张公文,格式十分僵化,内容逢迎拍马。坐在电脑前面忘记人的品质的人,长相就像一架电脑。还有,跑社会新闻的记者,到后来,长相就如同社会版上的照片…。
    原因是这样的吗?或者是像电影电视上演坏人的演员,到后来就长成一脸坏相,因为他打从心里一直坏出到,到最后就无法辨认了。还有那些演色情片的演员,当她们裸裎的照片登在杂志上,我们仿佛看到一块肥腻的肉,却不见她们的心灵或面貌了。
    一个人的职业、习气、心念、环境都会塑造他的长相和表情,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但像卖猫头鹰的人改变那么巨大而迅速,却仍然出乎我的预想。我的眼前闪过一串影像,卖猫头鹰者夜里去观察鹰的巢穴,白天去捕捉,回家做鹰的陷阱,连睡梦中都想着捕鹰的方法,心心念念在鹰的身上,到后来自己长成一只猫头鹰都已经不自觉了。
    我从卖鹰者的面前走过,和他打招呼,他居然完全忘记我了,就如同白天的猫头鹰,眼睛茫然失神,他只是说:“先生,要不要买一只猫头鹰,山上刚捉来的。”
    这使我在后来的散步里,想起了三千年前瑜珈行者的一部经典《圣博伽瓦谭》中所记载,巴拉达国国王的故事。
    巴拉达国王盛年的时候,弃绝了他的王后、家族,和广袤的王国,到森林里去,那是他相信古印度的经典,认为人应该把中年以后的岁月用于自觉。
    他在森林中过着苦行生活,仅仅食用果子和根菜植物,每日专注地冥想,经过一段时间,他的自我从身中觉醒了过来。有一天他正在冥想,忽然看到一只母鹿到河边饮水,随着又听到不远处狮子的大吼,母鹿大吃一惊,正要逃跑的时候,一只小鹿从它的子宫堕下,跌入河中的急流里,母鹿害怕得全身颤抖,在流产之后死去了。
    巴拉达眼看鹿被冲向下游,动了恻隐之心,便从河里救起小鹿,把小鹿带到自己身边。他从此和小鹿一起睡觉、一起走路、一起洗澡、一起进食、他对待小鹿就如同对待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心念完全系在小鹿身上。
    有一天,小鹿不见了。巴拉达陷入了非常焦躁的意念里,担心着小鹿的安危就像失去了儿子一样,他完全无法冥思,因为想的都是小鹿,最后他忍不住启程去寻找小鹿,在黑暗森林里,他如痴如狂呼唤小鹿的名字,他终于不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8-20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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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心跌倒了,受了重伤,就在他临终的时候,小鹿突然出现在他的身边,就像爱子看着父亲一样看着他,就这样,巴拉达的心念和精神全部集中在小鹿身上,他下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成为一头鹿,这已经是他的下一世了。
      这是瑜珈对于意念的看法,意念不仅对容貌有着影响,巴拉达因疼爱小鹿,都因而沉进了轮回的转动,那么,捕捉贩售猫头鹰的人,长相晶益变成猫头鹰又有什么可怪呢?
      和朋友谈起猫头鹰人长相变异的故事,朋友说:“其实,变的不只是卖鹰的人,你对人的观照也改变了。卖鹰者的长相本来就是那样子,只是习气与生活的濡染改变了他的神色和气质罢了。我们从前没有透过内省,不能见到他的真面目,当我们的内心清明如镜,就能从他的外貌进而进入他的神色和气质了。”
      难道,我也改变了吗?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意念都如在森林中的小鹿,迷乱地跳跃与奔跑,这纷乱的念头固然值得担忧,总还不偏离人的道路。一旦我们的意念顺着轨道往偏邪的道路如火车开去,出发的时候好像没有什么,走远了,就难以回头了。所以,向前走的时候每天反顾一下,看看自我意念的轨道是多么重要呀!
      我们不止要常常擦拭自己的心灵之镜,来照见世间的真相;也要常常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长相与昨日的不同;更要照心灵之镜,才不会走向偏邪的道路。卖猫头鹰的人每天面对猫头鹰,就像在照镜子,我们面对自己俗恶的习气,何尝不是在照镜子呢?
      想到这里,有一个人与我错身而过,我闻到栗子的芳香从他身上溢出,抬头一看,果然是天天在街角卖糖炒栗子的小贩。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8-20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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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子的花
        唐敏
        女孩子的花 唐敏X 相传水仙花是由一对夫妻变化而来的。丈夫名叫金盏,妻子名叫百叶。因此水仙花的花朵有两种,单瓣的叫金盏,重瓣的叫百叶。
          “百叶”的花瓣有四重,两重白色的大花瓣中夹着两重黄色的短花瓣。看过去既单纯又复杂,象闽南善于沉默的女子,半低着头,眼睛向下看的。悲也默默,喜也默默。
          “金盏”由六片白色的花瓣组成一个盘子,上面放一只黄花瓣团成的酒盏。这花看去一目了然,确有男子干脆简单的热情。特别是酒盏形的花芯,使人想到死后还不忘饮酒的男人的豪情。
          要是他们在变成花朵之前还没有结成夫妻,百叶的花一定是纯白的,金盏也不会有洁白的托盘。世间再也没有象水仙花这样体现夫妻互相渗透的花朵了吧?常常想象金盏喝醉了酒来亲昵他的妻子百叶,把酒气染在百叶身上,使她的花朵里有了黄色的短花瓣。百叶生气的时候,金盏端着酒杯,想喝而不敢,低声下气过来讨好百叶。这样的时候,水仙花散发出极其甜蜜的香味,是人间夫妻和谐的芬芳,弥漫在迎接新年的家庭里。
          刚刚结婚,有没有孩子无所谓。只要有一个人出差,另一个就想方设法跟了去。炉子灭掉、大门一锁,无论到多么没意思的地方也是有趣的。到了有朋友的地方就尽兴地热闹几天,留下愉快的记忆。没有负担的生活,在大地上溜来逛去,被称作“游击队之歌”。每到一地,就去看风景,钻小巷走大街,袭击眼睛看得到的风味小吃。
          可是,突然地、非常地想要得到唯一的“独生子女”。
          冬天来临的时候,开始养育水仙花了。
          从那一刻起,把水仙花看作是自己孩子的象征了。
          象抽签那样,在一堆价格最高的花球里选了一个。
          如果开“金盏”的花,我将有一个儿子;
          如果开“百叶”的花,我会有一个女儿。
          用小刀剖开花球,精心雕刻叶茎。一共有六外花苞。看着包在叶膜里象胖乎乎婴儿般的花蕾,心里好紧张。到底是儿子还是女儿呢?
          我希望能开出“金盏”的花。
          从内心深处盼 望的是男孩子。
          绝不是轻视女孩子。而是无法形容地疼爱女孩子。
          爱到根本不忍心让她来到这个世界。
          因为我不能保证她一生幸福,不能使她在短暂的人生中得到最美的爱情。尤其担心她的身段容貌不美丽而受到轻视,假如她奇丑无比却偏偏又聪明又善良,那就注定了她的一生将多么痛苦。
          而男孩就不一样。男人是泥土造的,苦难使他们坚强。
          “上帝”用泥土创造了男人,却用男人的肋骨造出了女人。肋骨上有新鲜的血和肉,只要轻轻一碰就会痛彻心肠。因此,女子连最微小的伤害也是不能忍受的。
          从这个意义来说,女子是一种极其敏锐和精巧的昆虫。她们的触角、眼睛、柔软无骨的躯体,还有那艳丽的翅膀,仅仅是为了感受爱、接受爱和吸引爱而生成的。她们最早预感到灾难,又最早在灾难的打击下夭亡。
          一天和朋友在咖啡座小饮。这位比我多了近十年阅历的朋友说:
          “男人在爱他喜欢的女人的过程中感到幸福。他感到美满是因为对方接受他为她做的每件事。女人则完全相反,她只要接受爱就是幸福。如果女人去爱去追求她喜欢的男子,那是顶痛苦的事,而且被她爱的男人也就没有幸福的感觉了。这是非常奇妙的感觉。”
          在茫茫的暮色中,从座位旁的窗口望下去,街上的行人如水,许多各种各样身世的男人和女人在匆匆走动。
          “一般来说,男子的爱比女子长久。只要是他寄托过一段情感的女人,在许多年之后向他求助,他总是会尽心地帮助她的。男人并不太计较那女的从前对自己怎样。”
          那一刹间我更加坚定了要生儿子的决心。男孩不仅仅天生比女孩能适应社会、忍受困苦,而且是女人幸福的源泉。我希望我的儿子至少能以善心厚待他生命中的女人,给她们短暂人生中永久的幸福感觉。
          “做男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办法珍惜他不喜欢的女人对他的爱慕。这种反感发自真心一点不虚伪,他们忍不住要流露出对那女儿的轻视。轻浮的少年就更加过份,在大庭广众下伤害那样的姑娘。这是男人邪恶的一面。”
          我想到我的女儿,如果她有幸免遭当众的羞辱,遇到一位完全懂得尊重她感情的男人,却把尊重当成了对她的爱,那样的悲哀不是更深吗?在男人,追求失败了并没有破坏追求时的美感;在女人则成了一生一世的耻辱。
          怎么样想,还是不希望有女孩。
          用来占卜的水仙花却迟迟不开放。
          这棵水仙长得从未有过地结实,从来没洒过太阳也绿葱葱的,虎虎有生气。
          后来,花蕾冲破包裹的叶膜,象孔雀的尾巴一样张开来,六只绿孔雀停在一块。
          每一个花骨朵都胀得满满的,但是却一直不肯开放。
          到底是“金盏”还是“百叶”呢?
          弗洛依德的学说已经够让人害怕了,婴儿在吃奶的时期起就有了爱欲。而一生的行为都受着情欲的支配。
          偶然听佛学院学生上课,讲到佛教的“缘生”说。关于十二因缘,就是从受胎到死的生命的因果律,主宰一切有形和无形的生命与精神变化的力量是情欲。不仅是活着的人对自身对事物的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8-20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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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受着情欲的支配,就连还没有获得生命形体的灵魂,也受着同样的支配。
            生女儿的,是因为有一个女的灵魂爱上了做父亲的男子,投入他的怀抱,化做了他的女儿;
            生儿子的,是因为有一个男的灵魂爱上了做母亲的女子,投入她的怀抱,化做她的儿子。
            如果我到死也没有听到这种说法,脑子里就不会烙下这么骇人的火印。如今却怎么也忘不了。
            回家,我问我的郎君:“要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他毫不犹豫地回答。
            “男孩!”我气极了!
            “为什么?”他奇怪了。
            我却无从回答。
            就这样,在梦中看见我的水仙花开放了。
            无比茂盛,是女孩子的花,满满地开了一盆。
            我失望得无法形容。
            开在最高处的两朵并在一起的花说:
            “妈妈不爱我们,那就去死吧!”
            她们俩向下一倒,浸入一盆滚汤的开水中。
            等我急急忙忙把她们捞起来,并表示愿意带她们走的时候,她们已经烫得象煮熟的白菜叶子一样了。
            过了几天,果然是女孩子的花开放了。
            在短短的几天内,她们拼命地怒放开所有的花朵。也有一枝花茎抽得最高的,在这簇花朵中,有两朵最大的花并肩开放着。和梦中不同的,她们不是抬着头,而是全部低着头的,象受了风吹,花向一个方向倾斜。抽得最长的那根花茎突然立不直了,软软地东倒西歪。用绳子捆,用铅笔顶,都支不住。一不小心,这花茎就啪地倒下来。
            不知多么抱歉,多么伤心。终日看着这盆盛开的花。
            它发出一阵阵锐利的芬芳,香气直钻心底。她们无视我的关切,完全是为了她们自己在努力地表现她们的美丽。
            每朵花都白得浮悬在空中,云朵一样停着。其中黄灿灿的花瓣,是云中的阳光。她们短暂的花期分秒流逝。
            她们的心中鄙视我。
            我的郎君每天忙着公务,从花开到花谢,他都没有关心过一次,更没有谈到过她们。他不知道我的鬼心眼。
            于是这盆女孩子的花就更加显出有多么的不幸了。
            她们的花开盛了,渐渐要凋谢了,但依然美丽。
            有一天停电,我点了一支蜡烛放在桌上。当我从楼下上来时,发现蜡烛灭了,屋内漆黑。我划亮火柴。是水仙花倒在蜡烛上,把火压灭了。是那支抽得最高的花茎倒在蜡烛上。和梦中的花一样,她们自尽了。蜡烛把两朵水仙花烧掉了,每朵烧掉一半。剩下的一半还是那样水灵灵地开放着,在半朵花的地方有一条黑得发亮的墨线。
          我吓得好久回不过神来。
            这就是女孩子的花,刀一样的花。
            在世上可以做许多错事,但绝不能做伤害女孩子的事。
            只剩了养水仙的盆。
            我既不想男孩也不想女孩,更不做可怕的占卜了。
            但是我命中的女儿却永远不会来临了。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8-20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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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烈日和暴雨下——老舍
            六月十五那天,天热得发了狂。太阳刚一出来,地上已经像下了火。一些似云非云似雾非雾的灰气低低地浮在空中,使人觉得憋气。一点风也没有。祥子在院子里看了看那灰红的天,喝了瓢凉水就走出去。
              街上的柳树像病了似的,叶子挂着层灰土在枝上打着卷;枝条一动也懒得动,无精打采地低垂着。马路上一个水点也没有,干巴巴地发着白光。便道上尘土飞起多高,跟天上的灰气联接起来,结成一片毒恶的灰沙阵,烫着行人的脸。处处干燥,处处烫手,处处憋闷,整个老城像烧透了的砖窑,使人喘不过气来。狗趴在地上吐出红舌头,骡马的鼻孔张得特别大,小贩们不敢吆喝,柏油路晒化了,甚至于铺户门前的铜牌好像也要晒化。街上非常寂静,只有铜铁铺里发出使人焦躁的一些单调的丁丁当当。拉车的人们,只要今天还不至于挨饿,就懒得去张罗买卖:有的把车放在有些阴凉的地方,支起车棚,坐在车上打盹;有的钻进小茶馆去喝茶;有的根本没有拉出车来,只到街上看看有没有出车的可能。那些拉着买卖的,即使是最漂亮的小伙子,也居然甘于丢脸,不敢再跑,只低着头慢慢地走。每一口井都成了他们的救星,不管刚拉了几步,见井就奔过去,赶不上新⑦的水,就跟驴马同在水槽里灌一大气。还有的,因为中了暑,或是发痧,走着走着,一头栽到地上,永不起来。
              祥子有些胆怯了。拉着空车走了几步,他觉出从脸到脚都被热气围着,连手背上都流了汗。可是见了座儿他还想拉,以为跑起来也许倒能有点风。他拉上了个买卖,把车拉起来,他才晓得天气的厉害已经到了不允许任何人工作的程度。一跑,就喘不上气来,而且嘴唇发焦,明明心里不渴,也见水就想喝。不跑呢,那毒花花的太阳把手和脊背都要晒裂。好歹拉到了地方,他的裤褂全裹在了身上。拿起芭蕉扇扇扇,没用,风是热。他已经不知喝了几气凉水,可是又跑到茶馆去。
              两壶热茶喝下去,他心里安静了些。茶从嘴里进去,汗马上从身上出来,好像身子已经是空膛的,不会再储藏一点水分。他不敢再动了。
              坐下了好久,他心里腻烦了。既不敢出去,又没事可作,他觉得天气仿佛成心跟他过不去。想出去,可是腿真懒得动,身上非常软,好像洗澡没洗痛快那样,汗虽然出了不少,心里还是不舒畅。又坐了会儿,他再也坐不住了,反正坐着也是出汗,不如爽性出去试试。
              一出来,才晓得自己错了。天上的那层灰气已经散开,不很憋闷了,可是阳光也更厉害了:没人敢抬头看太阳在哪里,只觉得到处都闪眼,空中,屋顶上,墙壁上,地上,都白亮亮的,白里透着点红,从上至下整个地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一条光都像火镜的焦点,晒得东西要发火。在这个白光里,每一个颜色都刺目,每一个声响都难听,每一种气味都搀合着地上蒸发出来的腥臭。街上仿佛没了人,道路好像忽然加宽了许多,空旷而没有一点凉气,白花花的令人害怕。祥子不知怎么是好了,低着头,拉着车,慢腾腾地往前走,没有主意,没有目的,昏昏沉沉的,身上挂着一层粘汗,发着馊臭的味儿。走了会儿,脚心跟鞋袜粘在一块,好像踩着块湿泥,非常难过,本来不想再喝水,可是见了井不由得又过去灌了一气,不为解渴,似乎专为享受井水那点凉气,从口腔到胃里,忽然凉了一下,身上的毛孔猛地一收缩,打个冷战,非常舒服。喝完,他连连地打嗝,水要往上漾。
              走一会儿,坐一会儿,他始终懒得张罗买卖。一直到了正午,他还觉不出饿来。想去照例地吃点什么,可是看见食物就要恶心。胃里差不多装满了各样的水,有时候里面会轻轻地响,像骡马喝完水那样,肚子里光光光地响动。
              正在午后一点的时候,他又拉上个买卖。这是一天里最热的时候,又赶上这一夏里最热的一天。刚走了几步,他觉到一点凉风,就像在极热的屋里从门缝进来一点凉气似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看看路旁的柳枝,的确微微地动了两下。街上突然加多了人,铺子里的人争着往外跑,都攥着把蒲扇遮着头,四下里找。“有了凉风!有了凉风!凉风下来了!”大家都嚷着,几乎要跳起来。路旁的柳树忽然变成了天使似的,传达着上天的消息。“柳条儿动了!老天爷,多赏点凉风吧!”
              还是热,心里可镇定多了。凉风,即使是一点点,也给了人们许多希望。几阵凉风过去,阳光不那么强了,一阵亮,一阵稍暗,仿佛有片飞沙在上面浮动似的。风忽然大起来,那半天没动的柳条像猛地得到什么可喜的事,飘洒地摇摆,枝条都像长出一截儿来。一阵风过去,天暗起来,灰尘全飞到半空。尘土落下一些,北面的天边出现了墨似的乌云。祥子身上没了汗,向北边看了一眼,把车停住,上了雨布,他晓得夏天的雨是说来就来,不容工夫的。
              刚上好了雨布,又是一阵风,墨云滚似地遮黑了半边天。地上的热气跟凉风搀合起来,夹杂着腥臊的干土,似凉又热;南边的半个天响晴白日,北边的半个天乌云如墨,仿佛有什么大难来临,一切都惊慌失措。车夫急着上雨布,铺户忙着收幌子,小贩们慌手忙脚地收拾摊子,行路的加紧往前奔。又一阵风。风过去,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8-20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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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上的幌子,小摊,行人,仿佛都被风卷走了,全不见了,只剩下柳枝随着风狂舞。
                云还没铺满天,地上已经很黑,极亮极热的晴午忽然变成了黑夜似的。风带着雨星,像在地上寻找什么似的,东一头西一头地乱撞。北边远处一个红闪,像把黑云掀开一块,露出一大片血似的。风小了,可是利飕有劲,使人颤抖。一阵这样的风过去,一切都不知怎么好似的,连柳树都惊疑不定地等着点什么。又一个闪,正在头上,白亮亮的雨点紧跟
                着落下来,极硬的,砸起许多尘土,土里微带着雨气。几个大雨点砸在祥子的背上,他哆嗦了两下。雨点停了,黑云铺满了天。又一阵风,比以前的更厉害,柳枝横着飞,尘土往四下里走,雨道往下落;风,土,雨,混在一起,联成一片,横着竖着都灰茫茫冷飕飕,一切的东西都裹在里面,辨不清哪是树,哪是地,哪是云,四面八方全乱,全响,全迷糊。风过去了,只剩下直的雨道,扯天扯底地垂落,看不清一条条的,只是那么一片,一阵,地上射起无数的箭头,房屋上落下万千条瀑布。几分钟,天地已经分不开,空中的水往下倒,地上的水到处流,成了灰暗昏黄的,有时又白亮亮的,一个水世界。
                祥子的衣服早已湿透,全身没有一点干松的地方;隔着草帽,他的头发已经全湿。地上的水过了脚面,湿裤子裹住他的腿,上面的雨直砸着他的头和背,横扫着他的脸。他不能抬头,不能睁眼,不能呼吸,不能迈步。他像要立定在水里,不知道哪是路,不晓得前后左右都有什么,只觉得透骨凉的水往身上各处浇。他什么也不知道了,只茫茫地觉得心有点热气,耳边有一片雨声。他要把车放下,但是不知放在哪里好。想跑,水裹住他的腿。他就那么半死半活地,低着头一步一步地往前拽。坐车的仿佛死在了车上,一声不出地任凭车夫在水里挣命。
                雨小了些,祥子微微直了直脊背,吐出一口气:“先生,避避再走吧!”
                “快走!你把我扔在这儿算怎么回事?”坐车的跺着脚喊。
                祥子真想硬把车放下,去找个地方避一避。可是,看看浑身上下都流水,他知道一站住就会哆嗦成一团。他咬上了牙,蹚着水,不管高低深浅地跑起来。刚跑出不远,天黑了一阵,紧跟着一亮,雨又迷住他的眼。
                拉到了,坐车的连一个铜板也没多给。祥子没说什么,他已经顾不过命来。
                雨住一会儿,又下一阵儿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08-20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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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红:“暖男”贾琏 温柔的杀死你
                [摘要]贾琏这样的男子,到如今,仍然是最有杀伤力的一类,他和颜悦色,温存体恤,笑容那样迷人,那种暖包围着你,即便你感觉到了他的软弱,也会当一个可以忽略的小问题。
                曹公写贾琏不算客气,直接说“贾琏之俗”,又说他“不知作养脂粉”,更有对他床笫之事各种露骨描写,但即便如此,仍然挡不住他书里书外的超高人气。
                他送黛玉回苏州,凤姐每晚便“心中实在无趣,晚间,不过和平儿说笑一回,就胡乱睡了”,就是后来整死尤二姐,那恨意,也不能不说是由爱而起;平儿对他更有一种“淡淡的深情”,她虽是凤姐心腹,关键时候,却肯仗义地偷出钱来帮助贾琏,贾琏因为批评贾雨村被贾赦暴打,平儿一反平日里的温和淡定,咬牙切齿地骂贾雨村是“饿不死的野**”,是她最大限度的恶毒了。
                若说凤姐与平儿是贾琏的妻妾,爱他不过是本分,那个“素习是个可恶的”,也就是说非常难搞的鸳鸯,贾赦说她心里恋着宝玉,八成还有贾琏时,她对天发誓,说“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她统统看不上,对贾琏却只字不提,似有蹊跷。后来凤姐想把贾母的古董弄出来当银子用,她平时明明和鸳鸯挺熟,却让贾琏出马跟她商量,其中的缘故,也让人颇费思量。
                这是在书里,书外,爱慕贾琏的姑娘们不知道有多少。这当然和87版《红楼梦》电视剧选对了演员有关,但87版里,贾蓉贾芸长得都不差,但大家正眼都不带瞧上一眼的,贾琏,赢的还是人品。
                说贾琏人品好,似乎有点不科学,但在我眼中,人品,不只是宏观上的道德,还有细节上的温度,与贾宝玉忽冷忽热的品性不同,贾琏,始终有一种恒定的微温。
                这种温度首先体现在夫妻关系上。贾府里夫妻关系都淡,邢夫人是怕贾赦,王夫人与贾政算是相敬如宾,尤氏和贾珍,在贾母眼里是相亲相爱的“小夫妻”,到底是怎么回事,恐怕他们自己才知道。只有凤姐和贾琏,在最初的几回里,才是恩爱得紧。
                在男性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里,能够出现一对恩爱夫妻,多半是男人肯配合,贾琏的表现,证实了这一点。比如贾琏护送黛玉从苏州回来,元春又升了,凤姐心情极爽,跟贾琏一见面,就来了场脱口秀:“国舅老爷大喜!国舅老爷一路辛苦了。小的听见昨日的头起报马来报,说今日大驾归府,略预备了一杯水酒掸尘,不知赐光谬领否?”
                这话,不是每个男人都能接得住。贾政会不知道说什么好,贾赦会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贾珍这样的,更没有耐心配合,相形之下,贾琏虽然口拙,却也能来一句:“岂敢岂敢,多承多承”,知情识趣之外,亦显示出对妻子这伶俐口齿的欣赏。
                凤姐绰号凤辣子,就像辣椒一样有双重性,既风情万种,又咄咄逼人,当她呈现出后一种特性时,贾琏能够避开她的锋芒,有时干脆说自己糊涂了,在那个夫为妻纲的年代里,他肯让这一箭之地,显露出他性格的温厚,即便他知道凤姐野心勃勃,却也没有与她争夺地盘的欲望。
                除了和鲍二家的鬼混被凤姐现场抓包那次,他恼羞成怒打了平儿——事后也道了歉,平时,他与平儿言谈间颇有默契;对于尤二姐的过去,他也不设双重标准,说,谁能无过?改了就好。这精神境界,简直比我们八零后的某些男作家还高;除了这些典型事件,我想说的还有,他和鲍二媳妇,亦不只是简单的皮肉交易,起码,当我们跟随凤姐来到现场时,他们似乎已经告一段落,从肉搏变成了谈人生。
                这位鲍二家的,无疑比她的继任者多姑娘,对贾琏多了点感情,她说:“多早晚你那阎王老婆死了就好了。”这话是不厚道,但如果你知道那首《兰花花》的歌词原本是:“你要死来你早点死,你前脚死了后脚我兰花花走”,就能了解当情欲之火燃烧时,只有过头话可以表达。这话透露出她对刚才那场性事的满足,还有对未来的期许,鲍二家的,对贾琏很有些恋恋。
                这些,超出了她的本分,假如他俩只是主仆之间的一场皮肉交易,她没有资格对他有感情,毕飞宇的小说《玉米》里,玉米“献身”于那个老干部,从头到尾他都没搭理她,地位不对等的女人,完事不是直接打发她走人就可以了吗?
                一定是贾琏在这件其实挺猥琐的事件里,表现得挺有情,对于她的非分之想,他没有敷衍,而是非常诚实地说:“她死了,再娶一个也是这样,又怎样呢?”实话实说,倒也是对对方的尊重。贾琏对妻子不忠固然可耻,但也只是意志薄弱,跟那种把女人不当人的男人不同。
                《红楼梦》里说薛蟠老婆夏金桂,“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但《红楼梦》里有点身份的人,哪个不是这样?薛蟠就不用说了,洗澡水烫了一点,就“赤条精光地赶着香菱踢打了两下”;就是贾宝玉,平时对姐姐妹妹都热络得紧,脾气上来时,也能一个窝心脚踢向给他开门的丫鬟。唯有贾琏,若不是急火攻心恼羞成怒再加上发酒疯,他跟人说话,都挺亲和。
                比如对那个跑来“找工作”的远房亲戚贾芸,贾宝玉居高临下地说:“你倒比先越发出挑了,倒像我的儿子。”口气着实轻浮,贾琏看不下去,笑道:“好不害臊,****大四五岁呢,就替你做儿子了。”
                贾宝玉又约贾芸到自己屋里玩,贾芸来了,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7-08-20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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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宝玉早忘了这事儿,害他白白等着。这也罢了,过了两三个月,贾宝玉想起他来,又逼着奶妈去把贾芸早来,跟他聊什么谁家丫鬟长得美谁家戏好听之类,可怜贾芸哪里知道这些。
                  凤姐呢,在收到贾芸的礼物,享受贾芸的讨好之前,也是极其冷淡,嫌他没来烧自己这一柱香。
                  唯有贾琏,从头到尾,没得贾芸的好处,说话也和气,并满心想帮他,后来贾芸抛下他这冷灶去烧凤姐的热灶,他也毫不介怀,这样的人品,就放在现在,也很说得过去。
                  而最有温暖之感的,还是他和管家林之孝的一席谈。在贾琏面前,林之孝并不特别恭谨,却也不是托大,而是真心不拿这位年轻的主人当外人的一种知心。跟他说起听闻雨村降了,不知道真不真。贾琏的口气,也是推心置腹,说:“真不真,他那官儿也未必保得长,将来有事,只怕未必不连累咱们。”
                  贾琏相信不择手段的贾雨村没有好下场,对人世间的良知还有信赖。他和林之孝又聊到丫鬟彩霞身上,凤姐的心腹旺儿的老婆看彩霞生得好,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就霸道地想要这个丫鬟给自己那不成器的儿子当老婆。林之孝当即表示反对,说:“虽说都是奴才们,到底是一辈子的事……何苦来白糟蹋一个人。”贾琏表示认同,当场就要把那个“吃酒赌钱,无所不为”的小子打一顿,看来除了弄点花花事,他的三观还是挺正的。
                  两人这场谈话不算短,其间林之孝只称呼了两次爷,还是因为要驳回帮旺儿老婆求亲的任务,曹公并没有刻意表现两人的亲近,但是从那种没有距离感的对话里,你能感到他们之间有一种类似于亲情的东西,我甚至有个错觉,觉得林之孝是衔着烟袋跟他说这番话的,这是两个男人之间的对话。
                  在人情冷漠,等级分明的贾府里,似贾琏这样的微温并不多见,我不免发散地想,贾琏那个早逝的娘,一定是个很不错的人吧,也许,正因为她不错,才没法和贾赦过到底便抑郁而终。
                  扯远了,总之,一个温暖的人,一定会散发出魅力。然而,温暖的贾琏,同时又是给人带来痛苦最多的一个,这是因为,在温暖之外,他还有一个特点,叫软弱。
                  因为肉体的软弱,他对凤姐尤二姐都有情,却还是沾花惹草,给王熙凤带来莫大痛苦的同时,也害死了鲍二家的和尤二姐;又因精神的软弱,他明知道王熙凤为人处世有问题——兴儿就说“我们爷也算个好的,哪见得她这样”,却无意于纠正与制止,让王熙凤越发跋扈,最后应该是因此断送了性命;他有良知,有人性,不同意把彩霞许配给旺儿的儿子,但面对凤姐的强势,以及木已成舟的局面,他也懒得反对,他的良知,像个摆设,有一个在那里就行了,他也没指望它能改变什么。
                  《围城》里,赵辛楣说方鸿渐:“你这个人,不讨厌,就是没用。”这句话,同样也可以送给贾琏。他不讨厌,甚至还很可爱,有时还显得挺精明强干,但是,软弱与苟且,这看上去轻描淡写的弱点,却是个可以覆盖一切的致命伤。鲍二家的和尤二姐的惨死,对贾琏不会没刺激,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午夜梦觉,善念犹存如他,不知是否也曾觉得摧心肝?尽日追欢逐浪,没将自己活充实,也没将自己活安稳,以他的聪明,应当知道,自己不过是一具精致的行尸走肉。
                  贾琏这样的男子,到如今,仍然是最有杀伤力的一类,他和颜悦色,温存体恤,笑容那样迷人,那种暖包围着你,即便你感觉到了他的软弱,也会当一个可以忽略的小问题。有什么办法呢,人世太寒冷,就像眼下的天气,他微微散发的温度,是致命的诱惑,当你身不由己地走近,他就温暖地杀你。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8-20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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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塘清韵》季羡林
                    楼前有清塘数亩,记得三十多年前初搬来时,池塘里好像是有荷花的,我的记忆里还残留着一些绿叶红花的碎影。后来时移事迁,岁月流逝,池塘里却变得'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再也不见什么荷花了。我脑袋里保留的旧的思想意识颇多,每一次望到空荡荡的池塘,总觉得好像缺点什么。这不符合我的审美观念。有池塘就应当有点绿的东西,哪怕是芦苇呢,也比什么都没有强。最好的最理想的当然是荷花。中国旧的诗文中,描写荷花的简直是太多太多了。周敦颐的《爱莲说》读书人不知道的恐怕是绝无仅有的。他那一句有名的'香远益清'是脍炙人口的。几乎可以说,中国没有人不爱荷花的。可我们楼前池塘中独独缺少荷花。每次看到或想到,总觉得是一块心病。
                    有人从湖北来,带来了洪湖的几颗莲子,外壳呈黑色,极硬。据说,如果埋在淤泥中,能够千年不烂。因此,我用铁锤在莲子上砸开了一条缝,让莲芽能够破壳而出,不至永远埋在泥中。这都是一些主观的愿望,莲芽能不能够出,都是极大的未知数。反正我总算是尽了人事,把五六颗敲破的莲子投入池塘中,下面就是听天命了。这样一来,我每天就多了一件工作:到池塘边上去看上几次。心里总是希望,忽然有一天,'小荷才露尖尖角',有翠绿的莲叶长出水面。可是,事与愿违,投下去的第一年,一直到秋凉落叶,水面上也没有出现什么东西。经过了寂寞的冬天,到了第二年,春水盈塘、绿柳垂丝,一片旖旎的风光。可是,我翘盼的水面上却仍然没有露出什么荷叶。此时我已经完全灰了心,以为那几颗湖北带来的硬壳莲子,由于人力无法解释的原因,大概不会再有长出荷花的希望了。我的目光无法把荷叶从淤泥中吸出。
                    但是,到了第三年,却忽然出了奇迹。有一天,我忽然发现,在我投莲子的地方长出了几个圆圆的绿叶,虽然颜色极惹人喜爱,但是却细弱单薄,可怜兮兮地平卧在水面上像水浮莲的叶子一样。而且最初只长出了五六个叶片。我总嫌这有点太少,总希望多长出几片来。于是,我盼星星、盼月亮,天天到池塘边上去观望。有校外的农民来捞水草,我总请求他们手下留情,不要碰断叶片。但是经过了漫漫的长夏,凄清的秋天又降临人间,池塘里浮动的仍 然只是孤零零的那五六个叶片。对我来说,这又是一个虽微有希望但究竟仍是令人灰心的一年。真正的奇迹出现在第四年上。严冬一过,池塘里又溢满了春水。到了一般荷花长叶的时候,在去年飘浮着五六个叶片的地方,一夜之间,突然长出了一大片绿叶,而且看来荷花在严冬的冰下并没有停止运动,因为在离开原有五六个叶片的那块基地比较远的池塘中心,也长出了叶片。
                    叶片扩张的速度,扩张范围的广大,都是惊人地快。几天之内,池塘内不小一部分,已经全为绿叶所覆盖。而且原来平卧在水面上的像是水浮莲一样的叶片,不知道是从哪里聚集来了力量,有一些竟然跃出了水面,长成了亭亭的荷叶。原来我心中还迟迟疑疑,怕池中长的是水浮莲,而不是真正的荷花。这样一来,我心中的疑云一扫而光:池塘中生长的真正是洪湖莲花的子孙了。我心中狂喜,这几年总算是没有白等。天地萌生万物,对包括人在内的动、植物等有生命的东西,总是赋予一种极其惊人的求生存的力量和极其惊人的扩展蔓延的力量,这种力量大到无法抗御。只要你肯费力来观察一下,就必然会承认这一点。现在摆在我面前的就是我楼前池塘里的荷花。自从几个勇敢的叶片跃出水面以后,许多叶片接踵而至。一夜之间,就出来了几十枝,而且迅速地扩散、蔓延。不到十几天的工作,荷叶已经蔓延得遮蔽了整个池塘。从我撒种的地方出发,向东西南北四面扩展。我无法知道,荷花是怎样在深水中淤泥里走动。反正从露出水面的荷叶来看,每天至少要走半尺的距离,才能形成眼前这个局面。光长荷叶,当然是不能满足的。
                    荷花接踵而至,而且据了解荷花的行家说,我门前池塘里的荷花,同燕园其他池塘里的,都不一样。其他地方的荷花,颜色浅红;而我这里的荷花,不但红色浓,而且花瓣多,每一朵花能开出十六个莲瓣,看上去当然就与众不同了。这些红艳耀目的荷花,高高地凌驾于莲叶之上,迎风弄姿,似乎在睥睨一切。幼时读旧诗:'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爱其诗句之美,深恨没有能亲自到杭州西湖去欣赏一番。现在我门前池塘中呈现的就是那一派西湖景象。是我把西湖从杭州搬到燕园里来了。岂不大快人意也哉!前几年才搬到朗润园来的周一良先生赐名为'季荷'。我觉得很有趣,又非常感激。难道我这个人将以荷而传吗?前年和去年,每当夏月塘荷盛开时,我每天至少有几次徘徊在塘边,坐在石头上,静静地吸吮荷花和荷叶的清香。'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我确实觉得四周静得很。我在一片寂静中,默默地坐在那里,水面上看到的是荷花的绿肥、红肥。
                    倒影映入水中,风乍起,一片莲瓣堕入水中,它从上面向下落,水中的倒影却是从下边向上落,最后一接触到水面,二者合为一,像小船似地漂在那里。我曾在某一本诗话上读到两句诗:'池花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8-2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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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影落,沙鸟带声飞。'作者深惜第二句对仗不工。这也难怪,像'池花对影落'这样的境界究竟有几个人能参悟透呢?晚上,我们一家人也常常坐在塘边石头上纳凉。有一夜,天空中的月亮又明又亮,把一片银光洒在荷花上。我忽听'扑通' 一声。是我的小白波斯猫毛毛扑入水中,她大概是认为水中有白玉盘,想扑上去抓住。她一入水,大概就觉得不对头,连忙矫捷地回到岸上,把月亮的倒影打得支离破碎,好久才恢复了原形。今年夏天,天气异常闷热,而荷花则开得特欢。绿盖擎天,红花映日,把一个不算小的池塘塞得满而又满,几乎连水面都看不到了。一个喜爱荷花的邻居,天天兴致勃勃地数荷花的朵数。今天告诉我,有四五百朵;明天又告诉我,有六七百朵。但是,我虽然知道他为人细致,却不相信他真能数出确实的朵数。
                      在荷叶底下,石头缝里,旮旮旯旯,不知还隐藏着多少骨朵,都是在岸边难以看到的。粗略估计,今年大概开了将近一千朵。真可以算是洋洋大观了。连日来,天气突然变寒,好像是一下子从夏天转入秋天。池塘里的荷叶虽然仍然是绿油一片,但是看来变成残荷之日也不会太远了。再过一两个月,池水一结冰,连残荷也将消逝得无影无踪。那时荷花大概会在冰下冬眠,做着春天的梦。它们的梦一定能够圆的。'既然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我为我的'季荷'祝福。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08-2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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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头卖唱不一定非要哗众取宠
                        – 王小波
                        有一次,我在早上八点半钟走过北京的西单北大街,这个时间商店都没有开门。
                        所以人行道上空空荡荡,只有满街飞扬的冰棍纸和卖唱的盲人。
                        他们用半导体录音机伴奏,唱着民歌。
                        街头卖唱不一定非要哗众取宠 - 王小波
                        我到过欧美很多地方,常见到各种残疾人乞讨或卖唱,都不觉得难过,就是看不得盲人卖唱。
                        这是因为盲人是最值得同情的残疾人,让他们乞讨是社会的耻辱。
                        再说,我在北京见到的这些盲人身上都很脏,歌唱得也过于悲惨;当时满街都是这样的盲人,就我一个明眼人,我觉得这种景象有点过分。
                        我见过各种各样的卖唱者,就属那天早上看到的最让人伤心。
                        我想,最好有个盲人之家。
                        把他们照顾起来,经常洗洗澡,换换衣服。
                        再有辆面包车接送他们各处卖唱,免得都挤在西单北大街——
                        但是最好别卖唱。
                        很多盲人有音乐天赋,可以好好学一学,做职业艺术家。
                        美国就有不少盲人音乐家,其中有几个还很有名。
                        本文的宗旨不是谈如何关怀盲人,而是谈论卖唱——当然,这里说的卖唱是广义的,演奏乐器也在内。
                        我见过各种卖唱者,其中最怪异的一个是在伦敦塔边上看到的。
                        这家伙有五十岁左右,体壮如牛,头戴一顶猎帽,上面插了五彩的鸵鸟毛。
                        这样他的头就有点像儿童玩的羽毛球;
                        身上穿了一件麂皮茄克,满是污渍,但比西单的那些盲人干净——
                        那些人身上没有污渍,整个人油亮油亮的——
                        手里弹着电吉他,嘴上用铁架子支了一只口琴,脚踩着一面踏板鼓,膝盖栓有两面钹。
                        靴子跟上、两肘栓满了铃。
                        其他地方可能也藏有一些零碎,因为从声音听来,不止我说的这些。
                        他在演奏时,往好听里说,是整整一支军乐队,往难听里说,是一个修理黑白铁的工场。
                        演奏着一些俗不可耐的曲子。
                        初看时不讨厌,看过一分钟,就得丢下点零钱溜走,否则就会头晕,因为他太吵人。
                        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是个哗众取宠得家伙。
                        他的演奏没有艺术,就是要钱。
                        据我所见,卖唱不一定非把身上弄得很脏,也不一定要要哗众取宠。
                        比方说,有一次我在洛杉矶乘地铁,从车站出来,走过一个很大的过厅。
                        这里环境很优雅,铺着红地毯,厅中央放了一架钢琴。
                        有一个穿黑色燕尾服的青年坐在钢琴后面,琴上放了一杯冰水。
                        有人走过时,他并不多看你,只弹奏一曲,就如向你表示好意。
                        假如你想回报他的好意,那是你的事。
                        无心回报时,就带着这好意走开。我记得我走过时,他弹奏的是“八音盒舞曲”,异常悠扬。
                        时隔十年,我还记得那乐曲,和他的样子,他非常年轻。
                        人在年轻时,可能要做些服务性的工作,糊口或攒学费,等待进取的时机。
                        在公共场所演奏也是一种。这不要紧只要无损于尊严就可。我相信,这个青年一定会有很好的前途。
                        下面我要谈的是我所见过的最动人的街头演奏。
                        这个例子说明在街头和公共场所演奏,不一定会有损个人尊严,也不一定会使艺术蒙羞——
                        只可惜这几个演奏者不是真为钱而演奏。
                        一个夏末的星期天,我在维也纳,阳光灿烂,城里空空荡荡,正好欣赏这座伟大的城市。
                        维也纳是奥匈帝国的首都,帝国已不复存在,但首都还是首都。
                        到过那座城市的人会同意,“伟大”二字决非过誉。
                        在那个与莫扎特等伟大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歌剧院附近,我遇上三个人在街头演奏。
                        不管谁在这里演奏,都显得有点不知寒碜。
                        只有这三个人例外。
                        拉小提琴的是个金发小伙子,穿件毛衣、一条宽松的裤子,简朴但异常整洁。
                        他似是这三个人的头头,虽然专注于演奏,但也常看看同伴,给他们无声的鼓励。
                        有一位金发姑娘在吹奏长笛,她穿一套花呢套裙,眼睛里有点笑意。
                        还有一个东亚女孩坐着拉大提琴。
                        乌黑的齐耳短发下一张白净的娃娃脸,穿着短短的裙子,白袜子和学生穿的黑皮鞋;
                        她有点慌张,不敢看人,只敢看乐谱。
                        三个人都不到二十岁,全都漂亮之极。
                        至于他们的音乐,就如童声一样,是一种天籁。这世界上没有哪个音乐家会说他们演奏得不好。
                        我猜这个故事会是这样的:他们三个是音乐学院的同学,头一天晚上。
                        男孩说:敢不敢到歌剧院门前去演奏?
                        金发女孩说:敢!有什么不敢的!
                        至于那东亚女孩,我觉得她是我们的同胞。
                        她有点害羞,答应了又反悔,反悔了又答应,最后终于被他们拉来了。
                        除了我们之外,还有十几个人在听,但都远远地站着,恐怕会打扰他们。
                        有时会有个老太太走近去放下一些钱,但他们看都不看,沉浸在音乐里。
                        我坚信,这一幕是当日维也纳最美丽的风景。
                        我看了以后有点嫉妒,因为他们太年轻了。
                        青年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勇气,和他们的远大前程。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8-2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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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应台:胭脂
                          每次到屏东去看妈妈,还没到时先给她电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她愉快的声音传来:“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可是我知道你是我喜欢的人。”
                            “猜对了,”我说,“我是你的女儿,我是小晶。”
                            “小晶啊,”她说,带着很浓的浙江乡音,“你在哪里?”
                            带她去“邓师傅”做脚底按摩,带她去美容院洗头,带她到菜市场买菜,带她到田野上去看鹭鸶,带她到药房去买老人营养品,带她去买棉质内衣,宽大但是肩带又不会滑下来的那一种,带她去买鞋子买乳液买最大号的指甲刀。我牵着她的手在马路上并肩共行的景象,在这黄狗当街懒睡的安静小镇上就成为人们记得的本村风景。不认识的人,看到我们又经过他的店铺,一边切槟榔一边用眼睛目送我们走过,有时候说一句,轻得几乎听不见:“伊查某仔转来喽!”
                            见时容易别时难,离开她,是个复杂的工程。离开前二十四小时,就得先启动心理辅导。我轻快地说:“妈,明天就要走啦。”
                            她也许正用空蒙蒙的眼睛看着窗外的天,这时马上把脸转过来,慌张地看着我,“要走了?怎么要走呢?”
                            我保持声音的愉悦,“要上班,不然老板不要我啦。”
                            她垂下眼睛,是那种被打败的神情,两手交握,放在膝上,像个听话的小学生。跟“上班”,是不能对抗的,她也知道。她低声自言自语:“喔,要上班。”
                            “来,”我拉起她的手,“坐下,我帮你擦指甲油。”
                            买了很多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专门用来跟她消磨卧房里的时光。她坐在床沿,顺从地伸出手来,我开始给她的指甲上色,一片一片慢慢上,每一片指甲上两层。她手背上的皮,抓起来一大把,是一层极薄的人皮,满是皱纹,像蛇蜕掉弃置的干皮。我把新西兰带回来的绵羊油倒在手心上,轻轻揉搓这双曾经劳碌不堪、青筋暴露而今灯尽油枯的手。
                            涂完手指甲,开始涂脚指甲。脚指甲有点灰指甲症状,硬厚得像岩石。把她的脚放进热水盆里——她缩起脚,说:“烫。”我说:“一点也不,慢慢来。”浸泡五分钟后,脚指甲稍微松软了,再涂色。选了艳丽的桃红,小心翼翼地点在她石灰般的脚指甲上。效果,看起来确实有点恐怖,像给僵尸的脸颊上了腮红。
                            我认真而细致地“摆布”她,她静静地任我“摆布”。我们没法交谈,但是,我已经认识到,谁说交谈是唯一的相处方式呢?还有什么,比这胭脂阵的“摆布”更适合母女来玩?只要我在,她脸上就有一种安心的平静。更何况,胭脂阵是有配乐的。我放上周璇的老歌,我们从《夜上海》一直听到《凤凰于飞》、《星心相印》和《永远的微笑》。
                            涂完她所有的手指甲和脚指甲,轮到我自己。黄昏了,淡淡的阳光把窗帘的轮廓投射在地板上。“你看,”我拿出十种颜色,每一只指甲涂一个不同的颜色,从绯红到紫黑。她不说话,就坐在那床沿,看着我涂自己的指甲,从一个指头到另一个指头。
                            每次从屏东回到台北,朋友总是惊讶:“嗄?你涂指甲油?”
                            指甲油玩完了,空气里全是指甲油的气味。我说:“明天,明天我要走了。要上班。”
                            她有点茫然,“要走了?怎么要走了?那——我怎么办?我也要走啊。”
                            把她拉到梳妆镜前,拿出口红,“你跟哥哥住啊,你走了他要伤心的。来,我帮你化妆。”她一瞬间就忘了我要走的事,对着镜子做出矜持的姿态:“我啊,老太婆了,化什么妆哩。”
                            可是她开始看着镜中的自己,拿起梳子,梳自己的头发。
                            她曾经是个多么耽溺于美的女人啊。六十五岁的时候,突然去纹了眉和眼线,七十岁的时候,还问我她该不该去隆鼻。多少次,她和我一起站在梳妆镜前,她说:“女儿,你要化妆。女人,就是要漂亮。”
                            现在,她的手臂布满了黑斑,黑斑在干枯的衰老的皮肤上,像褪下的蛇皮。
                            我帮她擦了口红,说:“来,抿一抿。”她抿了抿唇。
                            我帮她上了腮红。
                            在她纹过的眉上,又画上一道弯弯淡眉。
                            “你看,”我搂着她,面对着大镜,“冬英多漂亮啊。”
                            她惊讶,“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你的女儿嘛。”我环抱着她瘦弱的肩膀,对着镜子里的人,说,“妈,你看你多漂亮。我明天要走喔,要上班,不能不去的,但马上会回来看你。”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7-08-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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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zz2015-05-11
                              有种田人,家境贫寒。上无父母,终鲜兄弟。薄田一丘,茅屋数椽。孤身一人,艰难度日。日出而作,春耕夏锄。日落回家,自任炊煮。身为男子,不善烧饭。冷灶湿柴,烟熏火燎。往往弄得满脸乌黑,如同灶王。有时怠惰,不愿举火,便以剩饭锅巴,用冷水泡泡,摘取野葱一把,辣椒五颗,稍蘸盐水,大口吞食。顷刻之间,便已果腹。虽然饭食粗粝,但是田野之中,不乏柔软和风,温暖阳光,风吹日晒,体魄健壮,精神充沛,如同牛犊马驹。竹床棉被,倒头便睡。无忧无虑,自得其乐。
                              忽一日,作田既毕,临溪洗脚,见溪底石上,有一螺蛳,螺体硕大,异于常螺,壳有五色,晶莹可爱,怦然心动,如有所遇。便即携归,养于水缸之中。临睡之前,敲石取火,燃点松明,时往照视。心中欢喜,如得宝贝。
                              次日天明,青年男子,仍往田间作务。日之夕矣,牛羊下来。余霞散绮,落日熔金。此种田人,心念螺蛳,急忙回家。到家之后,俯视水缸:螺蛳犹在,五色晶莹。方拟升火煮饭,揭开锅盖,则见饭菜都已端整。米饭半锅,青菜一碗。此种田人,腹中饥饿,不暇细问,取箸便吃。热饭热菜,甘美异常。食毕之后,心生疑念:此等饭菜,何人所做?或是邻居媪婶,怜我孤苦,代为炊煮,便往称谢。邻居皆曰:“我们不曾为你煮饭,何用谢为!”此种田人,疑惑不解。
                              又次日,青年男子,仍往作田。归家之后,又见饭菜端整。油煎豆腐,细嫩焦黄;酱姜一碟,香辣开胃。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7-08-20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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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螺蛳姑娘
                              汪曾祺
                                有种田人,家境贫寒。上无父母,终鲜兄弟。薄田一丘,茅屋数椽。孤身一人,艰难度日。日出而作,春耕夏锄。日落回家,自任炊煮。身为男子,不善烧饭。冷灶湿柴,烟熏火燎。往往弄得满脸乌黑,如同灶王。有时怠惰,不愿举火,便以剩饭锅巴,用冷水泡泡,摘取野葱一把,辣椒五颗,稍蘸盐水,大口吞食。顷刻之间,便已果腹。虽然饭食粗粝,但是田野之中,不乏柔软和风,温暖阳光,风吹日晒,体魄健壮,精神充沛,如同牛犊马驹。竹床棉被,倒头便睡。无忧无虑,自得其乐。
                                忽一日,作田既毕,临溪洗脚,见溪底石上,有一螺蛳,螺体硕大,异于常螺,壳有五色,晶莹可爱,怦然心动,如有所遇。便即携归,养于水缸之中。临睡之前,敲石取火,燃点松明,时往照视。心中欢喜,如得宝贝。
                                次日天明,青年男子,仍往田间作务。日之夕矣,牛羊下来。余霞散绮,落日熔金。此种田人,心念螺蛳,急忙回家。到家之后,俯视水缸:螺蛳犹在,五色晶莹。方拟升火煮饭,揭开锅盖,则见饭菜都已端整。米饭半锅,青菜一碗。此种田人,腹中饥饿,不暇细问,取箸便吃。热饭热菜,甘美异常。食毕之后,心生疑念:此等饭菜,何人所做?或是邻居媪婶,怜我孤苦,代为炊煮,便往称谢。邻居皆曰:“我们不曾为你煮饭,何用谢为!”此种田人,疑惑不解。
                                又次日,青年男子,仍往作田。归家之后,又见饭菜端整。油煎豆腐,细嫩焦黄;酱姜一碟,香辣开胃。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7-08-20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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