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投资人招标公告来 源:吕梁市交通运输局责任编辑:罗爱顺 发布管理员:高尚勤发布日期:2017/8/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已经省公路局初审和省交通运输厅预审,吕梁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BOT+政府补助”模式建设运营。招标人(实施机构)为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建设规模、投资规模
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起点位于方山县麻地会乡赵庄南经圪洞南岸、北武当镇安上村、于离石区梨树塔上跨吕梁环城高速公路、再经车家湾东川河、国道307、青银高速、从唐则焉绕避离石区森林公园后至中阳王家山接入国道209线省道340线中阳过境公路改线工程。主线全长59.885公里,共设桥梁36座13345米,涵洞105道,隧道22座16515米。连接线起点位于方山县峪口镇劳范焉接项目主线、路线向西经西板梁、黑里山至白家峁上跨太中银铁路吕临支线至新舍窠接入省道218线,路线全长15.561公里,涵洞30道,隧道4座3580米。项目共需占用土地5060.9亩(其中农用地4972.3亩、建设用地88.6亩)。工程总估算投资约69.35亿元。(项目信息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1.2 项目技术指标
本项目主线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连接线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2.2 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投资人。
本项目以“BOT+政府补助”模式实施,由经授权的招标人(实施机构)吕梁市交通运输局代表吕梁市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本项目,并获得项目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服务设施经营权和广告经营权。招标人(实施机构)不参与项目公司日常管理,不参与收益分成,也不承担项目公司风险,全部风险和收益由投资人承担。
投标人作为投资人在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不含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
(2)注册资本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6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2016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
(3)最近连续三年(2014年至2016年)内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16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5%。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6)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投资管理经验满足下列要求:投资人承担过至少2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投资项目(包括PPP或BOT或TOT或BT模式)。
(7)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应满足3.1款(1)、(3)、(5)、(7)的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网页彩色打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到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0-73窗口(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并应携带联合体成员的全部相关材料(含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6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大厅公告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与5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吕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山西省离石区滨河北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033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8-2255625
招标代理: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创业街27号
联 系 人:朱广龙 刘志巍
电 话:0351-7028098
传 真:0351-70238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已经省公路局初审和省交通运输厅预审,吕梁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BOT+政府补助”模式建设运营。招标人(实施机构)为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建设规模、投资规模
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起点位于方山县麻地会乡赵庄南经圪洞南岸、北武当镇安上村、于离石区梨树塔上跨吕梁环城高速公路、再经车家湾东川河、国道307、青银高速、从唐则焉绕避离石区森林公园后至中阳王家山接入国道209线省道340线中阳过境公路改线工程。主线全长59.885公里,共设桥梁36座13345米,涵洞105道,隧道22座16515米。连接线起点位于方山县峪口镇劳范焉接项目主线、路线向西经西板梁、黑里山至白家峁上跨太中银铁路吕临支线至新舍窠接入省道218线,路线全长15.561公里,涵洞30道,隧道4座3580米。项目共需占用土地5060.9亩(其中农用地4972.3亩、建设用地88.6亩)。工程总估算投资约69.35亿元。(项目信息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1.2 项目技术指标
本项目主线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连接线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2.2 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投资人。
本项目以“BOT+政府补助”模式实施,由经授权的招标人(实施机构)吕梁市交通运输局代表吕梁市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本项目,并获得项目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服务设施经营权和广告经营权。招标人(实施机构)不参与项目公司日常管理,不参与收益分成,也不承担项目公司风险,全部风险和收益由投资人承担。
投标人作为投资人在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不含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
(2)注册资本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6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2016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
(3)最近连续三年(2014年至2016年)内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16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5%。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6)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投资管理经验满足下列要求:投资人承担过至少2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投资项目(包括PPP或BOT或TOT或BT模式)。
(7)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应满足3.1款(1)、(3)、(5)、(7)的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网页彩色打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到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0-73窗口(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并应携带联合体成员的全部相关材料(含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6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大厅公告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与5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吕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山西省离石区滨河北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033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8-2255625
招标代理: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创业街27号
联 系 人:朱广龙 刘志巍
电 话:0351-7028098
传 真:0351-702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