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材料: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
5.营业执照注册号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单位名称合法性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经营场所准确地址相关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编号等)(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经营场所总平面图和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平面图(原件各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经营场所空调风管布局图及经营场所空调风管布局图及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等设施)(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
6.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
8.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专业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含评价),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提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含评价)(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验原件)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
5.营业执照注册号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单位名称合法性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经营场所准确地址相关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编号等)(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经营场所总平面图和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平面图(原件各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经营场所空调风管布局图及经营场所空调风管布局图及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等设施)(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
6.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
8.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专业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含评价),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提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含评价)(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