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师资力量。根据各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教学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48名全额事业编制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这次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农村边远薄弱学校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7年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此次招聘为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为48名,其中高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33名,幼儿教师1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绛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思想积极,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强;
(4)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7日以后出生);
(5)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属同一专业类;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或政府购买基层项目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公开招聘到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