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李 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686号令,公布了新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标志着我国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自2005年《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以来,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日益规范,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广大信徒和教职人员的法制意识不断加强,所有这些为促进我国政教关系和谐、各宗教和睦相处,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自2005年《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以来,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日益规范,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广大信徒和教职人员的法制意识不断加强,所有这些为促进我国政教关系和谐、各宗教和睦相处,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