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腥味的影响
1993年厄瓜多尔出口到美国的对虾因浓烈的土腥味而无法上市。在我国,因土腥味过重而引起的纠纷常有报道,从名贵的鳗鱼、鲈鱼、对虾,到普通的罗非鱼、草鱼、鲢鱼、鲤鱼等,常发现有土腥味污染的情况。据报道,罗非鱼、石斑鱼等的土腥味已成为制约其出口和价值降低的重要因素。
水产养殖土腥味的来源
据研究发现,引起水体和水产品土腥味的物质有多种,而土臭素(GSM)和2-甲基异冰片(2-MIB)是其中最主要的两种。水体中9~42ng/L的2-MIB 和4~10ng/L的GSM就能够使水体及水产品产生土腥味。当鱼肉组织中这两种异味化合物质的任一浓度超过0.7μg/kg时,这样的鱼就会有严重的土腥味。
土腥味物质是藻类和放线菌等微生物的亲脂性次生代谢产物,易在脂质丰富的机体组织中累积。主要通过水产养殖动物的皮肤、鳃及肠道积累在肌肉中从而导致土腥异味。研究报道,蓝细菌(蓝藻),如鱼腥藻(Anabaena)、颤藻(Oscillatoria)等是池塘水体中能够产生土臭素(GSM)的主要藻类,一些真核藻类,如硅藻(Diatoms)也是土腥味物质的重要来源。池塘中2-MIB含量与放线菌正相关。此外,真菌中的部分霉菌也能分泌土腥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