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司同事订房间,公付的。跟销售联系好了,到前台刷预付,可是前台说,他们有新政策:我必须把房间全款和房间内物品每晚的押金(两间房两晚上的)都作为预付,才行。这样房间保留到第二天12:00,否则扣除第一晚的房费。在北京这么多年了,也和很多酒店联系过,像这样的霸王条款真的闻所未闻的。一般酒店预留到半夜12:00,或者下午18:30,我的预付金又不是押金,他们可以随意扣除。非让我签字,否则客人自付钱吧,他们不奉陪了!可怜哉,要不是公司附近酒店太少,这个离得太近,我真的想甩手就走。谁让我们不是上帝呢,人家酒店说了,有问题找销售,销售说了,前台的事我们不管。都踢得好球,还有更可气的,说餐费也算在里面,如果不来,他们帮着吃了,我付费~!我们肯定是入住的,但是这样不舒服的预定经历,真的让我祈求:这家酒店快关门换一个吧,受不了了。这边公司压着,那边酒店硬着。我感觉花钱再找别扭。决定以后要推荐其他的酒店给领导,习惯就好了。这个酒店,看辽宁大厦能发展成什么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