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0日18:54左右,在某超市(为了不打草惊蛇,故不具体写哪个超市、哪个珠宝店。12358举报编号:231172853920、231172853921)购物后,收银员主动给了一张赠品券(券放了一摞,放在收银台上),可以用来在收银台旁边的某珠宝店领小礼品+抽奖。结果抽到了一等奖“心想事成”,可以以1折购买1-2件商品,后来分别以1498元买了标价14980元的和田玉吊坠(足金),以698元买了标价6980元的和田玉挂件(足金)。小票上未注明原价、折扣价。要求开发票时以要顾客承担税费为由推脱。还有意遮挡,不让拍中奖的奖券及兑奖说明。
后查明,其违反了
1.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九条,经营者未提供降价前的交易票据,其所标价格为虚构价格,这种虚构价格的行为属于欺诈。
2.违反了《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3.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伍佰元的,为伍佰元。
4.可能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5号,第七条规定,采取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的,均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2017年11月1日拔掉12358价格举报,让我在官网上上传材料,并说明是由,他们会在七个工作日内给答复,但网上看到的效率是这样的。O网页链接
11月2日催他们,说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受理。但愿他们能及时处理,不过七个工作日也太长了,长到足以让商家骗足够多的老百姓,然后卷钱走人。。。
后,拨打12315维权热线,说明事情缘由,还是七个工作日,没有让提交证据。接着打各种上海的电视台、广播台,要么没接电话,要么如6287 0000上海广播电视台,客服说帮忙反馈给记者,至于是否报道要看记者举不觉得有报道的价值;要么如6854 9000(6854 7457)浦东电视台,说让先写封纸质版举报信,寄到丁香路716号。
11月2日上午在再次催12315、12358后,打了110,警察叔叔表示,这涉及到经济,应该找12315,他们管不了。我呵呵,好吧。。。
本来想在百度上发帖,没想到一发布就没删帖。得,又得再写一遍。谢谢度娘。
跟警察叔叔的通话:https://pan.baidu.com/s/1gfeqsKV在12358上的举报:如图片
以上
方人雨(天下为公) 2017年11月2日
后查明,其违反了
1.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九条,经营者未提供降价前的交易票据,其所标价格为虚构价格,这种虚构价格的行为属于欺诈。
2.违反了《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3.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伍佰元的,为伍佰元。
4.可能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5号,第七条规定,采取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的,均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2017年11月1日拔掉12358价格举报,让我在官网上上传材料,并说明是由,他们会在七个工作日内给答复,但网上看到的效率是这样的。O网页链接
11月2日催他们,说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受理。但愿他们能及时处理,不过七个工作日也太长了,长到足以让商家骗足够多的老百姓,然后卷钱走人。。。
后,拨打12315维权热线,说明事情缘由,还是七个工作日,没有让提交证据。接着打各种上海的电视台、广播台,要么没接电话,要么如6287 0000上海广播电视台,客服说帮忙反馈给记者,至于是否报道要看记者举不觉得有报道的价值;要么如6854 9000(6854 7457)浦东电视台,说让先写封纸质版举报信,寄到丁香路716号。
11月2日上午在再次催12315、12358后,打了110,警察叔叔表示,这涉及到经济,应该找12315,他们管不了。我呵呵,好吧。。。
本来想在百度上发帖,没想到一发布就没删帖。得,又得再写一遍。谢谢度娘。
跟警察叔叔的通话:https://pan.baidu.com/s/1gfeqsKV在12358上的举报:如图片
以上
方人雨(天下为公)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