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各监管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9月份以来,我局通过报送台账、现场检查、抽查业务办理等形式,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市场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总体情况
9月份以来,我局共检查5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5家销售代理公司、9家预售款资金监管银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房一价公示、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订金等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重要提醒公示情况、预售资金使用审批情况、违规交付问题等4个方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责令整改10次,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
1、开发项目销售情况。检查发现,大部分开发企业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开发经营,严格执行“一房一价”备案制度,现场公示及广告用语较为规范,无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违规收取订金等违规行为。其中边城慧居城、沭阳碧桂园等项目开发经营行为较为规范。在此,对上述项目开发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督促图书城售楼部重要提醒张贴上墙
2、预售款使用监管检查情况。通过现场检查账单流水、审批台账发现,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都能将预售款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预售款使用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监管银行都能按相关规定落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售款使用审批台账,预售款申请使用审批程序规范。
银行预售资金台账检查
3、重要提醒公示情况。为更好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我局对全县在建、在售项目“重要提醒”公示牌在内容、格式、张贴地点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统一,并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新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其中沭城天下、明厚源学府、福达国际城公示牌更加规范,版面档次较高,公示及时、公示位置适中,在此对上述3家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帝景佳园重要提醒公示
4、房屋交付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商品房需经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商品房违规交付问题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都能遵守商品房交付的有关规定,加快工程进度,积极申请验收,表现较好的有福璟·南湖郡、智慧佳园等项目。
中梁国宾府展厅 重要提醒公示
二、存在问题
1、资质过期问题。检查发现,水木清华、朝阳新城、中国沭阳国际图书城、华希南岸丽景、新城花园(贤官)、时代商业广场、西城馥邦、峰尚国际、水岸花城(十字)、山东商城、欧洲城、汇金广场、湖东新时代商业广场、梦溪商业街、宝龙御景、金地商城、昊园、秦安花园、蓝天国际商贸城、金色港湾等20个项目房地产开发资质已过期,请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申请补办到位,以便规范经营。
2、销售现场各类公示不规范问题。检查发现,昊园、图书城、明厚源学府等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存在未及时公示可售房源、已售房源未及时标注等问题;水木清华、华辰大厦、都市雅苑、中央城市广场、天宇天和花城、华隆新城、广州大院、京奥大厦、翰林府邸、万业城市花园等项目的“重要提醒”公示牌未按要求及时更换张贴到位,检查人员已当场要求整改到位。
3、违规收取订金问题。检查发现,百盟物流园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下违规向购房户收取订金。
万业金街重要提醒公示
4、违规交付问题。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受市场、资金、合同约定等因素影响,商品房未经综合验收向业主交付,如图书城,大唐世家9、10、15号楼、沭阳二院、上东郡二期等项目。
5、销售代理公司备案问题。部分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到我局房管处备案。如智慧佳园(锦源睿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碧居园(南京业旭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家销售代理公司,经现场要求,目前已备案到位。
现场核实帝景佳园一房一价公示情况
6、预售款使用审批不规范问题。大部分监管银行在商品房预售款使用审批过程中,不能严格核对经备案的施工合同、资金使用计划表等材料,资金使用审批表应填栏目未完全填写到位,前后审批表相应栏目的数字未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真实数据,审批表中已付、未付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无审批日期等。
三、处理决定
1、花都大厦、金色港湾、广贸大厦、无锡石桥花园、怡华苑、金地鑫城等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存在诸多违规问题,我局多次要求限期整改,但至今未能按要求整改落实。决定将上述各项目的开发企业沭阳县广厦置业有限公司、沭阳县兴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怡华投资有限公司、沭阳县鼎弘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股东及主要负责人列入“黑名单”,报送至县信用办实施失信惩戒。
中央花园重要提醒公示
2、根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违规收取订金的百盟物流项目开发企业、违规交付的图书城、大唐世家、沭阳二院、上东郡二期项目开发企业立案调查,实施行政处罚。
3、各监管银行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预售款使用审批不规范诸多问题进行回头望,并在一个月内整改完善到位,我局将在下一步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中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能按《沭阳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规定和我局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并视问题严重程度作出进一步处理。
富圆景都重要提醒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强化联合惩戒,严惩违规行为。对多次违规行为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发生群访集访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一律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对相关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股东和负主要责任的工作人员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列入信用“黑名单”。
沭阳百盟物流产业园重要提醒公示
2、证照及时公示,保障购房者权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公示“五证两书”、“重要提醒”、《沭阳县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书》等证照,不得摘除及遮盖,我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现场撤销已过期的暂定资质证书
3、规范销售行为,诚信合法经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销售代理公司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销售活动,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虚假销售、捂盘惜销、哄抬房价、乱承诺,更不得违规收取订金等,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并实施联合惩戒。
4、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审批程序。各监管银行要切实担负起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沭阳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实施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规范审批行为和程序,确保商品房预售款全部用于相关项目工程建设。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30日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9月份以来,我局通过报送台账、现场检查、抽查业务办理等形式,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市场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总体情况
9月份以来,我局共检查5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5家销售代理公司、9家预售款资金监管银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房一价公示、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订金等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重要提醒公示情况、预售资金使用审批情况、违规交付问题等4个方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责令整改10次,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
1、开发项目销售情况。检查发现,大部分开发企业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开发经营,严格执行“一房一价”备案制度,现场公示及广告用语较为规范,无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违规收取订金等违规行为。其中边城慧居城、沭阳碧桂园等项目开发经营行为较为规范。在此,对上述项目开发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督促图书城售楼部重要提醒张贴上墙
2、预售款使用监管检查情况。通过现场检查账单流水、审批台账发现,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都能将预售款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预售款使用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监管银行都能按相关规定落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售款使用审批台账,预售款申请使用审批程序规范。
银行预售资金台账检查
3、重要提醒公示情况。为更好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我局对全县在建、在售项目“重要提醒”公示牌在内容、格式、张贴地点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统一,并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新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其中沭城天下、明厚源学府、福达国际城公示牌更加规范,版面档次较高,公示及时、公示位置适中,在此对上述3家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帝景佳园重要提醒公示
4、房屋交付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商品房需经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商品房违规交付问题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都能遵守商品房交付的有关规定,加快工程进度,积极申请验收,表现较好的有福璟·南湖郡、智慧佳园等项目。
中梁国宾府展厅 重要提醒公示
二、存在问题
1、资质过期问题。检查发现,水木清华、朝阳新城、中国沭阳国际图书城、华希南岸丽景、新城花园(贤官)、时代商业广场、西城馥邦、峰尚国际、水岸花城(十字)、山东商城、欧洲城、汇金广场、湖东新时代商业广场、梦溪商业街、宝龙御景、金地商城、昊园、秦安花园、蓝天国际商贸城、金色港湾等20个项目房地产开发资质已过期,请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申请补办到位,以便规范经营。
2、销售现场各类公示不规范问题。检查发现,昊园、图书城、明厚源学府等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存在未及时公示可售房源、已售房源未及时标注等问题;水木清华、华辰大厦、都市雅苑、中央城市广场、天宇天和花城、华隆新城、广州大院、京奥大厦、翰林府邸、万业城市花园等项目的“重要提醒”公示牌未按要求及时更换张贴到位,检查人员已当场要求整改到位。
3、违规收取订金问题。检查发现,百盟物流园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下违规向购房户收取订金。
万业金街重要提醒公示
4、违规交付问题。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受市场、资金、合同约定等因素影响,商品房未经综合验收向业主交付,如图书城,大唐世家9、10、15号楼、沭阳二院、上东郡二期等项目。
5、销售代理公司备案问题。部分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到我局房管处备案。如智慧佳园(锦源睿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碧居园(南京业旭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家销售代理公司,经现场要求,目前已备案到位。
现场核实帝景佳园一房一价公示情况
6、预售款使用审批不规范问题。大部分监管银行在商品房预售款使用审批过程中,不能严格核对经备案的施工合同、资金使用计划表等材料,资金使用审批表应填栏目未完全填写到位,前后审批表相应栏目的数字未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真实数据,审批表中已付、未付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无审批日期等。
三、处理决定
1、花都大厦、金色港湾、广贸大厦、无锡石桥花园、怡华苑、金地鑫城等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存在诸多违规问题,我局多次要求限期整改,但至今未能按要求整改落实。决定将上述各项目的开发企业沭阳县广厦置业有限公司、沭阳县兴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怡华投资有限公司、沭阳县鼎弘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股东及主要负责人列入“黑名单”,报送至县信用办实施失信惩戒。
中央花园重要提醒公示
2、根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违规收取订金的百盟物流项目开发企业、违规交付的图书城、大唐世家、沭阳二院、上东郡二期项目开发企业立案调查,实施行政处罚。
3、各监管银行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预售款使用审批不规范诸多问题进行回头望,并在一个月内整改完善到位,我局将在下一步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中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能按《沭阳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规定和我局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并视问题严重程度作出进一步处理。
富圆景都重要提醒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强化联合惩戒,严惩违规行为。对多次违规行为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发生群访集访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一律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对相关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股东和负主要责任的工作人员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列入信用“黑名单”。
沭阳百盟物流产业园重要提醒公示
2、证照及时公示,保障购房者权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公示“五证两书”、“重要提醒”、《沭阳县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书》等证照,不得摘除及遮盖,我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现场撤销已过期的暂定资质证书
3、规范销售行为,诚信合法经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销售代理公司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销售活动,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虚假销售、捂盘惜销、哄抬房价、乱承诺,更不得违规收取订金等,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并实施联合惩戒。
4、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审批程序。各监管银行要切实担负起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沭阳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实施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规范审批行为和程序,确保商品房预售款全部用于相关项目工程建设。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