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公司是一家批发企业,2015年12月发生了以下业务,请据此作出相应会计
分录并对有关计算作出说明:
(1)5日,银行转来沙溪公司托收凭证,附上了专用发票(发票联)199号,发票
上注明夏威夷果300箱,每箱500元,总计货款150000元,增值税25500元;运
费凭证500元。同时,收到自行填制的收货单(结算联)568号,经审核无误,当即
承付。(运费按照7%计算进项税额)
(2)8日,储运部门转来沙漠公司的专用发票(发货联)199号,并填制了收货单
(入库联),夏威夷果已经验收入库,结转其采购成本。
(3)12日,销售给黄河百货公司夏威夷果一批,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80000元,
增值税13600元。货款未收到。
(4)17日,银行转来绿洲凉果厂的托收凭证,附来专用发票(发票联)234号,
发票上注明碧根果100箱,每箱700元,货款70000元,增值税11900元。该商品
已经直接发运给北京百货公司,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当即承付。
(5)18日,收到本公司驻绿洲凉果厂的采购员张力寄来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商
品已经发往北京,销售单价800元,货款80000元,增值税13600元,并且向银
行办妥了托收手续。
(6)31日,结转夏威夷果的销售成本60000元。请做出会计分录。
分录并对有关计算作出说明:
(1)5日,银行转来沙溪公司托收凭证,附上了专用发票(发票联)199号,发票
上注明夏威夷果300箱,每箱500元,总计货款150000元,增值税25500元;运
费凭证500元。同时,收到自行填制的收货单(结算联)568号,经审核无误,当即
承付。(运费按照7%计算进项税额)
(2)8日,储运部门转来沙漠公司的专用发票(发货联)199号,并填制了收货单
(入库联),夏威夷果已经验收入库,结转其采购成本。
(3)12日,销售给黄河百货公司夏威夷果一批,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80000元,
增值税13600元。货款未收到。
(4)17日,银行转来绿洲凉果厂的托收凭证,附来专用发票(发票联)234号,
发票上注明碧根果100箱,每箱700元,货款70000元,增值税11900元。该商品
已经直接发运给北京百货公司,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当即承付。
(5)18日,收到本公司驻绿洲凉果厂的采购员张力寄来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商
品已经发往北京,销售单价800元,货款80000元,增值税13600元,并且向银
行办妥了托收手续。
(6)31日,结转夏威夷果的销售成本60000元。请做出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