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5日,我在西安市看到的宣传单,销售人员让我留存联系方式,没有多想,给留下联系方式。当日,销售顾问便联系到我,告诉缴纳两百元可以去山东乳山看房旅游,并告知我看不上房便当旅游。我在2019年7月5日和朋友以及工作人员乘坐大巴车到威海乳山市,7月6日凌晨上诉人到达乳山市,7月6日早八点在酒店用过早餐后,工作人员用大巴车将我们送往乳山市银滩悦澜湾售楼处。我进入售楼处后,感觉厅内声音嘈杂,便走出门外,被工作人员便阻拦不要外出。重新进入售楼部后,销售人员便告知可以参观样板间,参观了一个70平米和40平米的两间房屋,参观完之后,销售人员便将我团团围住,销售顾问宣传说,购买房屋后可以以租养贷,并告知周边酒店已经运行,基础设施完善。关于售后返租,宣传一年可拿到4万租金,三年拿到12万租金。销售经理(叶经理)告知到销售领导那边可获得更多购房优惠,便带我找到经理,经理告知可再优惠一千。在多人利诱下,购买面积70平米的房屋一套,首付24万,便用手机银行向转账,第一次转了20万,第二次转了剩余房款。在转完前述首付款后,才告知交两万团购金可以抵冲6万房款,感觉收到欺诈,不肯再缴纳,工作人员反复催要下,又缴纳了1万元团购金。当天回到酒店后,查询了乳山当地房价,得知乳山当地房价极低,感觉收到欺诈。
2019年7月7日早,我便赶到被售楼处,要求退还房款,销售人员告知需要跟领导商量才能退款,期间有三次来人出面都没有最终退还房款。最后,销售总监赵旭又向我宣传其所售房屋状况良好,但可以以大换小,可以置换40平米房屋一套,前期所交的首付款可以算到这套小房子上。我拒绝置换,但他们说房子可以返租,如不实际入住,可以由他们代为出租管理。在被逼无奈,房款也不返还的情况下,只能答应置换房屋。
后,返回西安后,屡次要求将购房合同和返租合同原件交付我,在催要多次后,只是给拍照微信发给我,经仔细阅读后发现,预售合同第13页24条明确写明不允许售后包租,在售房过程中却采用售后包租的形式,并且房屋的成交价是在扣除三年租金12万的条件下订立的。现在我在当地起诉,一审输了,我不服,上当受骗了没说理的地方,我又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我现就用自己真实版教材,一是杜绝有人在上当,二是社会舆论压制一下他们骗人勾当!1377254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