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新峰电梯吃人事件轰动一时,在本地区产生较大影响,但一直未见官方说法。日前通许县人民政府出具了“新峰 市机械损伤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次事故属于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 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一百万元。事故 的根本原因是通许县新峰商贸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不落实,该企业对于长期存在的行为未 管理,不当使用严禁载人的设备。难以想象企业竟然对于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明显警示标志 都不悬挂,放任员工和供货商搭乘 毫无安全性的设备,实在是对他们的身家性命严重不负责任。在事故后,该企业相关人员补贴警示标志,妄图伪造现场,并在政府机关介入调查后说假话、作伪证,实在是罪 等。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将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姬某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司法机关,对于 长苏某建议撤职。通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对于企业及相关负责 罚共计210000元,通许县公安局对企业负责 在开展刑事调查。涉事企业虽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赔偿了受害 属,但是生命永远无法挽回、痛苦将长久存在。
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从中央到地方,各 政府各 导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人民群众也很关心,特别是与人们息息相关的电梯事故, 是关注度高。此次事故突显了通许县人民政府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也为其他企业及其负责人敲响了警钟,希望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真正把“事故隐患猛似虎,安全生产大于天”的俗语牢记心间。
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从中央到地方,各 政府各 导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人民群众也很关心,特别是与人们息息相关的电梯事故, 是关注度高。此次事故突显了通许县人民政府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也为其他企业及其负责人敲响了警钟,希望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真正把“事故隐患猛似虎,安全生产大于天”的俗语牢记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