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安全教育01安全措施1
加气站内应设置《加气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标志牌,禁令内容是:
(1) 严禁在站内吸烟。
(2) 严禁在站内进行车辆检修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 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不熄火加气。
(4)严禁在站内穿脱、拍打能产生静电的服装。
(5) 严禁在站内使用手提电话机、寻呼机及非防爆电器。
(6) 严禁在站内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7) 严禁在站内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 严禁行人、自行车在站内穿行。
(9) 严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加气机作业。
(10) 严禁驾驶员远离加气车辆。
2
加气站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语、警示。
3
加气站应在站内以明显的颜色划出引导加气车辆进出站和停靠台的标志线。
4
遇有高强闪电、雷雨天气时,应停止卸气、加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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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用火应按《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02电器管理1
用电管理
(1) 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2) 电气设备、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应紧密牢固,无腐蚀,符合防爆要求。
(3) 对加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每月检查1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4) 加气站的安全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加气站防爆区域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临时用电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 加气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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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防静电规定
(1) 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连接线、跨接线、接地装置电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1次并做好记录。
(2) 定期检查加气机、高压胶管及卸气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3) 加气站的防静电工作应符合《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要求。
03安全检查1
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应坚持自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
(1) 安全员应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2) 加气站每周组织1次安全检查。
(3) 加气站主管部门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
2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以及事故隐患整改等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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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加气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在整改未完成前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04消防管理1
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
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每半年组织1次演练。
2
加气站应制定灭火方案,编制图表说明,其主要内容:
(1) 应急组织和指挥系统。
(2) 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气机位置、数量,输气管线走向。
(3) 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4) 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5) 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 对外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3
加气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 加气站应按国家标准GB50156的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2) 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经常养护,定期换药,并有检查、保养和更换记录。
05设备管理1
压缩机
(1) 压缩机的固定应牢固可靠,避免其振动影响其它设备。
(2) 定时巡检时应检查机泵的声音、振动、温升有无异常。
(3) 经常检查压缩机润滑系统,定期加注润滑油。每半年化验1次压缩机油不符合要求时立即更换。特殊情况下应随时安排化验检查,及时依据检查情况决定更换与否。
(4) 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压缩机的气门组件检查网。
(5) 定期检查管线各部件的连接部位,保持密封良好,无渗漏。
2
加气机
(1) 应定期检查加气机各密封面,保证无渗漏。
(2) 加气机须具有紧急切断、过流切断、拉断切断、安全回流等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加气枪的加气嘴应具有自封功能。
(3) 加气机的安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保证加气机安全运行。
3
阀门及安全附件
(1) 阀门应定期进行养护,保持启闭灵活,无渗漏现象。
(2) 紧急切断阀应每月进行1次校验,卸压后应在3s内关闭阀门,保证在紧急状态时发挥作用。
(3) 储气罐或储气井、管道和加气机上的安全附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定校验:高压储气瓶每3年1次;压力表、温度计每半年1次;流量计每半年1次;液位计应在每次开罐检查时进行1次校验;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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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维护
(1) 加气站应配备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2) 加气站应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做好运行和检修记录,建立完整的设备、管道技术档案。
06作业管理1
接卸气作业
(1) 认真查验送货单据,核对品名、数量,严禁腐蚀介质超标的气体卸入储罐。
(2)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卸气作业。
(3) 送气车应按指定位置停车、熄火,并用木塞固定车轮。
(4) 接卸气时,须先接临时接地线,确认气截止阀(球阀)处于关闭状态,再连接卸气管。
(5) 卸气期间,操作员应现场监护,随时检查压力和温度,压缩天然气储气井的压力不应超过25MPa。
(6) 送气司机不应远离作业现场,不应清扫、维修车辆。
(7) 卸气结束后,由操作员拆卸输气管、临时接地线,检查无误后,送气车辆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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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作业安全管理
(1) 加气站严禁为无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证的汽车储气瓶加气。严禁为非汽车储气瓶以外的任何燃气装置、气瓶加气。
(2) 作业时每台加气机应有一名操作人员,但一人不能同时操作两把加气枪作业。
(3) 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引导车辆进站,汽车应停在标有明显标识的指定位置,保持与加气机1m以上距离。
(4) 汽车停稳后,操作员应监督司机拉紧手刹,引擎熄火,取下车钥匙,离开驾驶室。夜间应关闭车灯。
(5) 加气前,操作员应对车辆的贮气瓶安全检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内。
(6) 作业时加气胶(软)管不应交叉或绕过其他设备。
(7) 压缩天然气放空时,枪口严禁对准人。
(8) 加气过程中,应注意监视加气机计量仪表及压力是否正常,压缩天然气压力不应超过20MPa。
(9) 加气期间,操作人员不应离开现场,严禁非操作人员代为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自己主动充装。
(10) 加气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如车辆或设备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
(11) 加气结束,关闭加气枪、贮气瓶阀、加气管阀,卸下加气枪,盖好加气口保护盖,核准加气数量,并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方可启动车辆。
(12) 接卸气、加气作业期间,安全员应定时巡检储气井的运行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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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安全工作规程
(1 )加气员必须具备CNG知识及消防知识,并应持证上岗。
(2) 加气车辆定位后,加气员检查发动机是否熄火、手刹是否刹住。
(3) 对改装车辆,加气前,加气员应要求驾驶员打开车辆后盖,检查容器是否在使用期内以及贴有规定的标签。通过看、听、嗅等方法检验容器的阀门、配管是否有气体泄漏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对非改装车辆,应要求驾驶员配合做好上述工作。
(4) 加气员经过检查将加气枪与车辆加气口连接,确认牢固。严禁加气管交叉和缠绕在其他设备上。
(5) 加气员在加气时要观察流量及容器的标尺,CNG加气量不得超过20MPa。
(6) 加气作业中,加气员严禁将加气枪交给顾客工作,禁止一人工作两把加气枪,不得擅自离开正在加气的车辆。
(7) 加气员应监督驾驶员不能使用毛刷清洁车辆或打开发动机前盖维修车辆。
(8) 加气过程中发生气体严重泄漏时,加气员应立即关闭车辆气瓶阀,同时按下现场紧急关闭按钮,把气体泄漏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9) 加气结束后,卸下并正确放置好加气枪。
(10) 加气必须分车进行,各车之间不得连码加气。在加气区域禁止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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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卸气安全工作规程
(1) 专人负责监护整个卸气过程。
(2) 引导槽车到指定位置后,由专人检查车辆的手刹、排气管防火罩等设备等是否完好,车辆是否挂挡。
(3) 检查槽车的温度、压力是否在正常值内。
(4) 检查卸气软管是否完好。
(5) 卸气结束,应检查仪表读数是否一致,做好记录,并根据卸气前和卸气后的仪表读数计算实收量,确认签收。
(6) 卸气过程中若发生泄漏,应立即按下紧急关闭按钮,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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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确保加气站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突然事件,应制订应急措施。
1.停电应急措施
加气站一旦发生停电,应立即开启应急灯,检查各重点部位;关闭各类开关,以防突然来电损坏电器设备,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查清停电原因,记录停电时间和来电时间。
2.漏气应急措施
(1) 加气站内如发现管网漏气,应迅速查明泄漏点,立即关闭泄漏点两端管线上的阀门和与该管线相连接的储气井阀门,把气源切断。
(2) 切断电源,停止一切作业,做好人员和外来车辆的疏散工作,并消除一切火源,并防止因抢险造成气瓶或其他金属物品的碰撞而产生火花。
(3) 用湿棉被包住泄漏点,用水对其冷却。
(4) 如果泄漏量大,一时难以控制,应扩大警戒区域,迅速报警“119”。
(5) 如果是卸车台处发生管线或阀门出现泄漏,应立即关闭槽车泄气阀。
加气站内应设置《加气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标志牌,禁令内容是:
(1) 严禁在站内吸烟。
(2) 严禁在站内进行车辆检修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 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不熄火加气。
(4)严禁在站内穿脱、拍打能产生静电的服装。
(5) 严禁在站内使用手提电话机、寻呼机及非防爆电器。
(6) 严禁在站内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7) 严禁在站内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 严禁行人、自行车在站内穿行。
(9) 严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加气机作业。
(10) 严禁驾驶员远离加气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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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语、警示。
3
加气站应在站内以明显的颜色划出引导加气车辆进出站和停靠台的标志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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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有高强闪电、雷雨天气时,应停止卸气、加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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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用火应按《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02电器管理1
用电管理
(1) 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2) 电气设备、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应紧密牢固,无腐蚀,符合防爆要求。
(3) 对加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每月检查1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4) 加气站的安全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加气站防爆区域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临时用电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 加气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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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防静电规定
(1) 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连接线、跨接线、接地装置电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1次并做好记录。
(2) 定期检查加气机、高压胶管及卸气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3) 加气站的防静电工作应符合《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要求。
03安全检查1
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应坚持自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
(1) 安全员应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2) 加气站每周组织1次安全检查。
(3) 加气站主管部门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
2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以及事故隐患整改等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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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加气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在整改未完成前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04消防管理1
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
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每半年组织1次演练。
2
加气站应制定灭火方案,编制图表说明,其主要内容:
(1) 应急组织和指挥系统。
(2) 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气机位置、数量,输气管线走向。
(3) 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4) 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5) 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 对外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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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 加气站应按国家标准GB50156的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2) 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经常养护,定期换药,并有检查、保养和更换记录。
05设备管理1
压缩机
(1) 压缩机的固定应牢固可靠,避免其振动影响其它设备。
(2) 定时巡检时应检查机泵的声音、振动、温升有无异常。
(3) 经常检查压缩机润滑系统,定期加注润滑油。每半年化验1次压缩机油不符合要求时立即更换。特殊情况下应随时安排化验检查,及时依据检查情况决定更换与否。
(4) 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压缩机的气门组件检查网。
(5) 定期检查管线各部件的连接部位,保持密封良好,无渗漏。
2
加气机
(1) 应定期检查加气机各密封面,保证无渗漏。
(2) 加气机须具有紧急切断、过流切断、拉断切断、安全回流等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加气枪的加气嘴应具有自封功能。
(3) 加气机的安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保证加气机安全运行。
3
阀门及安全附件
(1) 阀门应定期进行养护,保持启闭灵活,无渗漏现象。
(2) 紧急切断阀应每月进行1次校验,卸压后应在3s内关闭阀门,保证在紧急状态时发挥作用。
(3) 储气罐或储气井、管道和加气机上的安全附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定校验:高压储气瓶每3年1次;压力表、温度计每半年1次;流量计每半年1次;液位计应在每次开罐检查时进行1次校验;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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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维护
(1) 加气站应配备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2) 加气站应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做好运行和检修记录,建立完整的设备、管道技术档案。
06作业管理1
接卸气作业
(1) 认真查验送货单据,核对品名、数量,严禁腐蚀介质超标的气体卸入储罐。
(2)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卸气作业。
(3) 送气车应按指定位置停车、熄火,并用木塞固定车轮。
(4) 接卸气时,须先接临时接地线,确认气截止阀(球阀)处于关闭状态,再连接卸气管。
(5) 卸气期间,操作员应现场监护,随时检查压力和温度,压缩天然气储气井的压力不应超过25MPa。
(6) 送气司机不应远离作业现场,不应清扫、维修车辆。
(7) 卸气结束后,由操作员拆卸输气管、临时接地线,检查无误后,送气车辆方可离开现场。
2
加气作业安全管理
(1) 加气站严禁为无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证的汽车储气瓶加气。严禁为非汽车储气瓶以外的任何燃气装置、气瓶加气。
(2) 作业时每台加气机应有一名操作人员,但一人不能同时操作两把加气枪作业。
(3) 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引导车辆进站,汽车应停在标有明显标识的指定位置,保持与加气机1m以上距离。
(4) 汽车停稳后,操作员应监督司机拉紧手刹,引擎熄火,取下车钥匙,离开驾驶室。夜间应关闭车灯。
(5) 加气前,操作员应对车辆的贮气瓶安全检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内。
(6) 作业时加气胶(软)管不应交叉或绕过其他设备。
(7) 压缩天然气放空时,枪口严禁对准人。
(8) 加气过程中,应注意监视加气机计量仪表及压力是否正常,压缩天然气压力不应超过20MPa。
(9) 加气期间,操作人员不应离开现场,严禁非操作人员代为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自己主动充装。
(10) 加气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如车辆或设备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
(11) 加气结束,关闭加气枪、贮气瓶阀、加气管阀,卸下加气枪,盖好加气口保护盖,核准加气数量,并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方可启动车辆。
(12) 接卸气、加气作业期间,安全员应定时巡检储气井的运行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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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安全工作规程
(1 )加气员必须具备CNG知识及消防知识,并应持证上岗。
(2) 加气车辆定位后,加气员检查发动机是否熄火、手刹是否刹住。
(3) 对改装车辆,加气前,加气员应要求驾驶员打开车辆后盖,检查容器是否在使用期内以及贴有规定的标签。通过看、听、嗅等方法检验容器的阀门、配管是否有气体泄漏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对非改装车辆,应要求驾驶员配合做好上述工作。
(4) 加气员经过检查将加气枪与车辆加气口连接,确认牢固。严禁加气管交叉和缠绕在其他设备上。
(5) 加气员在加气时要观察流量及容器的标尺,CNG加气量不得超过20MPa。
(6) 加气作业中,加气员严禁将加气枪交给顾客工作,禁止一人工作两把加气枪,不得擅自离开正在加气的车辆。
(7) 加气员应监督驾驶员不能使用毛刷清洁车辆或打开发动机前盖维修车辆。
(8) 加气过程中发生气体严重泄漏时,加气员应立即关闭车辆气瓶阀,同时按下现场紧急关闭按钮,把气体泄漏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9) 加气结束后,卸下并正确放置好加气枪。
(10) 加气必须分车进行,各车之间不得连码加气。在加气区域禁止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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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卸气安全工作规程
(1) 专人负责监护整个卸气过程。
(2) 引导槽车到指定位置后,由专人检查车辆的手刹、排气管防火罩等设备等是否完好,车辆是否挂挡。
(3) 检查槽车的温度、压力是否在正常值内。
(4) 检查卸气软管是否完好。
(5) 卸气结束,应检查仪表读数是否一致,做好记录,并根据卸气前和卸气后的仪表读数计算实收量,确认签收。
(6) 卸气过程中若发生泄漏,应立即按下紧急关闭按钮,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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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确保加气站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突然事件,应制订应急措施。
1.停电应急措施
加气站一旦发生停电,应立即开启应急灯,检查各重点部位;关闭各类开关,以防突然来电损坏电器设备,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查清停电原因,记录停电时间和来电时间。
2.漏气应急措施
(1) 加气站内如发现管网漏气,应迅速查明泄漏点,立即关闭泄漏点两端管线上的阀门和与该管线相连接的储气井阀门,把气源切断。
(2) 切断电源,停止一切作业,做好人员和外来车辆的疏散工作,并消除一切火源,并防止因抢险造成气瓶或其他金属物品的碰撞而产生火花。
(3) 用湿棉被包住泄漏点,用水对其冷却。
(4) 如果泄漏量大,一时难以控制,应扩大警戒区域,迅速报警“119”。
(5) 如果是卸车台处发生管线或阀门出现泄漏,应立即关闭槽车泄气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