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喻庄村等很多村庄,政府的许多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办理低保不是看谁家境贫困,而是看谁跟干部关系好,看谁能够送礼。我们村有些人家,儿女家境不错,也没有不赡养老人,家里有种地收入,也有打工收入,到家中老人吃着低保,比如一户姓喻的人家。我家里爷爷奶奶70多岁,无劳动能力。我妈妈也已经50多岁,右肾已于十多年前萎缩,失去功能,前几年左肾也查出结石,且多发结石。身体不好,坐不了重活。我父亲不在了,现在家里又找了一个人,但两家财产分开,他并不负担我家人的赡养费用。去找过村干部好多次,办理低保,困难户,但村干部都说不符合条件。我想知道,什么样的条件才符合?送礼就符合了?还是说,家里建着楼房,家境不错,有儿女赡养的才是符合国家惠民政策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