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相关部门却互相推诿,我的爸爸何时才能入土为安?】2018年1月11日,宁强县胡家坝镇青明山村四组村民王志贤为协助电力部门抢修电路,砍树过程中不幸被树杆打中,当场身亡,至今横尸家中。
事发当天,因长时间停电,电力部门要求村民必须当日用木头做成临时电杆,否则延期供电。出事之后,电力部门两名工作人员迅速撤离,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事发7小时之后,家属无数次求助之下,才见到政府派出的两名工作人员,其中一人声称“这都是小事”,一致要求送死者回家才会联系相关领导,提供平台处理此事。
次日,到政府求助,相关人员以各种理由不到场,电话均无人接听或呼转。
14日下午,电力部门委派律师在综治办来协调处理,传达电力部门高层处理办法:电力局对此事无任何责任,让家属自行追责,出于人道,可以向其借款3—5万用来安葬,之后通过司法追责处理。
处理过程中,政府相关人员在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及时到场,拖延时间,不作为,让家属寻找其他途径解决。
本在贫困线上挣扎的家庭,突发变故,家中顶梁柱因公身亡,5天还横尸家中,多病老母几次休克,政府口中的“小事”,电力部门的“无责”,难道贫困村民的生命就该受到这样的侮辱和践踏?求助无门,我的爸爸何时才能入土为安?
事发当天,因长时间停电,电力部门要求村民必须当日用木头做成临时电杆,否则延期供电。出事之后,电力部门两名工作人员迅速撤离,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事发7小时之后,家属无数次求助之下,才见到政府派出的两名工作人员,其中一人声称“这都是小事”,一致要求送死者回家才会联系相关领导,提供平台处理此事。
次日,到政府求助,相关人员以各种理由不到场,电话均无人接听或呼转。
14日下午,电力部门委派律师在综治办来协调处理,传达电力部门高层处理办法:电力局对此事无任何责任,让家属自行追责,出于人道,可以向其借款3—5万用来安葬,之后通过司法追责处理。
处理过程中,政府相关人员在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及时到场,拖延时间,不作为,让家属寻找其他途径解决。
本在贫困线上挣扎的家庭,突发变故,家中顶梁柱因公身亡,5天还横尸家中,多病老母几次休克,政府口中的“小事”,电力部门的“无责”,难道贫困村民的生命就该受到这样的侮辱和践踏?求助无门,我的爸爸何时才能入土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