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辉吧 关注:74贴子:476
  • 0回复贴,共1

不要让别人踏入自己的“领地”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如果未成名之前,不用怕;成名之后(你的声音、画面及录像等显得有现实价值,有人想要这些而形成市场,如:某些高干打算让你帮其子女祝生日录录像之类),就要小心:末法时代,因为利益冲突各为其主是常有的事,还有就是某些小人因为见风使舵所以会改变敌友立场,所以不要让别人踏入自己的“领地”(此处指:生活习惯有关的常去处、接受优质服务处及买卖商品处)。
真实事例说明:今我到常去的正规按摩处接受正规按摩,发现他们悄悄替换了我的服务,服务效果不尽人意,但对那位技师来说已发挥到“极致”,我不能说不好(对其“极致”发挥来说,可能之前鲜有人去找其按那项目),对于他们换了技师及服务不周(引领我到按摩室的技师居然心不在焉没有料理好,更愉愉地走掉)我只能心中默忍。如果没有人暗中指派,其对一陌生或半熟客户,不敢这么大胆。想必可能是潮或影所为——要消除这个顾虑,一开始不应让别人踏入自己的“领地”(他们当中的一个曾无端突然发问我“另一个有没有来过”,显然他们之间有这样的一种考量)。
上述运作及考量怎样理解:在秘密加了微信后,被监测者(亦就是本贴所指的贴作者)在毫不知情情况下开始被监测,监测者通知监测队伍,一旦有被监测者的行踪立即告知,然后领相对小额的酬劳,每月,只要有被监测者路经、停留监测队伍分散各处的哨点(服务区、常经处及买卖商品处),那么该哨点就进行声音、照片(暗拍)仍至录像的记录,而这些资料回发到监测者手中,再卖给相应的媒体、想得到资料的其它组织甚至个人(之后很可能经过无端的修辑、删剪或拼接等,毕竟对方不一定是如法的修善、修佛者,亦不一定是正道人士),在从中得到回报后,再把回报一小部分重新投入到监测被监测者的运作当中去。被监测者在毫不知情情况下,私隐遭到无端公开而不自知,某些应有的待遇无法得到合理兑现,甚至因此成为权贵类的“玩弄”对象。
上述紧跟着段落提到的可实施内容仅供参考,任何个人、组织绝对禁止使用如此侵犯隐私的方法,否则,一旦被告发,要背负绝对的法律责任(本贴作者不为此担负任何法律责任,只是为了说明问题所在,所以刊登出方法,再次提醒:任何个人、组织严禁使用上述方法进行侵害他人私隐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南无阿弥陀佛!
十方三世诸佛菩萨如何回向,我亦如何回向!


1楼2018-01-25 23: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