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温度连续三天低于室外设计温度(烟台-5.8℃),由于建筑物向室外散热量增加,采暖设备传出的热量不足以抵消建筑物散失的热量,室内采暖温度有可能达不到正常供热标准。
《条例》明确保证用户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应在“1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2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3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
关于“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工程师在进行供热工程设计时,根据规范确定的室外设计温度进行建筑耗热量的计算。我省有关城市室外设计温度做了规定,如青岛-5℃,烟台-5.8℃、济南-5.3℃,德州-6.5℃,东营-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