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一系 道圆:生逢乱世,就要出世,争是济世,不是为己,而为众生,进入盛世,就要遁世,知止而终!既然要争,争需要法,无法何以争?
争一系 钱阔航:个人对一的理解。一者阴阳未分之态也,谓之太极,太极者,道也,故而为万数之先,为万数之末,是为始终者,生生不息。因而争一,得一,遁一,用一,本一,道之同体异用也。
争一系 王海鹏:争是为全,如休四正修全了就是一。一为整为全为圆满。
争一系 张程:各位师兄好,前几天向本系王建军请教,获益匪浅,对数秘和本系的理念有了一定的了解,结合其他几系的理念和我对人生经历的感受,我想提一些我的感悟和大家分享。
我看到“在天地相争的背景下,人该如何抉择”后,我加入了争一系,我也在想这个问题。
我觉得,“道生一”,在数秘里,一就是道,简单说就是规律,或是先天的炁,原始的能量,或者是由道而生出来的(没有想好对应的名词)。天地绝对是相争的,在歌诀中也能感受到。但人不行,人在天地中太渺小了,根本没有能力去争,如果争肯定会付出惨重的代价。世间法也可以印证:两个大国或大公司相争,小国或小公司怎么有能力去争?若争,肯定会死的很惨。那小的怎么生存呢?我认为:就得顺!顺势而为,顺者昌逆者亡,与更强者合作或者跟进,也可以顺便在其相争的盲点区域,偷(这里不是贬义)或捡点便宜。正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而且我也觉得“争一系”的“争”,有点太过霸气外漏,天地容易觉察,更容易对人不利。所以,我建议“争一系”可改为“顺一系”或“法一系”,因为人法地的法,就是效法、效仿、学习、跟随、顺、……的意思。
而如果以上分析确立,则数秘也可以调整为:
1. 为元数,天地争数。
在其相争时,人最好不要参与,万一站错队后果很严重,最好静观其变,所以我觉得是人的静数或止数。
2. 为会数,天地破数。
在一生二的天地破裂、阴阳分裂时,断裂处的破坏能量巨大(生活中的常识就可印证),而破裂处又不是固定的,不知道人所在处是否是破裂处,人就应该藏起来,以保全自己,所以我觉得是人的遁数。
3. 为运数,天地遁数。
天地遁藏,对人没有威胁了,人有机会了,可以大展宏图了,所以我觉得是人的用数。
4. 为始数,天地正数。
天地势均力敌,都正得势,人应该休整,韬光养晦,不要漏出一点锋芒,否则瞬间被灭,所以我觉得是人的休数。
5. 为天地求同数,地之用数,天之劫数。
地得势,人生活在地上,应该借势生长发展,所以我觉得是人之生数)。
6. 为天之用数,地之成数。
地已成,天在恢复、开始争了,人应该抓紧储备能量,以备再战,所以我觉得是人之养数。
7. 为天地休数。
天地在休养中,应该无心关注其他,这应该是人的第二次机会,能得多少尽量得多少,所以我觉得是人之得数。
8. 为天之得数,地之定数。
地到瓶颈了,天在壮大,越得越多,人应该开始转移方向了,但还不能做的太明显,尽量不让地觉察,所以我觉得是人之从数。
9. 为天之成数,地之劫数。
天大成,得势,人应该明确的变换发展的方向,所以我觉得是人之变数。
另外,我觉得,“人定胜天”只是人的奢望,或因天地休遁时人得利的小概率事件产生的壮志。而“人王”毕竟是极少数,且这极少数肯定是窥透了天地变化的规律,掌握了规律,利用规律调整自己以更好的适应规律,才可能有机会成为“人王”的,但这并不是普遍现象,也不是普适的方法,因为天地变化的规律太难发现了!“顺势而为”说得容易,其实,对“势”的正确判断太难了!
我觉得:一,就这么多(应该是有数的),你得他就少,必然会引起对方过激行为(又一感悟:和谐,也必然在势均力敌、分配公平、不涉及利益或至少一方不计较利益得失的前提下才会产生。像夫妻、人与人、国与国),所以,得,要有巧妙的方法,不能只靠”争”,争到,必然改变分配现状,后果将损失惨重。如:四川大地震是否跟建坝有关。不付出代价是争不来的,所以,争,是否是我们人类应该遵循的方法呢?望大家深思!
由此而生的感悟:人之所以能和天地这样的庞然大物和称“三才”,是因为:人有学习的能力,人有发现规律的能力(科学中不乏定律定理,其实就是发现的规律),人还有调整自己、改变自己的能力。就看你怎么做了,事在人为嘛。
一点个人不太成熟的感悟,大家共同探讨指正。
争一系 钱阔航:个人对一的理解。一者阴阳未分之态也,谓之太极,太极者,道也,故而为万数之先,为万数之末,是为始终者,生生不息。因而争一,得一,遁一,用一,本一,道之同体异用也。
争一系 王海鹏:争是为全,如休四正修全了就是一。一为整为全为圆满。
争一系 张程:各位师兄好,前几天向本系王建军请教,获益匪浅,对数秘和本系的理念有了一定的了解,结合其他几系的理念和我对人生经历的感受,我想提一些我的感悟和大家分享。
我看到“在天地相争的背景下,人该如何抉择”后,我加入了争一系,我也在想这个问题。
我觉得,“道生一”,在数秘里,一就是道,简单说就是规律,或是先天的炁,原始的能量,或者是由道而生出来的(没有想好对应的名词)。天地绝对是相争的,在歌诀中也能感受到。但人不行,人在天地中太渺小了,根本没有能力去争,如果争肯定会付出惨重的代价。世间法也可以印证:两个大国或大公司相争,小国或小公司怎么有能力去争?若争,肯定会死的很惨。那小的怎么生存呢?我认为:就得顺!顺势而为,顺者昌逆者亡,与更强者合作或者跟进,也可以顺便在其相争的盲点区域,偷(这里不是贬义)或捡点便宜。正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而且我也觉得“争一系”的“争”,有点太过霸气外漏,天地容易觉察,更容易对人不利。所以,我建议“争一系”可改为“顺一系”或“法一系”,因为人法地的法,就是效法、效仿、学习、跟随、顺、……的意思。
而如果以上分析确立,则数秘也可以调整为:
1. 为元数,天地争数。
在其相争时,人最好不要参与,万一站错队后果很严重,最好静观其变,所以我觉得是人的静数或止数。
2. 为会数,天地破数。
在一生二的天地破裂、阴阳分裂时,断裂处的破坏能量巨大(生活中的常识就可印证),而破裂处又不是固定的,不知道人所在处是否是破裂处,人就应该藏起来,以保全自己,所以我觉得是人的遁数。
3. 为运数,天地遁数。
天地遁藏,对人没有威胁了,人有机会了,可以大展宏图了,所以我觉得是人的用数。
4. 为始数,天地正数。
天地势均力敌,都正得势,人应该休整,韬光养晦,不要漏出一点锋芒,否则瞬间被灭,所以我觉得是人的休数。
5. 为天地求同数,地之用数,天之劫数。
地得势,人生活在地上,应该借势生长发展,所以我觉得是人之生数)。
6. 为天之用数,地之成数。
地已成,天在恢复、开始争了,人应该抓紧储备能量,以备再战,所以我觉得是人之养数。
7. 为天地休数。
天地在休养中,应该无心关注其他,这应该是人的第二次机会,能得多少尽量得多少,所以我觉得是人之得数。
8. 为天之得数,地之定数。
地到瓶颈了,天在壮大,越得越多,人应该开始转移方向了,但还不能做的太明显,尽量不让地觉察,所以我觉得是人之从数。
9. 为天之成数,地之劫数。
天大成,得势,人应该明确的变换发展的方向,所以我觉得是人之变数。
另外,我觉得,“人定胜天”只是人的奢望,或因天地休遁时人得利的小概率事件产生的壮志。而“人王”毕竟是极少数,且这极少数肯定是窥透了天地变化的规律,掌握了规律,利用规律调整自己以更好的适应规律,才可能有机会成为“人王”的,但这并不是普遍现象,也不是普适的方法,因为天地变化的规律太难发现了!“顺势而为”说得容易,其实,对“势”的正确判断太难了!
我觉得:一,就这么多(应该是有数的),你得他就少,必然会引起对方过激行为(又一感悟:和谐,也必然在势均力敌、分配公平、不涉及利益或至少一方不计较利益得失的前提下才会产生。像夫妻、人与人、国与国),所以,得,要有巧妙的方法,不能只靠”争”,争到,必然改变分配现状,后果将损失惨重。如:四川大地震是否跟建坝有关。不付出代价是争不来的,所以,争,是否是我们人类应该遵循的方法呢?望大家深思!
由此而生的感悟:人之所以能和天地这样的庞然大物和称“三才”,是因为:人有学习的能力,人有发现规律的能力(科学中不乏定律定理,其实就是发现的规律),人还有调整自己、改变自己的能力。就看你怎么做了,事在人为嘛。
一点个人不太成熟的感悟,大家共同探讨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