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最重要的特性是动作性,凡舞必动,不动不能成舞。但又非凡动皆能成舞,只有经过提炼美化、节律化的动作才可能成舞,这就需要讲究“动而合度”。人体的动从形式角度看可分三类,即形、质、势。形,有大小、方圆、高低、长短、曲直、正斜之分;质,有刚柔、粗细,强弱、轻重之别;势,有疾徐、动静、聚散、进退、沉升之态。这些对立的因素,如果能恰如其分地统一在人体动的过程中就谓之合度,达到了和谐,从而形成多样统一的舞蹈美。舞蹈艺术的动,除了要求具有形式美外,在内容的表达上也有个合度的问题,这就是合乎舞蹈反映生活的规律,正确处理再现与表现、形似与神似的关系。舞蹈反映社会生活、塑造艺术形象,不是直白地再现生活的原貌,如实地模拟人物的活动和事件过程,而主要表人物对于社会生活及其发展变化的情感反应,描绘在特定情景中人物内心的感情波澜和性格特征。再现是表现的导引,表现是再现的目的,二者不是排斥而是互补,共同为抒发人物的情感,所以,形虽变而情更真。这些变了形的、处于“似与不似”之间的动作和姿态能准确地表达人物的感情,同时还富于形式的美感,达到了形神兼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