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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风烛残年老人的叙述 我叫宋玉文,今年67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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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风烛残年老人的叙述
我叫宋玉文,今年67岁,山西省兴县蔡家崖乡水江头村村民,现今实属无奈,特写此叙述,希望能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警惕与关注。
1952年7月12日,我出生在蔡家崖乡宋家崖村一个农民家庭,其时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弟兄5个,我是大哥,为扶养我们长大,父母起早贪黑,辛勤耕种,落下病根。当我长大成人,为弟弟们成家承担起了当大哥的职责,也尽到了做大哥的义务。当弟弟们全部成家后,我以错过了适婚年龄,成为大龄青年,为挽回适婚年龄上的劣势,我竭尽全力,赶过集,卖过面,贩过牛羊,卖过百货,几经奋斗,在当时也颇具财产,成为人人羡慕的万元户。
1995年,我经人促合与邻村田咯嗟喜结连理,并得到其家族的认可,其时田因丈夫病亡,留下嗷嗷待哺的两男一女3个小孩,看到一家人的遭遇,我于心不忍,把家里的全部钱粮都带到田家,其中现金10000万有余,各种杂粮20000万余斤,羊8只,还有各种物品,共计经济价值60000万元有余。到了田家后,我承担起了做丈夫的责任,夜以继任日,开荒种树,喂养牲畜,小日子也算过的红火。为孩子们,我也尽到了做继父的全部义务,供养3个孩子上学读书,学习手艺,乃至全部成家。可以说呕心沥血,竭尽全力。上对的起苍天,下对的起夫人孩子,问心无愧。
2013年兴县蔡家崖乡至魏家滩镇修建工业大道,途径水江头征用我家土地10余亩,其经济价值270000万余元(征地钱款至今乡政府也未予兑现)。
2014年春,我老婆田以照看孙子为由,去了太原在没回家。10月8日,我在自己院里捡枣,却被老婆前丈夫弟弟高挨荣故意殴打,后在兴县人民医院住院检查为:右侧鼻骨骨折,头面部、右腕部、右手、左小腿外伤。住院27天,出院诊断为右手肌肉萎缩、无力。至今分文未赔。
2015年4月26日,在次被高挨荣殴打,理由是我不应该耕种她嫂家土地,他嫂田以将土地交由他处理。
6月中旬,田与大儿子等人突然变脸,以讨要户口簿、土地证、退耕还林证将我诉至兴县人民法院,后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并没有出具判决,理由是开庭1个月后田咯嗟等人撤诉。
2016年6份,田咯嗟等人将蔡家崖乡政府水江头村委诉至兴县人民法院,我也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以诉讼,后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6个月后兴县人民法院给出判决,判决田咯嗟赔偿我9750元,理由是我与田咯嗟不是合法夫妻,事实上田家户籍薄、退耕还林证均是本人户主。
2017年1月份,我不服兴县人民法院判决,上诉至吕梁中院。7月10日,吕梁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一、撤销兴县人民法院(2016)晋1123民初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由兴县人民法院重审。
2018年1月30日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还没有作出判决。
少壮离家老无用,手脚残疾饭难食, 扶儿育女为那般,凄凄惨惨寝难安!
时至今日,想想自己20多年来的扶儿育女,没有亲情,也有最起码的恩情吧?如今却被赶出家门,露宿街头!
故写此叙述,以我为鉴,警醒世人,并希望兴县人民法院能够公平、公开、公正作出判决,以维护一个风烛残年老人的合法权益。
叙述人:宋玉文
2018年2月8日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2-13 22:2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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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2018-02-2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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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8-02-21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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