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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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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2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通知》要求,2018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拟分为3批公示,时间分别为2月27日、3月9日和3月23日。请各有关企业于各批次截止日期前3个工作日前,将自评表提交至广州市评价工作机构,即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切实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241号).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2月23日
  (联系人:吴微,刘威,联系电话:83491781、8312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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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2018-02-27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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