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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某天 干柴里燃得猎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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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奕- 阿,长了一张初恋脸。搓手手,我明早来开!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3-07 22:36回复
    非常ok!


    IP属地:四川3楼2018-03-07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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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到底有几个初恋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03-07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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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卫兄添酒作话后不久便相辞,又向别处去,今来得人很多,都在共举这番盛事,有的人趁机相结交,结交便总是要推杯换盏,互相恭维奉承的。有的人惺惺作态的模样,着实连今供的美酒都变的怪异起来。卫兄离后,我便起身临倚湖边廊下,看着湖光景,微风拂面,了解酒醺。
        那个小娘子站在离我很久的地方,手里拿着一面小鼓,小巧且精致。想着她大抵是在场哪位官员的亲眷,也看不见她的正脸,谁又知悲喜。
        只是她突然转来看我,使我一惊,瞧着她那不知喜愁的脸,回应道。
        “ 看样子是的。”
        一面说着,一面四处瞧了瞧,还是未见同僚与陈怂怂。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8-03-08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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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的人儿,看上去面相乖巧伶俐,但从言谈来看脾气还不小,不过也没说什么过激的话,只是看上去很恼,到底也不值得我驳道什么。起身,走到一案边,俯身在那案上挑选起好看的酒盏,悠悠道着。
          “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话虽这样说,但事实变化莫测,谁又能知道吾说完这句话后是否就不是一个人了,有人作陪呢?那吾便不是一人来的。”
          言止,已择好一玉琖,壁薄如蝉翼,盛满酒液,如盛琥珀光。将斟满酒的玉琖递于这位看上去乖巧伶俐的小娘子。
          “ 诚实也不见得是一个好习惯,对于吾来说,谎言有时候是慰籍一个脆弱灵魂最好的良药。”
          不是所有病患都适合听实话,一些谎言总能让他们过得稍微好一点。
          “ 不喜欢,吾对于鼓并没有兴趣,倘若姑娘也不喜欢,找一处扔了便是,断舍离,有时能让自己活得更畅快点。”
          方才只觉得她的鼓很精巧,待她递到眼前时才觉得精巧的不像样,而且可以用艳绝二字来形容,鼓面并不想一般的牛皮之类的,好像是更为光滑润泽的皮,不经意间摸了摸笼在衣袖里的手。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8-03-08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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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作陪和一起来,是一回事吗?”
            笑了声,懒饮酒,不过是无聊,拨弄着酒杯,可惜,看不出什么杯弓蛇影。怎么没有人在这闻喜宴上放几条毒蛇出来玩玩呢?
            “我现下同你说着话,可我并不是同你一道来的。”
            对我来说,黑是黑,白是白,对是对,错是错,界限分明的很。“你也说了,是对脆弱的灵魂。”
            “我活了太久了,听过太多谎言。 ” 若有所思的,“我不喜欢听人说谎。”
            他未接过鼓,我便有些不耐。“要能扔早扔了,要不是.....”
            要不是这是闻喜宴。我虽然恣意狂为惯了,不屑于人类的规矩法则,可要融入他们,我知道,很多时候还是不要触犯的为好。我可不会傻到在闻喜宴上丢一面人皮鼓,好让人抓了把柄把我丢府衙去。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8-03-0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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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或许是,若作陪者是同吾来从一处来,也算是一起来。同吾一处从来处来,去往去出处去,故谓一路人一起来,或许姑娘不是,但自有人是。”
              她对那盏酒并没有兴趣,从她久持不饮便能看出。我不能再饮了,爱酒但不酗酒,这是我做人的原则,酒喝多了容易手抖,到时候就下不准针了,所以适可而止,懂得自律。
              “ 姑娘倘若你再活得久一点,就会发现,世间本混沌,即便是盘古开天地,劈开了天地的混沌,使天地有了界限,但他始终劈不开世间的混沌,世间的混沌是有七情六欲所融,每一个看似独立,但实际盘根交错,哪有那么分明?”
              眼前的人看起来真的很小,但是所言所语都极为老成,像是真的如她言语的那般活了很久,倘若真是活了很久,比耄耋垂暮还要久,又能保持这样一副好皮囊,要么是子不语的怪力乱神,要不是她找到了连始皇都寻求不到的长生不老之术。
              “ 嗯?要不是什么?姑娘看上去确实挺想将鼓扔了,既然想,被别人捡到也不会如何吧?”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8-03-08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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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的有些头疼,总觉得,这种感觉似曾相识。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扑哧笑了。
                “你呀,比寺庙里的老和尚还会说话。”
                收了笑,其实本来也没什么好笑的,本就是不值得。眯了眯眼,回想着,“寺庙那地方我去不得,一去就头疼,大约是和什么菩萨佛祖犯冲。呵,神佛? ”
                “老和尚更是吵,后来——” 对我而言,万事都该分个清楚。比如,正邪对立,永无相交之时。我择后者。
                “后来,我让人打了他一顿,回去了。”
                许多年前的事了,后来我再未去过寺庙。兴许哪天不高兴了,去找找事还是可以的。
                “哦? 再久一些? 我都活了几百年了,还不够久?”
                我自诩造物主,总觉万事该顺遂我心,不过唯有一点,我无半点办法。这具稚嫩皮囊,我摆脱不了。不过,还算好看,就姑且忍一忍,算了。
                “是不会如何。我是说,我当然不会有事 ” 动了动唇,“旁人就不定了。我怕吓到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8-03-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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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言善辩我向来挺拿手的,跟医术稍比虽差个一星半点儿,即使歪理能把人说的无还口之言便是本事。但大多数我是没有这样论辩的机会的,因为我的病患都十分听我的话,他们都还想多活几年甚至更久。
                  她在哪儿言笑晏晏,说着自己的丰功伟绩,而我则饶有兴致地抱臂作观。待到她说她找人将庙里的老和尚打了一顿时,忍不住笑出声来,她看样子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姑娘。我多少对神佛还是有些敬畏之心的,特别是在哪些我都束手无策的病患面前,只希望这世间真有神佛能庇佑他们即使不能长久而安的活着,也要走得轻松点。
                  “ 哦?几百年?嗯,那吾想问问,几百年可有吾?那时吾是怎样的人?”
                  对她的话我并不感觉奇怪,好似她说的都是真的,往往不能去较真,越较真越难受。
                  “ 那还是别乱扔的好了,在场的人或许有那种受不得惊吓之人,万一又喝了酒受了惊,气血攻心,脚底一凉就驾鹤西去。还是拿回去烧了罢,在熊熊烈火中燃烧也是挺美的风景。”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8-03-08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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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着,我可算是遇上个还能说的上几句话的人了。不像其他的凡夫俗子,蠢,蠢到我懒得多看一眼。
                    起码,他不惊不惧,不疑也不畏,这就很足够了。
                    “我并不曾见过你。几百年前,你是另一副皮囊,另一个灵魂,自然不是眼前这个你了。”
                    是的,人类的生命是有限的,灵肉都无外乎如是。百年的魂灵,他们哪儿有?
                    “除非,” 葱指一点,匀出半樽酒,注入苍白的地,能生出高昂的,摇曳的头颅,像漫山遍野的花儿一样吗?
                    “除非,你也不是人。”
                    对火烧鼓面并不感兴趣,烧人才有意思,不过,他前半句话,说起生死,倒是有点意思的。“能这样痛快的归去,也是他们的福气。”
                    “哼,我偏不给他们。”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8-03-0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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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吾也不是人。嗯,这是一个好问题,吾有时也这样想。”
                      点头微笑,表示赞同她的话。
                      “ 人之所以被称为人,通常是这里(指了指脑袋)告诉我们的,实际上之所以能辨别是人是物又是通过这双眼睛看见了,又传回这里然后再告诉你的意识,这是人还是物还是其他什么东西……”
                      “ 所以你懂了么……唔,罢了,不懂我也不打算解释,这是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想法。”
                      其实这样一段话说来着实费劲,也有那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思,所以我只打算说了并不打算费过多口舌去解释究竟是什么意思,因为我也并不能研究透彻。假如人世间真有神佛或是造物主,希望那天我能遇上,来解答我心中的疑惑。
                      “ 的确,突然间猝死的死亡要比被病痛折磨后,油尽灯枯来得痛快些。 或许他们突发病症时正享极乐,然后再极乐中死去又到极乐。吾曾见过无数垂死之人,他们像是被命运扼住了喉,不能呼吸,然后慢慢地在痛苦中咽下最后一口气……啧,真惨。”
                      这些画面太过于血腥,但在她面前讲出来似乎并没有那么不适宜,就像是和同僚交谈曾见病疾那样稀松平常。
                      “ 哦,忘了说,吾是一名医官,赫奕是吾的名。”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8-03-08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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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你是人。"
                        眉儿略扬,似笑非笑的,仰了下颔,倨傲扫过微荡的湖面。笃定的,
                        "只有人才能这么啰嗦同——好胜。"
                        只有人,才会逞口舌之快,据理力争的试图说服别人承认自己的思想与主张。所以,才有了他这么一大堆多说无益的话。"要是一般人,怕是早被你绕进去了吧?"
                        "可惜,我不是人。"
                        我并不喜欢用言语来讲道理,我比较喜欢,直接动手。听他说起死亡,饶有兴致,"哦? 我原以为,支离破碎,血肉撕扯,那才够惨烈。"
                        越惨烈,越动人。
                        "医——官?" 这个,我倒是真没看出来,扶了扶鬓间的骨簪,丢他一眼,"你给宫里的羊羔们问诊的时候,也说这么多话吗?"
                        "郝奕,是吗?我记得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8-03-09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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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了些许话,有些口渴,余光瞥见案上的茶壶,俯身倒了一杯自顾自地喝起来。今夜的月色撩人,映在湖面上荡漾着,远离官场浑浊,就算是与这离经叛道之人不知云云,也让人舒心。
                          “ 医者总会很啰嗦,叮嘱这病患药该怎么吃,什么时候吃,喝药的禁忌云云,有时候看惯了生死,都差点忘了吾是该救病治人的。”
                          她说自己不是人,没关系,是不是人都没关系至少在我眼里是这样的,因为没有人知道这浮世是不是梦一场。
                          “ 美有千万,各有不同,像姑娘你,就美得让人不寒而栗,像是从生到死的感觉。”
                          扬眉而笑,答。
                          “ 唔,不然姑娘认为吾该是什么?教书先生么?至于梁宫里的人,还真有不同,不过大多都是怪人……”
                          “ 不,这世间的怪人都很多,譬如吾,譬如我。”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18-03-0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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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临世以来,总觉得有一点,十分的奇怪。人世间的用药者似乎都把自己摆错了位置。他们称自己为,医者。实在是大材小用。
                            药能医人是不假,能杀人却也是真的。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都愿意做所谓的医者,妙手仁心,而不是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呢?蹙着眉尖,
                            "你要是不愿救病治人,没人可以逼你。"
                            至于美得不寒而栗这个说法,我实在是喜欢的。于是极难得的添了个不算太阴冷的笑,"不,现在我觉着,你似乎像是个你口中所谓的,医者了。"
                            "我倒希望你是个,亡命之徒。这样,我们还能算是同路人。"
                            叹了口气,很有些惋惜,"可惜,你不是。"
                            怪人吗?再怪,那也是人。是人总是免不了有这样那样的毛病。真是可惜了。
                            "这儿太无趣了。你看,一群的跳梁小丑,不是吗?"
                            起了身,鼓声咚咚,"我该走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8-03-0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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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正如吾先前说道,姑娘与吾原就是不是一路人,同路者从来处来,往去出去,这一世吾注定不能同姑娘做亡命之徒。不过能认识姑娘吾还是很开心的。”
                              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去询她名何,金陵城看起来很大,实际上出门遛个弯都能见到想见的或者不想见之人,随缘自在。
                              “ 那吾就不送姑娘离去了,吾还要去同哪些跳梁小丑做一个混世俗人。期待与姑娘的下次再会。”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8楼2018-03-09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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