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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对故意翻越站台行为绝不能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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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站应该向死者家属反诉经济赔偿!理由如下:交通部有文明令禁止翻越铁道违法行为,行为人要为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该行为属国民出行必备安全素质,破坏这一公共行为准则有故意涉嫌犯罪目的,虽然人死不能考问初衷,但其行为并非他人胁迫,从而可以认定自主犯罪故意。其二从其家属申诉看,可以反诉家属敲诈勒索罪,理由如下:首先其申诉经济赔偿理由来自于资产侵占为目的,而非人道补偿为目的,其以恐吓南京南站设施不全无人阻拦为由进行所谓“索赔”本身罔顾站台严禁跨越影响行车安全,以转嫁矛盾行为为行为人犯罪行为罪责开脱,实属有预谋及故意犯罪行为目的就是不当侵占公司财产,可以查询行为人是否有购意外伤害险情况,如有则一并列入作骗保处理(保险中对事主故意违反交通安全行为所造成事故拒绝理赔),可以彻查行为人及其家属往来经济状况情况,以此评判行为人是否存在故意违法(碰瓷)以讹取钱财的可能。由于其家属存在侵占公有资产的目的与实施行为,故应该判罚其家属对行为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对其家属的追究刑事责任目的在于挖掘行为人越轨动机是否存在家属胁迫的可能,如存在可以用谋杀罪予以反诉。


IP属地:江苏1楼2018-03-13 12: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