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灭了张督监全家,黑客们恬不知耻地认为督监府里的丫鬟、下人和孩子不该死。
他们该不该死,单从人性的角度去衡量,永远纠缠不清。毕竟古代和现代跨越的时间太长,人们的价值观处在变化之中。“人性”是个广义的东西,粉丝和黑客各说各的理,并没有固定的评判标准。正因为如此黑客们才会胡搅蛮缠,死死盯着所谓的把柄狂黑武松。既然这样,我们寻找一个公正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通过法律的角度客观的来分析、研判。我们都清楚法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在世界五大法系中,唯有中华法系从未间断。今天中国的法律与古代的法律存在密切联系,尽管古人不能以古人的法学思维预测今天的案件,但是今天的人却能以今天的案件去对比古代的法律条款。
张督监全家上下已经犯罪,这是事实也是前提条件。如果黑客们不承认这点,你和他再谈道理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案发时张督监已过中年,仅凭一己之力是不可能将武松擒获的。督监府里的家丁和丫鬟全部涉案,黑客们心知肚明。当时,督监府里的人,无论男女、无论尊卑,可以说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分工,并且预谋已久,配合的相当默契才将武松擒获。按理说,张督监没必要在自家作案,他只要去酒店、客栈雇佣杀手就可以了,他不是舍不得那笔钱,而是因为在外面实施阴谋不如在家里周全,在家既能掩人耳目,擒获武松的成功率又高。因为家人的掩护配合,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然后,通过官府之手将其灭掉还不用担责。张督监是主谋,他负责动脑动嘴,而下人们却具体实施了犯罪的过程。
张督监的老婆孩子也没闲着,这是黑客们最不愿承认的地方。众所周知,在案发那天的晚宴上,有一个细节,就是张督监假惺惺地为武松说媒,对象名叫玉兰。这个玉兰明明是一位有些姿色的侍女,张督监竟然公开谎称玉兰是自己的养女。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哪个父母向他人介绍子女时,称呼子女是养子或养女的,否则会令子女自卑。其次,古时候主人可以为仆人说媒,领导可以为属下说媒,但是很少有父母亲自为子女说媒的。越是大户人家越要雇佣媒婆为子女介绍对象,见面的地点往往也不会选择在自己家里。然而,张督监却违背了古代的风俗习惯。因此玉兰根本就不是什么养女,而是典型的侍女。张督监违心地拔高了玉兰的身份,就是为了能配得上打虎英雄,从而**武松的防范意识。然而,面对他的谎言,身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老婆张氏,却始终处于默认的状态。他的孩子虽然很小,可是已经具备认知能力,以儿童的心性,突然多了一个姐姐却没有当面反驳或提出疑问,这说明他们一家人为了实施阴谋,在晚宴之前的某一时刻已经统一了口径。家人所营造出来的和谐气氛,从一定程度上**了武松的防范之心,武松从晚宴至临睡前一直处于纠结中,来不及思考其他事情,当他听到有贼的喊声后,迅速奔出房间......介绍对象这一幕,是整个案件中最阴险最毒辣又十分缜密之处,令人不得不佩服张督监的狡诈。读者只有在仔细阅读之后,细心揣摩,才会感知施耐庵先生在这一情节中的描写的十分到位,作者并没有直观的去告诉或暗示读者什么,却巧妙的从侧面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去加以描述,从创作的手法上看,非常老练。
我们知道了督监府里的人全部涉案,接下来就是法律的问题了。
先举个例子:关内曾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影响很大。有一位高中生,约了几个男同学去郊外游玩,路上遇到另一个学校的学生,发生冲突将其打死。当时,随行的这些同学站在一旁,他们既没有辱骂、动手、也没有恐吓被害人。但是,他们在该案中还是受到凶手的牵连,一起被判了刑。这些学生的家长联名上告,然而家长们的诉求最终被高院驳回。司法部门给出的解释是这样的---如果该凶手没有其他同学在身旁壮胆,未必会有勇气实施犯罪。其次,如果发生的是单纯的一对一冲突,没有其他人营造出来的精神作用,被害人或许会进行反抗,未必会死。而那些看似无辜的同学,其实一点都不无辜,正是他们的存在,变相的导致了惨案的发生。按照法律规定,这些同学有义务阻拦罪犯的行为,如果没能尽到阻拦的义务,那么一律视同犯罪。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不难看出,即使张督监家的成员没有参与谋害武松,但是只要他们在案发现场目睹了案件的过程,或者他们知晓张督监的阴谋而未阻拦或报官,那么他们同样已经犯了罪,至于他们有何苦衷没阻拦、没报官,那不是无罪的借口,法律的残酷性就表现在这里。现代如此,古代亦如此。
既然张督监全家上下已经犯罪,那么是否达到了该死的程度了呢?
这里还有一个案列。同一时代,同样是谋杀案,我们看看西门和金莲以及王婆在武大被害一案与督监府上下谋害武松一案的对比:
黑客们,你们认为王婆该死吗?她是个皮条客,既没有购买毒药、也没有熬药、更没有喂食毒药给武大,并且没有在案发现场旁观。但是她涉案了,涉案就要接受惩罚。其实她所涉之案,只是帮人出了一个馊主意,这个主意未必会形成因果。也就是说怂恿别人杀人,别人不一定都会杀人。武大受伤在先,且五日水米未进,而王婆给金莲和西门出主意在后。别看金莲和西门装作六神无主的样子,实际上两人的潜意识里早就有杀人的动机,只是获得了诱因后,该动机得以迅速爆发。大家都知道,一个正常人在空腹的情况下,最多能挺八天左右,而武大身上有伤,无人照料,日子难捱八天。武松何时归家是个未知数,即使王婆没有出主意,大郎的死也将成为必然。因此说,王婆的罪孽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若换做今天她只需接受社会舆论的谴责或道德的批判即可,充其量也就算个教唆犯。总之,罪不至死。活该倒霉的是她生活在宋代。且不说她被木驴游街丢人现眼,单就被处决的方式就说明古代的律法有多严明。金莲和西门非正常死亡后,王婆仍以个体犯的身份上了断头台,而且居然是按照最高的刑罚(凌迟)处决。古今中外任何时代,团伙儿犯罪的性质都远高于个体的犯罪性质。在刑罚上,对犯罪团伙儿的处罚必然大于对个体案犯的处罚。一个受到牵连的孤老婆子都该死,难道张督监家里的犯罪团伙儿不该死吗?
有人可能会说,虽然武松兄弟两人都经历了被谋杀的遭遇,但是兄死弟逃,结局不同。
这是天大的笑话,持这种观点的人简直是**。衡量凶手是不是杀人犯,首先看他的作案动机,其次看使用的手段,而不是看结果。也就是说,不一定非得把人杀死才是杀人罪。况且能像武松那样逃脱的几率非常渺茫,换做其他百姓必死无疑。每个国家制定法律的初衷不是为了单纯的惩罚罪犯,而是为了遏制犯罪行为的发生。犯罪产生的结果只是量刑的标准之一,只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即使是偷盗、诈骗同样可以被判死刑。从古至今,没把人杀死却被判死刑的凶手大有人在。况且,张督监全家属于典型的团伙儿犯罪,所犯罪行包括栽赃、贿赂官府人员、谋杀,罪孽远比王婆深重。若数罪并罚,后果可想而知。
另外,在当代大多数杀人案件的审判中还有一个现象,有时候主谋反而判得轻,而具体实施杀人的凶手却判得重。比如说:一个老板雇佣杀手杀了别人,老板被判死缓,而杀手被判死刑。今天的法律为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惩罚手段、量刑方面已经比古代轻多了。换句话说,古代惩罚凶手的力度远大于现代,而且古今法律都讲究谁实施谁担重责的原则,因此,既然张督监这个没亲自动手的主犯都该死,那么他手下每一个具体实施犯罪过程的涉案人员比他更该死。
以我对黑客们的了解,当你证明了丫鬟和下人该死,他们一定会退而求其次,说张督监的孩子不该死。
那我们就从常识性的角度来分析丫鬟、下人和孩子该不该死?
张督监不但指使家人涉案,他还贿赂了官府人员实施谋杀,实际上他把官方人员也拖下水。人称打虎英雄的武松是知名人士,即便是是普通百姓,此案若公布于天下,影响都极其恶劣,地方官员难辞其咎。古人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官府资源既是国家资源,国家资源既是皇家资源。官府首先是为皇家服务的,张督监勾结差役谋害武松的行为,属于动用皇家资源去犯罪,堪称大逆不道,完全可以定性为欺君之罪。轻者满门操斩,重者株连九族,不然朝廷名誉扫地,国家法度难以威慑天下,从而不利于统治阶级执政。
假如在今天,谁雇佣公/检/法里的执法者去杀人,一旦曝光,将会惊动中/央高层,甚至会登上国外新闻头条儿,并引来国际人/权组织对中/国的谴责。南宋时期,内忧外患,社会本来就不稳定,为了安抚人心,皇帝若知晓此事必然会责令刑部大员亲自督办此案。因此,于情于理于法,张督监全家都难逃一死。处决时,行刑者会在乎谁是丫鬟、谁是下人、谁是孩子吗?或者说仅仅因为丫鬟、下人出身穷苦,孩子年少不懂法,刑部就会放他们一马吗?其实,张督监已经够幸运了,按大宋律法他家族里的所有直系亲属全部难逃厄运。
黑客们,张督监一家人的悲惨命运,完全是张督监一手造成的,怨不得别人。因此,请收起你们满是虚伪的同情心。如果你们一天不黑武松就浑身不舒服,一天不把他踩到泥土里就难受得带死不活,我倒是可以帮你们指明一个相对合理的方向去黑武松---〔武松不该替刑部执行张督监一家人的死刑!〕
虽然他是受害者,但是没经过官方审判直接处死罪犯不符合司法程序,而且法律也没赋予他这个权利。你们若能这么想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我还是要为武松辩护。
法律与朝廷是两回事。宋代法律虽然很严厉,但是如果朝廷不腐朽,官府之人怎会受到他人支配充当杀手呢?武松若不亲自出手,谁又能保证张督监一家人会受到该有的惩罚呢?或许武松心里知道:其实腐败的根源不是人性的贪婪,而是“亲情”。请睁开眼好好看看,千百年来,权贵的后人往往还是权贵;平民的后人往往还是平民;坏人的子孙比好人的子孙作恶的可能性要大。至少武松已经亲眼看到:在腐朽的权贵身旁,连出身贫寒的下人们都变质了,达官显贵的子孙自幼便作威作福,当他们变老了的时候,他们的躯体里依然流淌着肮脏的血液,甚至世世代代都会继承着邪恶的基因。武松重返鸳鸯楼,血洗督监府并留言的最根本目的,不仅仅是复仇那么简单,而是为了斩草锄根,其次向统治者宣战。“根”锄得很痛快,“宣言”很有骨气,整个过程干得非常漂亮!
他们该不该死,单从人性的角度去衡量,永远纠缠不清。毕竟古代和现代跨越的时间太长,人们的价值观处在变化之中。“人性”是个广义的东西,粉丝和黑客各说各的理,并没有固定的评判标准。正因为如此黑客们才会胡搅蛮缠,死死盯着所谓的把柄狂黑武松。既然这样,我们寻找一个公正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通过法律的角度客观的来分析、研判。我们都清楚法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在世界五大法系中,唯有中华法系从未间断。今天中国的法律与古代的法律存在密切联系,尽管古人不能以古人的法学思维预测今天的案件,但是今天的人却能以今天的案件去对比古代的法律条款。
张督监全家上下已经犯罪,这是事实也是前提条件。如果黑客们不承认这点,你和他再谈道理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案发时张督监已过中年,仅凭一己之力是不可能将武松擒获的。督监府里的家丁和丫鬟全部涉案,黑客们心知肚明。当时,督监府里的人,无论男女、无论尊卑,可以说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分工,并且预谋已久,配合的相当默契才将武松擒获。按理说,张督监没必要在自家作案,他只要去酒店、客栈雇佣杀手就可以了,他不是舍不得那笔钱,而是因为在外面实施阴谋不如在家里周全,在家既能掩人耳目,擒获武松的成功率又高。因为家人的掩护配合,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然后,通过官府之手将其灭掉还不用担责。张督监是主谋,他负责动脑动嘴,而下人们却具体实施了犯罪的过程。
张督监的老婆孩子也没闲着,这是黑客们最不愿承认的地方。众所周知,在案发那天的晚宴上,有一个细节,就是张督监假惺惺地为武松说媒,对象名叫玉兰。这个玉兰明明是一位有些姿色的侍女,张督监竟然公开谎称玉兰是自己的养女。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哪个父母向他人介绍子女时,称呼子女是养子或养女的,否则会令子女自卑。其次,古时候主人可以为仆人说媒,领导可以为属下说媒,但是很少有父母亲自为子女说媒的。越是大户人家越要雇佣媒婆为子女介绍对象,见面的地点往往也不会选择在自己家里。然而,张督监却违背了古代的风俗习惯。因此玉兰根本就不是什么养女,而是典型的侍女。张督监违心地拔高了玉兰的身份,就是为了能配得上打虎英雄,从而**武松的防范意识。然而,面对他的谎言,身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老婆张氏,却始终处于默认的状态。他的孩子虽然很小,可是已经具备认知能力,以儿童的心性,突然多了一个姐姐却没有当面反驳或提出疑问,这说明他们一家人为了实施阴谋,在晚宴之前的某一时刻已经统一了口径。家人所营造出来的和谐气氛,从一定程度上**了武松的防范之心,武松从晚宴至临睡前一直处于纠结中,来不及思考其他事情,当他听到有贼的喊声后,迅速奔出房间......介绍对象这一幕,是整个案件中最阴险最毒辣又十分缜密之处,令人不得不佩服张督监的狡诈。读者只有在仔细阅读之后,细心揣摩,才会感知施耐庵先生在这一情节中的描写的十分到位,作者并没有直观的去告诉或暗示读者什么,却巧妙的从侧面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去加以描述,从创作的手法上看,非常老练。
我们知道了督监府里的人全部涉案,接下来就是法律的问题了。
先举个例子:关内曾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影响很大。有一位高中生,约了几个男同学去郊外游玩,路上遇到另一个学校的学生,发生冲突将其打死。当时,随行的这些同学站在一旁,他们既没有辱骂、动手、也没有恐吓被害人。但是,他们在该案中还是受到凶手的牵连,一起被判了刑。这些学生的家长联名上告,然而家长们的诉求最终被高院驳回。司法部门给出的解释是这样的---如果该凶手没有其他同学在身旁壮胆,未必会有勇气实施犯罪。其次,如果发生的是单纯的一对一冲突,没有其他人营造出来的精神作用,被害人或许会进行反抗,未必会死。而那些看似无辜的同学,其实一点都不无辜,正是他们的存在,变相的导致了惨案的发生。按照法律规定,这些同学有义务阻拦罪犯的行为,如果没能尽到阻拦的义务,那么一律视同犯罪。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不难看出,即使张督监家的成员没有参与谋害武松,但是只要他们在案发现场目睹了案件的过程,或者他们知晓张督监的阴谋而未阻拦或报官,那么他们同样已经犯了罪,至于他们有何苦衷没阻拦、没报官,那不是无罪的借口,法律的残酷性就表现在这里。现代如此,古代亦如此。
既然张督监全家上下已经犯罪,那么是否达到了该死的程度了呢?
这里还有一个案列。同一时代,同样是谋杀案,我们看看西门和金莲以及王婆在武大被害一案与督监府上下谋害武松一案的对比:
黑客们,你们认为王婆该死吗?她是个皮条客,既没有购买毒药、也没有熬药、更没有喂食毒药给武大,并且没有在案发现场旁观。但是她涉案了,涉案就要接受惩罚。其实她所涉之案,只是帮人出了一个馊主意,这个主意未必会形成因果。也就是说怂恿别人杀人,别人不一定都会杀人。武大受伤在先,且五日水米未进,而王婆给金莲和西门出主意在后。别看金莲和西门装作六神无主的样子,实际上两人的潜意识里早就有杀人的动机,只是获得了诱因后,该动机得以迅速爆发。大家都知道,一个正常人在空腹的情况下,最多能挺八天左右,而武大身上有伤,无人照料,日子难捱八天。武松何时归家是个未知数,即使王婆没有出主意,大郎的死也将成为必然。因此说,王婆的罪孽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若换做今天她只需接受社会舆论的谴责或道德的批判即可,充其量也就算个教唆犯。总之,罪不至死。活该倒霉的是她生活在宋代。且不说她被木驴游街丢人现眼,单就被处决的方式就说明古代的律法有多严明。金莲和西门非正常死亡后,王婆仍以个体犯的身份上了断头台,而且居然是按照最高的刑罚(凌迟)处决。古今中外任何时代,团伙儿犯罪的性质都远高于个体的犯罪性质。在刑罚上,对犯罪团伙儿的处罚必然大于对个体案犯的处罚。一个受到牵连的孤老婆子都该死,难道张督监家里的犯罪团伙儿不该死吗?
有人可能会说,虽然武松兄弟两人都经历了被谋杀的遭遇,但是兄死弟逃,结局不同。
这是天大的笑话,持这种观点的人简直是**。衡量凶手是不是杀人犯,首先看他的作案动机,其次看使用的手段,而不是看结果。也就是说,不一定非得把人杀死才是杀人罪。况且能像武松那样逃脱的几率非常渺茫,换做其他百姓必死无疑。每个国家制定法律的初衷不是为了单纯的惩罚罪犯,而是为了遏制犯罪行为的发生。犯罪产生的结果只是量刑的标准之一,只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即使是偷盗、诈骗同样可以被判死刑。从古至今,没把人杀死却被判死刑的凶手大有人在。况且,张督监全家属于典型的团伙儿犯罪,所犯罪行包括栽赃、贿赂官府人员、谋杀,罪孽远比王婆深重。若数罪并罚,后果可想而知。
另外,在当代大多数杀人案件的审判中还有一个现象,有时候主谋反而判得轻,而具体实施杀人的凶手却判得重。比如说:一个老板雇佣杀手杀了别人,老板被判死缓,而杀手被判死刑。今天的法律为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惩罚手段、量刑方面已经比古代轻多了。换句话说,古代惩罚凶手的力度远大于现代,而且古今法律都讲究谁实施谁担重责的原则,因此,既然张督监这个没亲自动手的主犯都该死,那么他手下每一个具体实施犯罪过程的涉案人员比他更该死。
以我对黑客们的了解,当你证明了丫鬟和下人该死,他们一定会退而求其次,说张督监的孩子不该死。
那我们就从常识性的角度来分析丫鬟、下人和孩子该不该死?
张督监不但指使家人涉案,他还贿赂了官府人员实施谋杀,实际上他把官方人员也拖下水。人称打虎英雄的武松是知名人士,即便是是普通百姓,此案若公布于天下,影响都极其恶劣,地方官员难辞其咎。古人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官府资源既是国家资源,国家资源既是皇家资源。官府首先是为皇家服务的,张督监勾结差役谋害武松的行为,属于动用皇家资源去犯罪,堪称大逆不道,完全可以定性为欺君之罪。轻者满门操斩,重者株连九族,不然朝廷名誉扫地,国家法度难以威慑天下,从而不利于统治阶级执政。
假如在今天,谁雇佣公/检/法里的执法者去杀人,一旦曝光,将会惊动中/央高层,甚至会登上国外新闻头条儿,并引来国际人/权组织对中/国的谴责。南宋时期,内忧外患,社会本来就不稳定,为了安抚人心,皇帝若知晓此事必然会责令刑部大员亲自督办此案。因此,于情于理于法,张督监全家都难逃一死。处决时,行刑者会在乎谁是丫鬟、谁是下人、谁是孩子吗?或者说仅仅因为丫鬟、下人出身穷苦,孩子年少不懂法,刑部就会放他们一马吗?其实,张督监已经够幸运了,按大宋律法他家族里的所有直系亲属全部难逃厄运。
黑客们,张督监一家人的悲惨命运,完全是张督监一手造成的,怨不得别人。因此,请收起你们满是虚伪的同情心。如果你们一天不黑武松就浑身不舒服,一天不把他踩到泥土里就难受得带死不活,我倒是可以帮你们指明一个相对合理的方向去黑武松---〔武松不该替刑部执行张督监一家人的死刑!〕
虽然他是受害者,但是没经过官方审判直接处死罪犯不符合司法程序,而且法律也没赋予他这个权利。你们若能这么想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我还是要为武松辩护。
法律与朝廷是两回事。宋代法律虽然很严厉,但是如果朝廷不腐朽,官府之人怎会受到他人支配充当杀手呢?武松若不亲自出手,谁又能保证张督监一家人会受到该有的惩罚呢?或许武松心里知道:其实腐败的根源不是人性的贪婪,而是“亲情”。请睁开眼好好看看,千百年来,权贵的后人往往还是权贵;平民的后人往往还是平民;坏人的子孙比好人的子孙作恶的可能性要大。至少武松已经亲眼看到:在腐朽的权贵身旁,连出身贫寒的下人们都变质了,达官显贵的子孙自幼便作威作福,当他们变老了的时候,他们的躯体里依然流淌着肮脏的血液,甚至世世代代都会继承着邪恶的基因。武松重返鸳鸯楼,血洗督监府并留言的最根本目的,不仅仅是复仇那么简单,而是为了斩草锄根,其次向统治者宣战。“根”锄得很痛快,“宣言”很有骨气,整个过程干得非常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