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须能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天津市户籍的社会人员(部分岗位需要在报名前具备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经历)。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6.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可于2018年8月前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要求具有天津市户籍的,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18年4月7日,专科学历须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9.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10.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2018年4月12日18:00结束。
审查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2018年4月13日18:00结束。
缴费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2018年4月14日18:00结束。
改报时间:2018年4月16日9:00至16:00。
查看完整公告请点击>>>http://tj.offcn.com/html/2018/03/92322.html
进入报名入口请点击>>>http://tj.offcn.com/html/2018/03/92358.html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须能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天津市户籍的社会人员(部分岗位需要在报名前具备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经历)。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6.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可于2018年8月前取得,如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要求具有天津市户籍的,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18年4月7日,专科学历须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9.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10.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2018年4月12日18:00结束。
审查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2018年4月13日18:00结束。
缴费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2018年4月14日18:00结束。
改报时间:2018年4月16日9:00至16:00。
查看完整公告请点击>>>http://tj.offcn.com/html/2018/03/92322.html
进入报名入口请点击>>>http://tj.offcn.com/html/2018/03/92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