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江涉嫌东张乡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举报人:齐兴梅,女,1964年8月24日出生,住浮山县东张乡东长村。举报人在东张乡东张村开办幼儿园,东张乡沟北村党支部书记梁旭找我要求合办幼儿园,后双方签订了合伙合同,共办幼儿园一年半后,双方因办园宗旨发生分歧。2015年9月2日举报人在胁迫的情况下与梁旭签订了散伙协议,至此双方不再存在合伙办园的法律事实。 一、梁旭等人的行为构成社会黑恶势力。 2015年8月李玉莲(梁旭之妻)、李海江等人寻衅滋事一案基本事实。 2015年8月20日(合伙期限内)举报人组织相关人员开始幼儿园报名工作,当晚梁旭将幼儿园牌子偷走,8月23日举报人正在组织招生,梁旭的老婆带领6、7名社会黑恶势力人员,手持刀子来我园进行恐吓,并威胁家长不让在我幼儿园报名,举报人见状,生怕幼儿受到伤害,当即报警,然举报人等了许久,也未见到警察,报警无果(报案记录,监控视频可查)。来幼儿园报名的家长及幼儿,只好纷纷离去。 2015年8月24日梁旭的妻子带人强行居住幼儿园,并实施了三轮车轮胎放气,用刀扎汽车车胎,将自来水接到幼儿园教室的房顶,冲淹教室,致幼儿教室墙皮脱落。 2015年8月25日举报人幼几园开学,上午梁旭的妻子带领7、8名社会人员黑恶势力人员对来举报人幼儿园上学报名的幼儿强行拦截。举报人无奈,又一次报警。之后未见有一个警察出面,报警无果。中午上述黑社会人员开一无牌商务车来到幼儿园。不由分说将摆放在幼儿园门口的桌子掀翻砸坏。将入园幼儿的花名册撕毁,并胁迫老师交出全部学费。举报人无奈,又一次报警。之后仍未见到,有一个警察出面。下午梁旭的妻子又带领十余名黑恶势力人员,冲进举报人幼儿园牌子摘掉,将悬挂的小红旗扔到街上。举报人又一次报警,无果。当日由于梁旭等黑恶势力人员屡次寻衅滋事,并有伤人倾向,举报人报警27次,东张乡派出所均未出警。 2015年9月1日幼儿上学期间,梁旭派遭黑恶势力人员(纹身)在举报人幼儿园门口连续转悠数日。9月5日梁旭等黑恶势力人员将举报人幼儿园监控捣坏,部分灯泡砸碎。9月7日梁旭派遭黑恶势力人员薛海峰到举报人幼儿园公开叫嚣:在这里就学的孩子马上离园,否则就打孩子打家长、炸房子……9月1日电视台、县委通讯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梁旭、薛海峰仍带7、8名黑恶势力人员参加,次日举报人无奈之余与梁旭签订了解除合伙办园协议,举报人住院。 二、浮山县公安局东张派出所所长候江涉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涉嫌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办假案意欲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从2015年8月23日梁旭指使黑恶势力人员寻衅滋事,至2015年9月10日举报人幼儿园不能正常开学,期间举报人报警57次,派出所出警7次。所长侯江则表示:碰个桌子,扔个红旗算个啥,这事我们没法处理,如果打死打伤人我们才能处理。这就是面对黑恶势力,公安机关派出所民警应有的态度吗? 2016年7月29日浮山县看守所李海江的询问笔录: ?你们是如何商量编造顶替到幼儿园事的情况?/答法院西巷老婆婆家中的电脑上给我们播放了一遍视频,看完后大个子男的交代我们两个去了后,由李杰顶替张凡和乔亮其中一个人,我顶替强星星,就按根视颜中的情节避行供述……试问举报人提供给派出所所长侯江的视频资料怎么会到了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手中。并借此提供伪证。这种行为说明公安机关是在保护什么,打击什么?难怪东张乡黑恶势力如此猖獗。试问有如此的办案人员,社会的公平正义何在?在当今全国打黑除恶活动中,难道这样的办案人员还要以予保护吗? 2015年8月寻衅滋事案发,迄今已两年有余,几任公安周长督办案件仍未进入实质性阶段,部分犯罪分子仍逍遥法外。纵容黑恶势力、办假案、私枉法仍未查办。这里没有腐败吗? 综上举报人认为原东张乡派出所所长侯江等人及梁旭社会黑恶势力之行为应依法追究。公安机关对本案发生后对相关人员未依法追究是否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报人:齐兴梅
2018年3月20日
举报人:齐兴梅,女,1964年8月24日出生,住浮山县东张乡东长村。举报人在东张乡东张村开办幼儿园,东张乡沟北村党支部书记梁旭找我要求合办幼儿园,后双方签订了合伙合同,共办幼儿园一年半后,双方因办园宗旨发生分歧。2015年9月2日举报人在胁迫的情况下与梁旭签订了散伙协议,至此双方不再存在合伙办园的法律事实。 一、梁旭等人的行为构成社会黑恶势力。 2015年8月李玉莲(梁旭之妻)、李海江等人寻衅滋事一案基本事实。 2015年8月20日(合伙期限内)举报人组织相关人员开始幼儿园报名工作,当晚梁旭将幼儿园牌子偷走,8月23日举报人正在组织招生,梁旭的老婆带领6、7名社会黑恶势力人员,手持刀子来我园进行恐吓,并威胁家长不让在我幼儿园报名,举报人见状,生怕幼儿受到伤害,当即报警,然举报人等了许久,也未见到警察,报警无果(报案记录,监控视频可查)。来幼儿园报名的家长及幼儿,只好纷纷离去。 2015年8月24日梁旭的妻子带人强行居住幼儿园,并实施了三轮车轮胎放气,用刀扎汽车车胎,将自来水接到幼儿园教室的房顶,冲淹教室,致幼儿教室墙皮脱落。 2015年8月25日举报人幼几园开学,上午梁旭的妻子带领7、8名社会人员黑恶势力人员对来举报人幼儿园上学报名的幼儿强行拦截。举报人无奈,又一次报警。之后未见有一个警察出面,报警无果。中午上述黑社会人员开一无牌商务车来到幼儿园。不由分说将摆放在幼儿园门口的桌子掀翻砸坏。将入园幼儿的花名册撕毁,并胁迫老师交出全部学费。举报人无奈,又一次报警。之后仍未见到,有一个警察出面。下午梁旭的妻子又带领十余名黑恶势力人员,冲进举报人幼儿园牌子摘掉,将悬挂的小红旗扔到街上。举报人又一次报警,无果。当日由于梁旭等黑恶势力人员屡次寻衅滋事,并有伤人倾向,举报人报警27次,东张乡派出所均未出警。 2015年9月1日幼儿上学期间,梁旭派遭黑恶势力人员(纹身)在举报人幼儿园门口连续转悠数日。9月5日梁旭等黑恶势力人员将举报人幼儿园监控捣坏,部分灯泡砸碎。9月7日梁旭派遭黑恶势力人员薛海峰到举报人幼儿园公开叫嚣:在这里就学的孩子马上离园,否则就打孩子打家长、炸房子……9月1日电视台、县委通讯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梁旭、薛海峰仍带7、8名黑恶势力人员参加,次日举报人无奈之余与梁旭签订了解除合伙办园协议,举报人住院。 二、浮山县公安局东张派出所所长候江涉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涉嫌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办假案意欲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从2015年8月23日梁旭指使黑恶势力人员寻衅滋事,至2015年9月10日举报人幼儿园不能正常开学,期间举报人报警57次,派出所出警7次。所长侯江则表示:碰个桌子,扔个红旗算个啥,这事我们没法处理,如果打死打伤人我们才能处理。这就是面对黑恶势力,公安机关派出所民警应有的态度吗? 2016年7月29日浮山县看守所李海江的询问笔录: ?你们是如何商量编造顶替到幼儿园事的情况?/答法院西巷老婆婆家中的电脑上给我们播放了一遍视频,看完后大个子男的交代我们两个去了后,由李杰顶替张凡和乔亮其中一个人,我顶替强星星,就按根视颜中的情节避行供述……试问举报人提供给派出所所长侯江的视频资料怎么会到了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手中。并借此提供伪证。这种行为说明公安机关是在保护什么,打击什么?难怪东张乡黑恶势力如此猖獗。试问有如此的办案人员,社会的公平正义何在?在当今全国打黑除恶活动中,难道这样的办案人员还要以予保护吗? 2015年8月寻衅滋事案发,迄今已两年有余,几任公安周长督办案件仍未进入实质性阶段,部分犯罪分子仍逍遥法外。纵容黑恶势力、办假案、私枉法仍未查办。这里没有腐败吗? 综上举报人认为原东张乡派出所所长侯江等人及梁旭社会黑恶势力之行为应依法追究。公安机关对本案发生后对相关人员未依法追究是否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报人:齐兴梅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