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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在网络平台投资,共3600元一人一半,原先是对方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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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在网络平台投资,共3600元一人一半,原先是对方身份信息和卡号,我的手机号,现在修改成我的,对方告我侵权,成立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5-15 17:44回复
    建议双方达成一致,分清楚该笔钱的所有权,如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我电话15313451109.


    2楼2018-05-18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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