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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公安交警支队刘队长包庇肇事者和两个顶包者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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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东营聊斋》的作者木子阿珠。2013年12月30日下午3点半,我被一辆奥迪车撞成重伤,司机弃车逃逸,半个小时后交警和顶包人把我送往医院,诊断11椎压缩性骨折。第二天上午我老公到东营市公安局事故处理中心交诊断书和片子,在交警事故处理中心的调解下私聊,一共赔偿6000元钱。2018年春节我在打扫卫生时发现这张“协议”,我到西四广场找车主和证明人,没有找到。我知道有问题了,到东营市事故处理中心找刘队长反映此事,结果在刘队长办公室找来的车主和司机,不是到我们家去的人,这三个人一个也不认识。其中的司机主动说:“你不认识我了吗?是我撞的你,我还到你家去了。”我说:“我不认识你们!”随后就把材料送到东营市公安局局长信访办。五月我又把举报材料交到【山东省巡视组】信箱。东营市交警支队督查办朱科长正在调查此事。请问刘队长犯法吗?



1楼2018-05-15 19: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