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吧 关注:741贴子:3,962
  • 0回复贴,共1

沾化海湾皮革助剂有限公司 年加工皮革助剂1000吨项目公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2018年5月4日,沾化海湾皮革助剂有限公司在惠民县组织召开了沾化海湾皮革助剂有限公司年加工皮革助剂1000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沾化海湾皮革助剂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沾化海湾皮革助剂有限公司根据《沾化海湾皮革助剂有限公司年加工皮革助剂1000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沾化城北工业园创业二路以西,清风二路和清风三路之间,项目中心经纬度为 E118°176' 28”,N37°806' 604 ",厂址以东隔创业二路为宏发皮业,以南紧靠华东皮业,以西紧靠华中皮件、以北紧靠宏达皮业。
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9395m2。厂区设朝东大门一处,正对创业二路,整个厂区被中心道分割为南、北两部分,南部从东向西依次设有办公生活区、一车间、仓库和二车间,一车间以南为污水收集池。污水收集池与华东皮业共用。
本项目设生产车间2座,办公室1座、原料仓库1间、产品仓库2间、固废车间1间、600m3事故池1座,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排水等工程。
本项目主要设备包括0.5T铸钢搅拌釜2台、1T铸钢搅拌釜3台、1.5T铸钢搅拌釜3台、2T铸钢搅拌釜5台、3T铸钢搅拌釜1台、5T铸钢搅拌釜1台、真空压缩机组1台、1500高速分散机1台、泵2台、消防泵1台。
加工皮革助剂1000吨项目(一期)生产规模为年产500吨皮革助剂。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8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2月,建设单位委托滨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完成了《沾化海湾皮革助剂有限公司年加工皮革助剂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2月16日,沾化县环境保护局以“沾环建审【2014】1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980.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08%。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沾环建审【2014】1号”以及《沾化海湾皮革助剂有限公司年加工皮革助剂1000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内容及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沾环建审【2014】1号”,本项目的变动内容如下:
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取消反应釜内加热升温,改为直接搅拌。由于资金及市场原因,环评中计划建设15台铸钢搅拌釜,实际建设10台,作为一期建设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该项目并不属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本项目生产规模不变,其他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项目的建设基本上执行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保设施基本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安装、运行。
(一)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产生的生活废水和车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地面冲洗废水在车间的隔油调节池处理,经园区污水管道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送至潮河排放。
(二)废气
废气主要为原料无组织挥发非甲烷总烃和恶臭气体。
为减少蓖麻油无组织挥发产生的恶臭气体,该项目在采购原料时选用优质、低异味蓖麻油,水分及挥发物<0.08%,挥发性小,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小。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生产管理,生产过程中密闭反应,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
(三)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隔油池回收油、生活垃圾和原料包装桶。
隔油池产生的回收油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原料桶为一般固体**,由厂家回收,不外排。
(四)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泵、搅拌机和抽真空系统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运行过程中对声源采用基础减震、隔音等措施,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风险防范措施
该项目企业定期对员工进行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培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车间储备灭火器、消防栓,厂区设有消防水泵;厂区配备气体快速检测管和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从而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该项目设置大于14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
四、验收监测结果
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4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验收期间,各生产工序全部正常,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的浓度最大值为1.14mg/m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 16297-1996)表2中标准;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6(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日均值分别为值为7.42~7.86(无量纲),CODCr、BOD5、氨氮、悬浮物最高日均值分别为值为289.25 mg/L、59.35mg/L、12.675mg/L、81 mg/L,均能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5.1dB(A)~60.5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24dB(A)~50.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
原环评及批复无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均满足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经认真讨论,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能较好地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建设过程中较好地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运营阶段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环保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各类验收资料齐全,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七、环境管理建议
(一)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环境保护档案,配备环保专职人员。
(二)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及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做好**的分类存放,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三)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四)对于本项目噪声、固体**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如环保部门另有要求的,则按照其具体要求执行。
八、验收人员信息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签到表详见附件。
沾化海湾皮革助剂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


1楼2018-05-16 14:4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