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四建大葛寨宏博牧业项目经理孙宏旺,系初中文化程度,在不是建筑相关院校毕业也没有经过任何相关机构培训不符合国家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的情况下,通过个人社会关系弄了本二级建造师证,并在2016年在法律法规不允许项目经理在其本人管理项目中承包工程的情况下,利益熏心为谋取私利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私自承包了威县第四建筑公司在大葛寨宏博牧业所承包的项目中(孙宏旺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所有主体工程,孙宏旺在其承包该项目后将木工工程分包给清河民工李某等人,木工组长李某多次催着孙宏旺签订相关分包合同,孙宏旺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至主体完工也没有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到了2016年春节孙宏旺给木工结算时利益熏心的孙宏旺无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少给木工结算工程量模板展开面积2000余平方米,私自降低工程分包价格,同时无正当理由私自对木工处罚八万元罚款,扣除剔凿费一万元,坑害近百位民工工资、数额达四十余万元,那可是农民工兄弟用血汗换来的辛苦钱啊!作为项目经理的孙宏旺怎么能体会不到农民工的辛苦付出忍心坑害我们呢?请问坑害民工的钱你花的安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