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世纪末,中国出现了一批著名的造船厂,例如:龙江造船厂、福州南台船厂、临清的卫河船厂、苏北的清江船厂等。
单以清江造船厂来看(公元1409年即永乐四年建立),设有京卫、中都、直隶等4个总厂,管辖82处造船分,3000余名工匠,每年可建造船只500艘。
然而随着下西洋的禁止和明代海禁的影响,造船业开始渐渐衰弱。同时伴随着大规模战事减少,卫所制度开始崩溃,火器制造受到严格把控等原因,火器的使用和发展逐渐进入停滞。
同时由于水师缺乏战争威胁,加之军舰维护费过高等原因。明代水师也开始衰弱。
例如:明初的400料军船(排水量100吨左右)停止生产
「浙、閩海防久隳,戰船、哨船十存一二」——《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