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绝大部分作者与公司签订的合同都是那种大包大揽的霸王合同,作者在公司期间创作的一切作品所有权益都是公司的,作者能分到的权益很少很少,而且其他公司和个人想把这作品开发或者改编成影视剧或者游戏等都需要公司同意而作者没权利干涉,基本上就等于你签了这种霸王合同作品的所有权益就是公司而不是你个人的。所有一旦作者与公司因为理念产生分歧那就会有版权纠纷从而导致作品被夭折或者被迫烂在手里。因为没原作者继续创作下去这些作品就没神韵所有会出现我前面说的被腰斩或者烂在手里。
现在的抖动就是当初做灰体那个公司的部分员工和灰体的原作者重新建立的一个公司。所有你可以看到分解世界的剧情和表现手段其实和灰体很类似。而灰体的版权在以前那个公司手里。除非作者花超大代价买回灰体的版权不然灰体就只能是搁在原公司手里发霉发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