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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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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于镇舒洼党支部书记舒长征违纪违法材料
一,我村共有近20户危房改造补助,每户5000——14000元不等,舒长征每户给1000——3000元,其他据为己有。现有八户因被贪污而挺身举报,其他户害怕打击报复,不敢举报。
八户发放数额与收到数额严重不符。
二,10多年粮补侵占:
我村有集体土地约50亩,每年国家种植补贴全部被舒长征占为己有,种粮户分文未得。
三,偷梁换柱暗贪污
去年乡镇给几十名党员的过节补助贪为己有,又将乡镇政府给贫困户的棉衣、面粉发放每个党员,贫困户一无所有。
四,兴修水里乱收费。
这几年,政府水利上无偿给每个村修建水里设施,舒长征竟然每口井收取种地农民200——1000元不等的费用,而且说不交钱,不能用井浇地。老百姓怨声载道,苦不堪言。
五,违反党纪党章
一些年轻人入党,需要收取几千元,拿党员做交易,在村里已是骂声一片,尽人皆知。以至于积极分子入党,连村里的老党员也不知晓,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图片】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6-11 23:09回复
    扶沟县江村镇常庄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势力堪比唐山事件
    以法律为准绳,用事实来说话。今天就关于【实名举报扶沟县江村镇常庄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一事,再次在全网发声,希望各大媒体及平台能够通过文章,在此谢过。
    关于举报扶沟县江村镇常庄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违法违纪的举报时间为:2022年4月2日下午,我向扶沟县江村镇人民政府纪检委进行的举报,而根据2022年5月1日出台的《信访工作条例》及《纪检委《谈话场所管理制度》《办案人员工作纪律》等有关规定,在本案件的调查之中,周口市扶沟县纪检委的工作人员严重违反规定,在调查时和谈话时,我常永旺向扶沟县纪检委提供的证人时,而扶沟县纪检委却故意让被举报人在场进行问话,请问更上一级的领导,这是否符合纪检委的调查程序?
    就在2022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我来到扶沟县信访局纪检委接待窗口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时,一名纪检委的工作人员却说纪检委调查没有时效的限制,但是根据我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信访人信访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案件完结。根据这个规定,截止目前,本案件已经超过信访的处理时效。
    就在本案件向扶沟县江村镇人民政府举报后,曾多次遭到扶沟县江村镇派出所一名姓吴的所长强行来到我的家中让我删除在网络上所发布的真实的视频。而又一次,这名姓吴的所长更是离谱,在未携带由县级以上部门出具的搜查证和来到我的家中为向我本人和我的家人亮出执法证的同时,非法闯入我的私人住所卧室内进行非法搜查和私闯民宅的举动,后经过我常永旺多方咨询和打探,获悉,对我非法搜查和非法私闯民宅的举动的命令是扶沟县江村镇政法委书记下达的这个命令。
    截止目前为止,扶沟县纪检委、扶沟县江村镇人民政府、江村镇人民政府纪检委仍然没有给出我任何的处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是不得诬告和陷害。
    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同样明确规定,村民有权对村内事务进行监督和查询的权利。
    而扶沟县纪检委和扶沟县江村镇人民政府及江村镇人民政府纪检委这样的做法和唐山事件又有啥区别,让人民群众饱受冤屈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本案件我请求比扶沟县纪检委更高一级的纪检委立案侦查,如果本案件非中纪委人员进行立案调查,证据我常永旺永远不会在向任何部门出示。除非中纪委的工作人员介入本案件的调查。同时请有关部门的青天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向扶沟县江村镇常庄村集体村民交付一张满意的试卷并归还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权利。


    2楼2022-07-04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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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公然进行公然包庇
      作者:(大鱼号自媒体编辑)
      近日,我们接到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江村镇常庄村大部分村民投诉,办理浇地水卡收费20元、常庄小学操场耕地被村委会划为村民宅基地、村民房屋后边出现裂缝缺构不成危房改造条件等一系列问题。
      当我们将此事像周口市市长热线进行反馈后,而扶沟县人民政府、江村镇人民政府及常庄村村委会均出现层层包庇、官官相护的现象。
      之前当事人:常永旺曾像周口市12345市长热线将此事反馈,而常庄村村委会在没有和常永旺进行联系的情况下,公然的欺上瞒下的像江村镇人民政府进行应付式的回复处理结果说:“该事件已经和当事人进行了联系并且浇地水卡收费的文件已经通过村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当我们来到实地进行求证时却得到不一样的回答并且村民也能够证明此事的违规违纪事项。
      首先,我们找到当事人常永旺进行证据的固定,从常永旺提供的通话记录详单中不难对比根本没有一个电话号码是从常庄村村委会任何一名村干部的联系方式。而当常永旺将此事反馈的时候,缺屡屡遭到有关部门的变相打压和变相压制,在取证的同时,我们偶然间发现常永旺家主房后东侧出现从上到下的裂缝,而在常永旺反馈浇地办卡收取20元不合法的同时却遭到该乡镇某位领导这样说::“你有营业制造,不符合危房改造”等话语,言外之意就是说:如果你常永旺想进行危房改造,必须承认浇地水卡收费20元的合法性来对常永旺先生进行公然的打压和威胁。当常永旺先生将此事再度通过抖音等社交平台发布以寻求公正对待时,常先生的抖音号的视频流量缺遭到了当地相关部门的非法干扰和限制。
      在此,我们公然的像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有关部门公开提出以下问题:
      一、请问扶沟县有关部门,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十五条村民是否享有监督政府执法权和民主监督权?
      二、请问扶沟县有关部门,将集体耕地擅自更改为宅基地并且收取费用是否构成违法违纪事件?
      三、请问扶沟县有关部门领导,常永旺家原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时,在危房登记造册时为何将出现裂缝的房子归类于所谓的砖混安全住房,其又是什么处于什么目的?
      四、请问扶沟县有关部门,上述事件件件事情均属于村内事务,是否适用于我国国策的四议两公开原则呢?
      针对上述铁证如山证据的事件,还请周口市及扶沟县有关部门领导能够重视起来,不要让公信力再度在村民心中降低,同时也不要不听取民声,请有关部门领导还村民一个想和安定的大环境。还村民一个安居乐业的蓝天,像村民交付一张满意的试卷!


      3楼2024-09-08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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