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皓轩。我刚呱呱坠地,母亲便撒手人寰,都没来得及看一眼刚出生的我。八岁时,我爸被生活所迫,第一次去抢劫,失手杀人,蹲了监狱。警察抓走我爸的那天,是大年三十。在乡亲们的眼中,我就是一个丧门星,害***,父亲也锒铛入狱。他们在我背后指指点点,吐唾沫星子,说我不吉利。我在家门后面蹲着哭了一天,无助恐惧彷徨充斥着我的内心。我想见我爸,所以我拿着家里仅有的十几块钱,去了县城。县城很大,我不知道爸爸被关在哪儿,鼓足勇气找人打听,可我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根本没有人理我。在县城街上呆了两天,一只流浪狗抢我捡到的半支鸡腿,我吓哭了,这时,有一个女孩拿着砖头将流浪狗赶走。她叫丁茜,十五岁,比我大七岁,她让我喊她姐。她得知我的遭遇后,就说让我跟她走,她说她也一个人,正好有个伴。看着丁茜,孤独无助的我,仿佛找到了一处避风港。喊了一声姐后,我就晕了过去。醒来时,身上干干净净的躺在一张红色的床上,枕头边上放着一个红色的布娃娃。床上很香,比我闻到的任何气味都好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