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4.白莲教起义
乾隆后期,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官僚、地主、富商大肆兼并土地。人口急增、耕地不足,导致粮价猛涨,饥民日众。加以封建统治阶级生活奢侈,贪官污吏横行,人们不满和反抗情绪日增,白莲教的宣传也随之增加了反抗现实的内容。乾隆三十九年,教首樊明德在河南向教徒提出已到“末劫年”,将要“换乾坤,换世界”。稍后,刘松、刘之协、宋之清等在湖北、四川、安徽等地传教,宣称“黄天将死,苍天将生”,入其教则可免一切水火刀兵灾厄。入教后,“教中所获资财,悉以均分”,习教之人,“穿衣吃饭,不分尔我”,“有患相救,有难相死,不持一钱可周行天下”等。这种宣传既符合小生产者平均、平等和互济互助的要求,又满足了他们反抗求生的愿望。因此,到乾隆末年,白莲教已发展成一支强大的势力,并酝酿举行武装起义。
乾隆后期,白莲教在楚、川、陕三省迅速发展,清廷下令逮捕教中骨干,要求“全教拿获,毋使一名漏网”。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十月,各地教首除刘之协等少数人逃脱外,大多被捕。地方官吏乘机勒索,不遂所欲即以邪教治罪;加之为镇压湘、贵苗民起义,徭赋极重,致使大批农民破产,无法生活。刘之协等遂以“官逼民反”为号召,与各地教首约定嘉庆元年三月十日同时起义。因事泄,宜都、枝江张正谟等提前于正月初七日发动,长阳、长乐(今五峰)林之华、覃加耀接踵而起,当阳、来凤、竹山、孝感等地亦有人继起响应,并占领当阳,攻破竹山、保康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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