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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园林规划局坑骗农民工三万五千元事实与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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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园林规划局坑骗农民工三万五千元事实与经过
关于租赁售货亭情况说明
我叫王文兵,2015年7月15日通过跟公园管理处协商,租赁园林局潇河公园售货亭一个,面积10平米,经协商,当时交园林局财务王素梅陆万叁仟元(其中包括:租金费贰万伍仟元,保证金叁仟元,售货亭押金叁万伍仟元),当时没有细看,也没有看懂,有一张收据是北京凯吉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专用章的发票,而且还是2013年的。
2016年因东南外环修路,造成游客无法进去公园,生意不好,想要退房,只要押金不要租金。当申请退房时,王素梅既不承认收到叁万伍仟元,又不承认收据是她给我的,当时交费时证明人有(杨立根,王富顺,于建江,王文兵)。
后来就因此事,又找了好几回杨局长,有一回还让杨立根处长去说明当时的情况,没等杨处长说完呢,杨局长说:你作为一个园林处处长,不为园林局说话,反而为承包人说明当时情况。但是我觉得杨立根处长做的对,是坚持真理,说真话,实话的好干部。后来我三番五次找杨局长,杨局长不但不管,反而态度十分强硬,来回推脱,敷衍了事。这就充分说明了他们园林局干部廉政和财务纪律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尤其是财务上面。
现在我要说以下几点:一:
他们没有买卖售货亭的权利,也不该买卖售货亭,因为这个售货亭是园林局统一买回来的。我合同是2015年7月签的,收据给了我个2013年4月的收据,这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动机?
二:这个售货亭租给我,三年收我叁万伍仟元,当我合同到期时,别人再定合同租的时候,又是叁万伍仟元,那么请问,这个叁万伍仟元最后去了哪里?到了谁的手里?难道他们园林局就是靠贩卖售货亭而维持的吗?这不是违法行为吗?
三:请查查和我同样在公园承包售货亭的商家,看看他们合同,收据是否和我一样,园林局财务账上是否有这笔非法收入呢?
四:我已经到律师事务所都咨询过了,也报过警了,律师和派出所都说过,这就是园林局的财务存在问题,但园林局领导就是不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们是为谁服务?全心全意解民忧,就是这样为游客和合作人解民忧吗?都是假话空话。十八大以来还允许有这种问题发生吗?这个单位还叫廉政廉洁吗?
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跑了大半年了寻求无果,请求有关部门领导帮我解决此问题,重点查处园林局的各种问题,揪出园林局的害虫,贪官污吏,退还我的叁万伍仟元。否则我一定上告北京,讨回公道,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反映人:王文兵
2018年 8 月 11日


1楼2018-08-13 19:5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