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相撞,大家看看,这起交通事故谁该担责?
8月28日上午8时50分左右,途径忻州城区原农机校宿舍大门口,看见一车牌号为晋HQ7232、车门写有“公务用车”标识的帕萨特轿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轿车左前方叶子板凹陷受损,电动自行车前轮被撞坏。值得庆幸的是,电动车驾驶人暂无大碍。
从现场看,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在规定道路上而行,汽车则是从大门口呈左转弯方向驶出。
大家看看,谁该担责?是电动自行车车速太快、刹车系统不好,还是汽车左拐弯应该让行?也不妨试猜一下,这起事故是否会通过交警部门的程序处理?为什么?
烦请大神们给普及一下社会知识和交通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