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的希望,相关部门重视起来,下面是哈尔滨的报道,前车之鉴。

大货车在马路上疯狂飞奔,超速、超限、闯红灯......这一幕对于哈尔滨市的市民来说,曾经司空见惯。
没有无缘无故的疯狂,疯狂背后必然有疯狂的“底气”。从报道中,我们发现,“疯狂大货车”的背后是“保车团伙”的疯狂,而“保车团伙”的背后则是“腐败在疯狂”。
据央视新闻消息,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货车给人的印象是肆无忌惮地疯狂违章,超载、超速、超限、闯红灯。恶性竞争之下这些大货车经常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行人死亡。而负有主要监管责任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却对此视而不见,原因就是“收人钱财,为人消灾”,拿了好处,自然就成为这些“疯狂大货车”的“保护伞”了。
举个例子,2011年,哈尔滨市的郭成山承包了一个建筑垃圾运输项目,为了让自己20多辆大货车超载运输,他想方设法结识了当时的顾乡交警大队大队长明常清。郭成山用110万现金买了一处房产送给明常清,后来,明常清以远高于当时市场价的价格将自己的两套房子顶账给了郭成山,在扣除了为明常清支付的110万元房款后,郭成山又给了明常清100万元现金。一来一去,获利100万元,看似转让房产,实则低买高卖受贿;看似神不知鬼不觉,实则纸里包不住火,终究还是败露了。
6月25日,哈尔滨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向社会公布了对122名为疯狂大货车充当“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查处情况。在这122名被查处的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中,既有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也有多个区交警大队的大队长、中队的中队长,以及普通民警。
从这个数字,我们不难看出,腐败疯狂之泛滥。
从涉及官员,我们不难看出腐败疯狂之猖獗。
有如此“腐败在疯狂”,出现“疯狂大货车”就不言而喻了。
的确,我们痛恨这些腐败分子;的确,我们痛恨这个保车团伙。但是,我们更要发问,为何如此疯狂的交警腐败,竟然持续了这么长时间?内部监督机制呢?外部监督机制呢?现在,我们打击了腐败,处理了当事人,大快人心。但是,我们更要做的是要把监督机制全部建立起来,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第二次“交警疯狂腐败”。
交警部门是一个容易滋生腐败的部门,因为它涉及罚款,因为它涉及诸多利益。因此,对于这个部门的监管必须严格、全程、全员,只有监管强大起来,交警腐败的胆量才会萎靡下去。当然,这个强大,一方面需要靠制度法规,一方面也需要依靠群众的力量。而今“疯狂大货车”现象已经引起人们议论,背后的交警疯狂腐败也在民间早有传言。问题是,我们应该学会从这些传言中找到腐败根源,顺藤摸瓜,抓出腐败,震慑犯罪,这也是防范交警腐败的最好方法之一。
交警腐败现象不是个例,但是,这种塌方式腐败让人惊骇,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严厉交警监管工作,打造人民监督机制迫在眉睫。没有交警疯狂腐败,就不会有疯狂货车横行,交通安全需要交警廉洁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