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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帖译管锥之三十二《毛诗正义》五 关雎(四)•举为触物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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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关雎•序》:“故诗有六义焉:……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按“兴”之义最难定。 [增订一]《论语•阳货》:“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孔安国《注》:“兴、引譬连类”,刘宝楠《正义》:“赋、比之义,皆包于兴,故夫子止言‘兴’。”夫“赋、比、兴”之“兴”谓诗之作法也;而“兴、观、群、怨”之“兴”谓诗之功用,即《泰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之“兴”。诗具“兴”之功用者,其作法不必出于“兴”。孔注、刘疏淆二为一。刘勰《文心雕龙•比兴》:“比显而兴隐。……‘兴’者、起也。……起情者,依微以拟议,……环譬以托讽。……兴之托喻,婉而成章。”是“兴”即“比”,均主“拟议”、“譬”、“喻”:“隐”乎“显”乎,如五十步之于百步,似未堪别出并立,与“赋”、“比”鼎足骖靳也。六义有“兴”,而毛、郑辈指目之“兴也”则当别论。刘氏不过依傍毛、郑,而强生“隐”“显”之别以为弥缝,盖毛、郑所标为“兴”之篇什泰半与所标为“比”者无以异尔。胡寅《斐然集》卷一八《致李叔易书》载李仲蒙语:“索物以托情,谓之‘比’;触物以起情,谓之‘兴’;叙物以言情,谓之‘赋’。”颇具胜义。“触物”似无心凑合,信手拈起,复随手放下,与后文附丽而不衔接,非同“索物”之着意经营,理路顺而词脉贯。惜着语太简,兹取他家所说佐申之。项安世《项氏家说》卷四:“作诗者多用旧题而自述己意,如乐府家‘饮马长城窟’、‘日出东南隅’之类,非真有取于马与日也,特取其章句音节而为诗耳。《杨柳枝曲》每句皆足以柳枝,《竹枝词》每句皆和以竹枝,初不于柳与竹取兴也。《王》国风以‘扬之水,不流束薪’赋戍甲之劳;《郑》国风以‘扬之水,不流束薪’赋兄弟之鲜。作者本用此二句以为逐章之引,而说诗者乃欲即二句之文,以释戍役之情,见兄弟之义,不亦陋乎!大抵说诗者皆经生,作诗者乃词人,彼初未尝作诗,故多不能得作诗者之意也”。朱熹《诗集传》注:“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朱子语类》卷八0:“《诗》之‘兴’全无巴鼻,后人诗犹有此体。如:‘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人生天地问,忽如远行客。’又如:‘高山有涯,林木有枝;忧来无端,人莫之知’;‘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与项氏意同,所举例未当耳,倘曰:“如窦玄妻《怨歌》:‘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或《焦仲卿妻》:‘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十三能织素,……”,则较切矣。
译文:
《关雎•序》:“所以诗有六义:……第二叫赋,第三叫比,第四叫兴。”作者按,“兴”的定义最难确定。[增订一]《论语•阳货》:“《诗经》可以激抒发情志,可以观察社会与自然,可以结交朋友,可以讽谏怨刺不平之事。”孔安国《注》:“兴,就是援引相类似的例证来说明事理。”刘宝楠《正义》:“赋和比的含义,都包含在‘兴’里面,所以孔夫子只说‘兴’。”“赋、比、兴”理念的“兴”说的是诗的创作方法;而“兴、观、群、怨”理面的“兴”说的是诗的功用,就是《泰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人的修养,开始于学诗,自立于学礼,完成于学乐)。” 里面所说的“兴”。具有“兴”功用的诗,创作方法不一定是“兴”。孔颖达的注、刘宝楠的疏把两者混淆成一个了。刘勰《文心雕龙•比兴》:类比很明显,托物起兴比较隐晦。……“兴”,就是起兴的意思。……因物起兴的,依靠含义微隐的事物来寄托情意。……用委婉的譬喻来寄托用意的意思。……起兴的寄托讽喻,措辞委婉而又自然成章。”所以“兴”就是“比”,主要特征都是“拟议”、“譬”、“喻”:“隐晦”啊“明显啊”,就像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区别,好像不能区分明显取得并立,和“赋”、“比”鼎足而三成为三马驾车的局面。六义有“兴”,而毛亨、郑玄这些人所指的“兴”应该另当别论。刘勰不过是依傍毛亨、郑玄,勉强区分出(比和兴)在“隐”“显”方面的差别进行弥缝,实际上毛亨、郑玄认为是“兴”的篇章大半和认为是“比”的篇章没有差别。胡寅《斐然集》第十八卷《致李叔易书》记载李仲蒙的话:“挑选事物来烘托感情,称为‘比’;用触手可得的事物来抒发感,称之为‘兴’;描写事物来抒情,称之为‘赋’。”特别有高明之处。“触物”像是无心凑合,信手拈起,又随手放下,和后文有依附但却没有衔接关系,不同于“索物”那样着意经营,贯思路顺畅,词气贯通。可惜论述的语言太简略了,在这里采用其他人的论述来帮助申说。项安世《项氏家说》第四卷:“作诗的人经常用旧题目来抒发自己的想法,如乐府家‘饮马长城窟’、‘日出东南隅’之类,并不是真的取象于马或者太阳,只不过是取它的语句音节来作诗罢了,《杨柳枝曲》每句都写到柳枝,《竹枝词》每句都涉及竹枝,本来就不是用杨柳和竹枝来起兴。《王》国风用‘扬之水,不流束薪(激扬的流水,冲不走成捆荆条。)’来表达从军的劳苦;《郑》国风以‘扬之水,不流束薪(激扬的流水,冲不走成捆荆条。)’赋兄弟之间的感情,作者本来是用这两句作为每一章的引子,而解说诗的人却想用这两句来解释戍守服役的心情,表现兄弟之间的情意,不是太鄙陋了!大凡论述诗的人都是研治经学的书生,创作诗歌的是词人,他们原本没有创作过诗歌,所以多数不能领会作诗人的意图。”朱熹《诗集传》注:“比,就是用那个东西来类比这个东西。……兴,先说别的东西来引出所歌咏的词”;《朱子语类》第八十卷:“《诗经》的‘兴’完全没有来由,后人的诗还有这种体裁,譬如:‘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山上古柏青青,涧中众石磊磊,生于天地之间的人,像出远门的旅人那样,匆匆忙忙,跑回家去。)。’又如:‘高山有涯,林木有枝;忧来无端,人莫之知(高高的山峰也有顶端,郁郁的林里有枝叶,忧愁却来得没有缘由,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河畔的情操绵绵不绝,正如我对远方良人的思念)’。”和项安世的用意相同,不过是所举的例子不恰当罢了,如果说:“譬如窦玄妻《怨歌》:‘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孤苦的白兔,往东去却又往西顾。旧的衣服不如新的好,人还是旧人更胜新人)’;或者《焦仲卿妻》:‘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十三能织素,……(孔雀向东南方向飞去,飞上五里便徘徊一阵。十三岁就会织精美的白绢)”,就更贴切了。


IP属地:河北1楼2018-10-30 08:29回复
    原文:
    [增订四]《太平御览》卷八00引《古艳歌》:“孔雀东飞,苦寒无衣,为君作妻”,较《焦仲卿妻》起句更为突出孑立。余嘉锡《论学杂著》六五九页:“桓帝初童谣:‘城上乌,尾毕逋。公为吏,子为徒’云云,‘城上’二语,乃诗中之比兴,以引起下文,犹‘孔雀东南飞’云云也”;当只曰“乃诗中之兴”,着“比”字似赘。
    译文:
    [增订四]《太平御览》第八百卷引用《古艳歌》:“孔雀东飞,苦寒无衣,为君作妻(孔雀向东飞,受苦受冻没有衣服,嫁给您作妻子)”,较《焦仲卿妻》起句更为突出独立。余嘉锡《论学杂著》第六百九十五页:“汉桓帝初年的童谣城上乌,尾毕逋。公为吏,子为徒(城头的乌鸦,尾巴摆来摆去,父亲已经担任军中的将帅官佐,儿子又参军服役。)’等等,‘城上’这两句话,就是《诗经》中的比兴手法,用来引起下文,如同‘孔雀东南飞’等等”;应该只说“是(诗经)中的兴”,加上“比”字就显得多余了。


    IP属地:河北2楼2018-10-30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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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0 15: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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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徐渭《青藤书屋文集》卷十七《奉师季先生书》:“《诗》之‘兴’体,起句绝无意味,自古乐府亦已然。乐府盖取民俗之谣,正与古国风一类。今之南北东西虽殊方,而妇女、儿童、耕夫、舟子、塞曲、征吟、市歌、巷引,若所谓《竹枝词》,无不皆然。此真天机自动,触物发声,以启其下段欲写之情,默会亦自有妙处,决不可以意义说者。”皆深有得于歌诗之理,或可以阐“触物起情”为“兴”之旨欤。
      译文:
      徐渭《青藤书屋文集》第十七卷《奉师季先生书》:“《诗经》的‘兴’这种体例,开始的语句根本没有用意,自古以来乐府都这样。乐府应该是采集额的民俗的歌谣,正如古代的国风一类。当今南北东西虽然分属不同地域,但是妇女、儿童、耕夫、舟子、塞曲、征吟、市歌、巷引,像所说的《竹枝词》,都是这样。这是真正的天机自动,触物发声,来开启西面想表达的感情,默默体会也自有妙处,绝不是能用意义来阐述的。”都对诗歌的规律深有体会,或者可以用来阐发“兴”是“触物起情”的意旨了。


      IP属地:河北3楼2018-10-30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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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增订一]阎若璩《潜邱札记》卷二驳朱彝尊《与顾宁人书》解《采苓》之穿凿,因谓首章以“采苓采苓”起,下章以“采苦采苦”起,乃“韵换而无意义,但取音节相谐”。亦如徐渭之言“起句绝无意味”也。
        译文:
        [增订一]阎若璩《潜邱札记》第二卷驳斥朱彝尊《与顾宁人书》解读《采苓》穿凿附会之处,说第一章用“采苓采苓”起头,下一章用“采苦采苦”起头,是“为了音韵的转换没有实际意义,只是音节和谐罢了”,也就像徐渭的观点“开头的语句根本没有意义”。


        IP属地:河北4楼2018-10-30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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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曹植《名都篇》:“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宝剑直千金,……”下文皆言“少年”之豪侠,不复以只字及“妖女”;甄后《塘上行》:“蒲生我池中,其叶何离离!傍能行仁义,……”,下文皆言遭谗被弃,与蒲苇了无瓜葛。又如汉《铙歌》:“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上邪”二字殊难索解,旧释谓“上”、天也,乃指天为誓,似不知而强为之词。脱“上邪”即同“天乎!”,则按语气当曰:“天乎!胡我与君不得相知、长命无绝衰!”或曰:“天乎!鉴临吾二人欲相知,长命无绝衰!”,方词顺言宜。故窃疑“上邪”亦类《铙歌》另一首之“妃呼稀”,有声无义,特发端之起兴也。儿歌市唱,触耳多然。《明诗综》卷一00载儿谣:“狸狸斑斑,跳过南山”云云,即其一例,余童时乡居尚熟聆之。闻寓楼庭院中六七岁小儿聚戏歌云:“一二一,一二一,香蕉苹果大鸭梨,我吃苹果你吃梨”;又歌云:“汽车汽车我不怕,电话打到姥姥家。姥姥没有牙,请她啃水疙瘩,哈哈!哈哈!”;偶睹西报载纽约民众示威大呼云:“一二三四,战争停止!五六七八,政府倒塌!”。“汽车、电话”以及“一二一”若“一二三四”等,作用无异“妖女”、“池蒲”、“上邪”,功同跳板,殆六义之“兴”矣。《三百篇》中如“匏有苦叶”:“交交黄鸟止于棘”之类,托“兴”发唱者,厥数不繁。毛、郑诠为“兴”者,凡百十有六篇,实多“赋”与“比”;且命之曰“兴”,而说之为“比”,如开卷之《关雎》是。说《诗》者昧于“兴”旨,故每如项安世所讥“即文见义”,不啻王安石《字说》之将“形声”、“假借”等字作“会意”字解。即若前举儿歌,苟列《三百篇》中,经生且谓:盖有香蕉一枚、苹果二枚、梨一枚也;“不怕”者,不辞辛苦之意,盖本欲乘车至外婆家,然有电话可通,则省一番跋涉也。鼷钻牛角尖乎?抑蚁穿九曲珠耶?毛先舒《诗辨坻》卷一曰:“诗有赋、比、兴三义,然初无定例。如《关雎》,毛《传》,朱《传》俱以为‘兴’。然取其‘挚而有别’,即可为‘比’;取‘因所见感而作’,即可为‘赋’。必持一义,深乖通识。”即隐攻毛、郑辈言“兴”之不足据耳。
          译文:
          曹植《名都篇》:“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宝剑直千金,……(名都盛产艳丽的美女,洛阳更有风度翩翩的少年。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下面都描写“少年”的豪侠,再也没有半个字提及“妖女”;甄后《塘上行》:“蒲生我池中,其叶何离离!傍能行仁义,……”,甄后《塘上行》:“蒲生我池中,其叶何离离!傍能行仁义,……(蒲草长满了水池,它们的叶子隐约相间。你的宽厚正直,……)”,下文都说遭受谗言被冷落,和蒲苇没有半点瓜葛。又如《铙歌》:“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上邪!我渴望与你相知相惜,一直到生命的尽头此情不减。)”;“上邪”这两个字特别难于解释,过去解释为“上”就是上天,是指着上天发誓,这种说法好像是强不知以为知。如果“上邪”就等同于“天啊!”,那按照语气应该说:“天啊,为什么不让我和你相知相惜,直到生命的尽头!”或者说:“苍天啊,请明鉴我们两个人要相知,直到生命的尽头!”,这样才词顺言宜。所以我窃以为“上邪”就向《铙歌》另一首里的“妃呼稀”,有声音无意义,只不过是诗歌开头的起兴罢了。儿歌和市井歌曲,这样的例子触手可得。《明诗综》第一百卷载有儿歌:“狸狸斑斑,跳过南山”云云,就是其中一个例子,我小时候在家乡居住的时候还经常听到。还听到公寓楼院子里有六七岁的小孩聚在一起玩游戏唱歌:“一二一,一二一,香蕉苹果大鸭梨,我吃苹果你吃梨”;还有:“汽车汽车我不怕,电话打到姥姥家。姥姥没有牙,请她啃水疙瘩,哈哈!哈哈!”;不经意间看到西方报纸登载纽约民众示威大呼“一二三四,战争停止!五六七八,政府倒塌!”。“汽车、电话”以及“一二一”和“一二三四”等,作用和“妖女”、“池蒲”、“上邪”没有区别,就是起到跳板的作用,大概就是六义里面的“兴”。《三百篇》中如“匏有苦叶(葫芦瓜有苦味叶)”:“交交黄鸟止于棘(交交黄鸟鸣叫着在枣树枝上停下来。)”之类,依托“兴”来起头的,数量其实不多。毛亨、郑玄认定为“兴”的,有一百零六篇,实际上多数是“赋”与“比”;况且有的认定为“兴”,但是解说的时候又解说为“比”,比如开篇的《关雎》就是。解释《诗经》的人不了解“兴”的主旨,所以往往像项安世所嘲笑的“望文生义”,不亚于王安石《字说》里面将“形声”、“假借”等字当做“会意”字来解说。就像前面所列举的儿歌,如果列入《三百篇》中,那些经生就会说:应该是有一枚香蕉、二枚苹果、一枚梨;“不怕”就是不辞辛苦的意思,应该是本来想坐车去外婆家,但是可以通电话,省了一番跋涉之苦。是鼷鼠钻牛角尖呢,还是蚂蚁穿九曲珠呢?毛先舒《诗辨坻》第一卷说:“《诗经》里面的诗,有赋、比、兴三种体例,但是一开始并无定例,像《关雎》,毛亨《传》、朱熹《诗经集传》都认为是‘兴’。但是如果从‘挚而有别(感情真挚,但行为上保持距离)’这方面看来,就可以作为‘比’;如果从‘因所见感而作(借着看到的景物产生的感触所作)’”,就可以认定为‘赋’,非要定义为某一种,和通达的观点差距很大啊。”就是暗暗攻击毛亨、郑玄等人对“兴”的解说,认为他们的说法不能成为后人的依据。


          IP属地:河北5楼2018-10-30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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