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关雎•序》:“故诗有六义焉:……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按“兴”之义最难定。 [增订一]《论语•阳货》:“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孔安国《注》:“兴、引譬连类”,刘宝楠《正义》:“赋、比之义,皆包于兴,故夫子止言‘兴’。”夫“赋、比、兴”之“兴”谓诗之作法也;而“兴、观、群、怨”之“兴”谓诗之功用,即《泰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之“兴”。诗具“兴”之功用者,其作法不必出于“兴”。孔注、刘疏淆二为一。刘勰《文心雕龙•比兴》:“比显而兴隐。……‘兴’者、起也。……起情者,依微以拟议,……环譬以托讽。……兴之托喻,婉而成章。”是“兴”即“比”,均主“拟议”、“譬”、“喻”:“隐”乎“显”乎,如五十步之于百步,似未堪别出并立,与“赋”、“比”鼎足骖靳也。六义有“兴”,而毛、郑辈指目之“兴也”则当别论。刘氏不过依傍毛、郑,而强生“隐”“显”之别以为弥缝,盖毛、郑所标为“兴”之篇什泰半与所标为“比”者无以异尔。胡寅《斐然集》卷一八《致李叔易书》载李仲蒙语:“索物以托情,谓之‘比’;触物以起情,谓之‘兴’;叙物以言情,谓之‘赋’。”颇具胜义。“触物”似无心凑合,信手拈起,复随手放下,与后文附丽而不衔接,非同“索物”之着意经营,理路顺而词脉贯。惜着语太简,兹取他家所说佐申之。项安世《项氏家说》卷四:“作诗者多用旧题而自述己意,如乐府家‘饮马长城窟’、‘日出东南隅’之类,非真有取于马与日也,特取其章句音节而为诗耳。《杨柳枝曲》每句皆足以柳枝,《竹枝词》每句皆和以竹枝,初不于柳与竹取兴也。《王》国风以‘扬之水,不流束薪’赋戍甲之劳;《郑》国风以‘扬之水,不流束薪’赋兄弟之鲜。作者本用此二句以为逐章之引,而说诗者乃欲即二句之文,以释戍役之情,见兄弟之义,不亦陋乎!大抵说诗者皆经生,作诗者乃词人,彼初未尝作诗,故多不能得作诗者之意也”。朱熹《诗集传》注:“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朱子语类》卷八0:“《诗》之‘兴’全无巴鼻,后人诗犹有此体。如:‘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人生天地问,忽如远行客。’又如:‘高山有涯,林木有枝;忧来无端,人莫之知’;‘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与项氏意同,所举例未当耳,倘曰:“如窦玄妻《怨歌》:‘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或《焦仲卿妻》:‘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十三能织素,……”,则较切矣。
译文:
《关雎•序》:“所以诗有六义:……第二叫赋,第三叫比,第四叫兴。”作者按,“兴”的定义最难确定。[增订一]《论语•阳货》:“《诗经》可以激抒发情志,可以观察社会与自然,可以结交朋友,可以讽谏怨刺不平之事。”孔安国《注》:“兴,就是援引相类似的例证来说明事理。”刘宝楠《正义》:“赋和比的含义,都包含在‘兴’里面,所以孔夫子只说‘兴’。”“赋、比、兴”理念的“兴”说的是诗的创作方法;而“兴、观、群、怨”理面的“兴”说的是诗的功用,就是《泰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人的修养,开始于学诗,自立于学礼,完成于学乐)。” 里面所说的“兴”。具有“兴”功用的诗,创作方法不一定是“兴”。孔颖达的注、刘宝楠的疏把两者混淆成一个了。刘勰《文心雕龙•比兴》:类比很明显,托物起兴比较隐晦。……“兴”,就是起兴的意思。……因物起兴的,依靠含义微隐的事物来寄托情意。……用委婉的譬喻来寄托用意的意思。……起兴的寄托讽喻,措辞委婉而又自然成章。”所以“兴”就是“比”,主要特征都是“拟议”、“譬”、“喻”:“隐晦”啊“明显啊”,就像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区别,好像不能区分明显取得并立,和“赋”、“比”鼎足而三成为三马驾车的局面。六义有“兴”,而毛亨、郑玄这些人所指的“兴”应该另当别论。刘勰不过是依傍毛亨、郑玄,勉强区分出(比和兴)在“隐”“显”方面的差别进行弥缝,实际上毛亨、郑玄认为是“兴”的篇章大半和认为是“比”的篇章没有差别。胡寅《斐然集》第十八卷《致李叔易书》记载李仲蒙的话:“挑选事物来烘托感情,称为‘比’;用触手可得的事物来抒发感,称之为‘兴’;描写事物来抒情,称之为‘赋’。”特别有高明之处。“触物”像是无心凑合,信手拈起,又随手放下,和后文有依附但却没有衔接关系,不同于“索物”那样着意经营,贯思路顺畅,词气贯通。可惜论述的语言太简略了,在这里采用其他人的论述来帮助申说。项安世《项氏家说》第四卷:“作诗的人经常用旧题目来抒发自己的想法,如乐府家‘饮马长城窟’、‘日出东南隅’之类,并不是真的取象于马或者太阳,只不过是取它的语句音节来作诗罢了,《杨柳枝曲》每句都写到柳枝,《竹枝词》每句都涉及竹枝,本来就不是用杨柳和竹枝来起兴。《王》国风用‘扬之水,不流束薪(激扬的流水,冲不走成捆荆条。)’来表达从军的劳苦;《郑》国风以‘扬之水,不流束薪(激扬的流水,冲不走成捆荆条。)’赋兄弟之间的感情,作者本来是用这两句作为每一章的引子,而解说诗的人却想用这两句来解释戍守服役的心情,表现兄弟之间的情意,不是太鄙陋了!大凡论述诗的人都是研治经学的书生,创作诗歌的是词人,他们原本没有创作过诗歌,所以多数不能领会作诗人的意图。”朱熹《诗集传》注:“比,就是用那个东西来类比这个东西。……兴,先说别的东西来引出所歌咏的词”;《朱子语类》第八十卷:“《诗经》的‘兴’完全没有来由,后人的诗还有这种体裁,譬如:‘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山上古柏青青,涧中众石磊磊,生于天地之间的人,像出远门的旅人那样,匆匆忙忙,跑回家去。)。’又如:‘高山有涯,林木有枝;忧来无端,人莫之知(高高的山峰也有顶端,郁郁的林里有枝叶,忧愁却来得没有缘由,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河畔的情操绵绵不绝,正如我对远方良人的思念)’。”和项安世的用意相同,不过是所举的例子不恰当罢了,如果说:“譬如窦玄妻《怨歌》:‘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孤苦的白兔,往东去却又往西顾。旧的衣服不如新的好,人还是旧人更胜新人)’;或者《焦仲卿妻》:‘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十三能织素,……(孔雀向东南方向飞去,飞上五里便徘徊一阵。十三岁就会织精美的白绢)”,就更贴切了。
《关雎•序》:“故诗有六义焉:……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按“兴”之义最难定。 [增订一]《论语•阳货》:“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孔安国《注》:“兴、引譬连类”,刘宝楠《正义》:“赋、比之义,皆包于兴,故夫子止言‘兴’。”夫“赋、比、兴”之“兴”谓诗之作法也;而“兴、观、群、怨”之“兴”谓诗之功用,即《泰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之“兴”。诗具“兴”之功用者,其作法不必出于“兴”。孔注、刘疏淆二为一。刘勰《文心雕龙•比兴》:“比显而兴隐。……‘兴’者、起也。……起情者,依微以拟议,……环譬以托讽。……兴之托喻,婉而成章。”是“兴”即“比”,均主“拟议”、“譬”、“喻”:“隐”乎“显”乎,如五十步之于百步,似未堪别出并立,与“赋”、“比”鼎足骖靳也。六义有“兴”,而毛、郑辈指目之“兴也”则当别论。刘氏不过依傍毛、郑,而强生“隐”“显”之别以为弥缝,盖毛、郑所标为“兴”之篇什泰半与所标为“比”者无以异尔。胡寅《斐然集》卷一八《致李叔易书》载李仲蒙语:“索物以托情,谓之‘比’;触物以起情,谓之‘兴’;叙物以言情,谓之‘赋’。”颇具胜义。“触物”似无心凑合,信手拈起,复随手放下,与后文附丽而不衔接,非同“索物”之着意经营,理路顺而词脉贯。惜着语太简,兹取他家所说佐申之。项安世《项氏家说》卷四:“作诗者多用旧题而自述己意,如乐府家‘饮马长城窟’、‘日出东南隅’之类,非真有取于马与日也,特取其章句音节而为诗耳。《杨柳枝曲》每句皆足以柳枝,《竹枝词》每句皆和以竹枝,初不于柳与竹取兴也。《王》国风以‘扬之水,不流束薪’赋戍甲之劳;《郑》国风以‘扬之水,不流束薪’赋兄弟之鲜。作者本用此二句以为逐章之引,而说诗者乃欲即二句之文,以释戍役之情,见兄弟之义,不亦陋乎!大抵说诗者皆经生,作诗者乃词人,彼初未尝作诗,故多不能得作诗者之意也”。朱熹《诗集传》注:“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朱子语类》卷八0:“《诗》之‘兴’全无巴鼻,后人诗犹有此体。如:‘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人生天地问,忽如远行客。’又如:‘高山有涯,林木有枝;忧来无端,人莫之知’;‘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与项氏意同,所举例未当耳,倘曰:“如窦玄妻《怨歌》:‘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或《焦仲卿妻》:‘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十三能织素,……”,则较切矣。
译文:
《关雎•序》:“所以诗有六义:……第二叫赋,第三叫比,第四叫兴。”作者按,“兴”的定义最难确定。[增订一]《论语•阳货》:“《诗经》可以激抒发情志,可以观察社会与自然,可以结交朋友,可以讽谏怨刺不平之事。”孔安国《注》:“兴,就是援引相类似的例证来说明事理。”刘宝楠《正义》:“赋和比的含义,都包含在‘兴’里面,所以孔夫子只说‘兴’。”“赋、比、兴”理念的“兴”说的是诗的创作方法;而“兴、观、群、怨”理面的“兴”说的是诗的功用,就是《泰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人的修养,开始于学诗,自立于学礼,完成于学乐)。” 里面所说的“兴”。具有“兴”功用的诗,创作方法不一定是“兴”。孔颖达的注、刘宝楠的疏把两者混淆成一个了。刘勰《文心雕龙•比兴》:类比很明显,托物起兴比较隐晦。……“兴”,就是起兴的意思。……因物起兴的,依靠含义微隐的事物来寄托情意。……用委婉的譬喻来寄托用意的意思。……起兴的寄托讽喻,措辞委婉而又自然成章。”所以“兴”就是“比”,主要特征都是“拟议”、“譬”、“喻”:“隐晦”啊“明显啊”,就像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区别,好像不能区分明显取得并立,和“赋”、“比”鼎足而三成为三马驾车的局面。六义有“兴”,而毛亨、郑玄这些人所指的“兴”应该另当别论。刘勰不过是依傍毛亨、郑玄,勉强区分出(比和兴)在“隐”“显”方面的差别进行弥缝,实际上毛亨、郑玄认为是“兴”的篇章大半和认为是“比”的篇章没有差别。胡寅《斐然集》第十八卷《致李叔易书》记载李仲蒙的话:“挑选事物来烘托感情,称为‘比’;用触手可得的事物来抒发感,称之为‘兴’;描写事物来抒情,称之为‘赋’。”特别有高明之处。“触物”像是无心凑合,信手拈起,又随手放下,和后文有依附但却没有衔接关系,不同于“索物”那样着意经营,贯思路顺畅,词气贯通。可惜论述的语言太简略了,在这里采用其他人的论述来帮助申说。项安世《项氏家说》第四卷:“作诗的人经常用旧题目来抒发自己的想法,如乐府家‘饮马长城窟’、‘日出东南隅’之类,并不是真的取象于马或者太阳,只不过是取它的语句音节来作诗罢了,《杨柳枝曲》每句都写到柳枝,《竹枝词》每句都涉及竹枝,本来就不是用杨柳和竹枝来起兴。《王》国风用‘扬之水,不流束薪(激扬的流水,冲不走成捆荆条。)’来表达从军的劳苦;《郑》国风以‘扬之水,不流束薪(激扬的流水,冲不走成捆荆条。)’赋兄弟之间的感情,作者本来是用这两句作为每一章的引子,而解说诗的人却想用这两句来解释戍守服役的心情,表现兄弟之间的情意,不是太鄙陋了!大凡论述诗的人都是研治经学的书生,创作诗歌的是词人,他们原本没有创作过诗歌,所以多数不能领会作诗人的意图。”朱熹《诗集传》注:“比,就是用那个东西来类比这个东西。……兴,先说别的东西来引出所歌咏的词”;《朱子语类》第八十卷:“《诗经》的‘兴’完全没有来由,后人的诗还有这种体裁,譬如:‘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山上古柏青青,涧中众石磊磊,生于天地之间的人,像出远门的旅人那样,匆匆忙忙,跑回家去。)。’又如:‘高山有涯,林木有枝;忧来无端,人莫之知(高高的山峰也有顶端,郁郁的林里有枝叶,忧愁却来得没有缘由,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河畔的情操绵绵不绝,正如我对远方良人的思念)’。”和项安世的用意相同,不过是所举的例子不恰当罢了,如果说:“譬如窦玄妻《怨歌》:‘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孤苦的白兔,往东去却又往西顾。旧的衣服不如新的好,人还是旧人更胜新人)’;或者《焦仲卿妻》:‘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十三能织素,……(孔雀向东南方向飞去,飞上五里便徘徊一阵。十三岁就会织精美的白绢)”,就更贴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