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点击中国政府法制网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网址:网址: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第二条第五款提出如下修改意见“请将“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按照属地原则自愿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修改为:“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学生,按照属地原则自愿参加教育机构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理由:港澳台在内地就读的不仅是大学生,中、小学仍然有大量的港澳台籍学生,这类人群同样应当享受社会保险权利。”